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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满头大汉地趴着,所有的疑虑都消散了。
因为彻底完犊子了。
我是完蛋了,完蛋的心态和千年乌龟一样太平,此时我更放心不下的是外面的那两个孩子。
人有了念想,就有了力气。
我剧烈挣扎起来,身体一跳一跳地往上蹿。如果按住我的这么多人此时齐齐松手,以我扑腾的弹力,我会像火箭一样冲上天花板。
我嘶声大叫:“程简!程策!”
裘路衫是个典型的西北汉子,身长一米八有余,骨节硬楞如树瘤,四肢欣长强韧,他双臂穿过我腋下牢牢箍在我的胸,将自己全部的重量都压在我背上。
我的双腿像两根发绣生孔的水管,不停流出血来,长裤的下半截没一会就全湿透了,黏糊糊地吸在肉上。
我感到身体都在瘪下去。
当下再怎样挣扎也是无用功,我干脆使身体放松且蜷起,减少耗能。裘路衫估摸我不再有反抗之力,两个大手掌反扣住我的肩,将我掰向门口。
门框被一条人形填满。那是扶着门框的程简。他一双瞳冷而黑地对着我,如同两个水管口。
洗手间的水永无止尽地放着。哗哗哗,哗哗哗。我大脑被冲得一片空白。
程策呢?会不会?
方才我担心、祈祷不要出事的不单是程策,还有眼前这个白眼狼。这会见到他,我真是恨得牙痒痒。
“程策呢?!”我气喘吁吁地逼问。
“他没事,好好的。”他轻飘飘地说,“你管好你自己吧。”
我问出了一句在当下看来无比愚蠢,但是个人都会问的话。“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没有人接话。
裘路衫一只手松开来,从我身前转移到我的后脑勺,然后他攥住我的头发,把我整张脸揿进沙发垫里。
操。他在羞辱我。
接下来他手下的人听从他的指挥,把我的身体搬过来,搬过去。这些举动毫无意义,也没有对我的皮肉造成损坏,就只是纯粹的羞辱。
我忍气吞声,随他们弄着,我当前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蓄住仅存的最后一点体力,我想找个便于行动的角度——我已经没有能力和机会脱险了,但这口恶气还是要出的。我不是君子,报仇十年都不嫌晚,我再多忍十秒钟都要爆炸了。
折磨持续了有十多分钟。
他们折腾累了,见我奄奄一息,就放松了警惕,将我扶上沙发任由我瘫着。
裘路衫半骑上来,双手支在我脑袋两侧,目光上上下下像打量一块肉打量我的身体。我的腿已经不能看了,像蘸满了番茄酱的两根薯条,脸和脖子都裹了层冷汗。
程简仍呆在门口,有那么几个瞬间他是惶恐的,手在身上搓来搓去,又往门框上摸,我从人缝间盯着他看,他根本接不住,目光虚浮地与我错开。
“金总。”裘路衫说话时热乎乎的气濡在我脸上。“你是铁打的,身体素质真好。”
我湿着脸冲他笑笑。
他脸缓缓地凑下来。“你想说什么?”
我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
他把耳朵贴到我嘴唇上。“嗯?”
我一口咬住了他的耳朵。
这一动把在场的都吓了一跳。困兽疯起来连命都可以不要。
他手下人七手八脚来拉我,我胳膊死死缠住裘路衫,上面更是往死里下口,就是不放。随后程简也加入进来,剥扯不掉我,他们索性真动了手揍我。我眼珠瞪起,龇出十颗牙,犟得就像过年杀的鳖,除非把我头剁了,不然别想让我松口。
我把裘路衫半个耳朵都咬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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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路衫取名确实有点安禄山的意思。可惜碰上个则天(……)
攻早就出完了,所以这家伙和程家两兄弟都没有攻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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