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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好好一碗拿羊肚菌和老母鸡吊出来的汤面,直到面坨,都只动了一口。&esp;&esp;“阿月,你怎么了?是不是最近工作太忙了。”&esp;&esp;她听秘书说,谢琮月这一个月的行程格外满,把下个月一半的行程都压缩到了这个月,丝毫不顾自己会成连轴转的陀螺。&esp;&esp;“还好,不算忙。”谢琮月动了动手指,一截烟灰飘下去。&esp;&esp;“最近是不是有烦心事?我看你抽烟很勤,以前不是一天一根都能做得到?少抽烟,对肺不好,你爸都戒了。”&esp;&esp;“我知道。”他淡淡应,可烟咬上嘴,沉沉吸了一口入肺。&esp;&esp;易思龄皱起眉,恍然想起一个月前,四妹跟她提过一嘴,问外甥是不是在港城有女人了。&esp;&esp;她不当回事,什么女人,影子都没瞧见,但凡有女人,还在港城,怎么一整个月谢琮月都在忙,哪有恋爱的男人能这么敬业的,不可能。&esp;&esp;“那你三十岁那天,我们去酒楼里吃饭怎么样?”&esp;&esp;“您安排。”&esp;&esp;“那”易思龄顿了顿,缓缓说,带着点谨小慎微的试探,“我请孟伯伯的女儿过来,带上那只猫,一起陪你过生日,好不好?”&esp;&esp;生日在十月二十四。&esp;&esp;谢琮月半靠在躺椅上,面容沉静,甚至是没有任何活气,死气沉沉得让易思龄害怕,她心里想着莫不是真有女人了,两人闹脾气了,所以才这么不高兴,她偏偏又要谈这事,火上浇油。&esp;&esp;刚要说你不喜欢就算了,就听见谢琮月很淡也很遥远的声音,“好,你看着安排。”&esp;&esp;今天是一个月之约的最后一天。&esp;&esp;他等了三十天也等不到一条短信,一通电话,他甚至自欺欺人,说三十一天也是一个月。&esp;&esp;三十天的一个月和三十一天的一个月有什么区别呢。&esp;&esp;她不愿,不想,不喜欢,就算是三个月,一年,她也不会说。&esp;&esp;她做出了选择,在那个和她萍水相逢的男人与他之间做出了选择。可他和她又何尝不是萍水相逢。&esp;&esp;谢琮月站起身,对易思龄微微颌首,“先去公司了。您慢慢饮茶。”&esp;&esp;瑞叔利落地跟上去,谢琮月不说话,他也跟着,一言不发。但再蠢笨的人都能察觉到,少爷这一个月的心情是一日沉过一日。&esp;&esp;和秦小姐也似乎断了联系,他贴身跟着,没见过少爷和秦小姐通电话。&esp;&esp;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谁琢磨的透。&esp;&esp;今天依旧是一整天的行程,上午开会,中午饭局,下午在总部批阅文件,晚上约了一场重要的酒局。&esp;&esp;少爷酒量是好的,可今晚喝的有些多了,上车的时候,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压在镜片后,在灯红酒绿的氛围里,像染了一层雾。&esp;&esp;酒局在晚上十一点才结束,谢琮月脱了外套,身上被酒精强逼出来的热气一捧又一捧的往外扩。&esp;&esp;瑞叔上来扶住他,“少爷,回去吧,我让人给您煮醒酒汤。”&esp;&esp;谢琮月拂开瑞叔的手臂,哪里就需要让人扶,他把领带解开,扔在车上,打开车内的冰箱,从里面拿出那瓶路易十三天蕴。&esp;&esp;在去往摩纳哥的飞机上,他和秦佳苒喝过的那一瓶,当时没有喝完,还剩了一小半。&esp;&esp;“少爷,您不是贪杯的人。”瑞叔错愕地看着谢琮月居然拿出了酒。&esp;&esp;“开车,瑞叔。”&esp;&esp;“是谢园吗?”&esp;&esp;谢琮月靠在后座,修长的手指握着冰凉的手工切子杯,闭了闭眼,又看向窗外纸醉金迷的夜晚。他声音哑得厉害,沉静的面容里有转瞬的波澜,“开车逛逛吧,醒酒。”&esp;&esp;瑞叔迷惑,还是让司机往空气好的地方开。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流逝,司机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晃悠。&esp;&esp;也不知是哪里传来了钟声,或许是他身体里的钟,一直滴滴答答默默地走,在最后通碟的最后一秒,才发出无力的,颓丧的嗡鸣。&esp;&esp;谢琮月拿起手机看了眼,十二点过了。&esp;&esp;已经到了十月一日。&esp;&esp;“瑞叔,你记不记得十八岁那天,港城下来暴雨,有个小女孩撞上了我们的车。”&esp;&esp;瑞叔听着悠扬的巴赫,心里一直绷着,冷不丁听见少爷开口,他心口突突一跳。&esp;&esp;暴雨,小女孩。&esp;&esp;他不知道少爷提起这事是为什么。&esp;&esp;“记得。当然记得。为了送她,少爷你第二天在祠堂跪着抄家训。唉。”瑞叔叹口气,想到这件事,还是会涌起复杂的心情。&esp;&esp;“你知道哪个小女孩是谁吗。”&esp;&esp;“谁?”瑞叔一愣,真没想到这事还有后续?&esp;&esp;“秦佳苒。”&esp;&esp;谢琮月放下酒杯,看着今晚不算明亮的月色。&esp;&esp;“她是秦小姐??”瑞叔错愕,“那她知道当年是您送她去医院的吗?”&esp;&esp;“她那么小,也许想不起来。也许早忘了。”&esp;&esp;谢琮月勾唇,她就是这样看似天真实则无情的女孩。&esp;&esp;“那我——”&esp;&esp;“不用告诉她。”&esp;&esp;瑞叔感受到一种说不出来的闷滞,还是点了头,“我知道。”&esp;&esp;谢琮月扶了扶眼镜,把酒杯里的酒倒进茶盂,平均下来能划到几百块一滴的酒就这样变成了废水。&esp;&esp;酒精让他眼底的冷漠更浓,心脏已经在一个月的等待中灰死了。&esp;&esp;像一支死掉的残荷。&esp;&esp;一个月,三十一天,她一声不吭,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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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男主高智商病娇很狗很疯很重欲极限拉扯不家暴女主不弱唧唧,全程智商在线双洁,HE斯文败类vs旗袍美人苏夏禾怎麽都想不明白,为什麽自己不管逃到哪里,都会被沈烬那个疯子毫不费力的给找到。直到她在机场过安检时,发现了脚踝里面的定位芯片,她才恍然顿悟。为了摆脱那个疯子,她生生剖出了脚踝里的定位芯片,逃到了国外。沈烬跟着定位来到机场,直到看见草坪上躺着那枚还裹着血迹的芯片後,他满目猩红,不淡定了。沈烬怎麽都想不明白,他都把公馆打造成铜墙铁壁了,苏夏禾究竟是怎麽逃的。当看到监控视频後,他彻底疯了最後,他说阿禾,别逃,哥哥什麽都依你。这是一个他步步为营,她心甘情愿跟他滚浴缸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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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潇舔舐着我一边的乳房,另一边也没闲着,被他的手揉来捏去的玩弄。而他的舌头仿佛有了生命一样,不停的舔顶勾转,而他嘴角流出的口水更是润滑着我的肌肤,让他舔起来滑腻腻的更舒畅。口水被晚风一吹就变得凉酥酥的,再加上张潇手口并用带来刺激,我下体很快分泌出了爱液,我明显的感觉到,我湿了!...
易玦穿书了,成为世间最后一位傀儡师。与千年前那些手下大将三千一人自成军队的傀儡师相比,她只能可怜兮兮地同时操纵几个傀儡,连一支足球队都凑不满。她痛定思痛,认为既然不能群殴制胜,那就考虑出奇制胜。经过十年的努力,人们口口相传上古异兽夫诸复苏,额生如白玉般的四角,角下坠银铃,铃声响处或是春枝遍野,或是水漫金山魔界那位至高无上的主宰为烛龙龙骨所化,原形为十丈骨龙,自深渊飞出时的龙吟声撼动天地从深山走出的少女自称天道,一双半盲的眼睛看不清尘世,却看得清因果命数,听众生祈愿,心诚必有回响无情道仙尊端坐云端多年,终是看透贪嗔痴,挥剑斩情丝,终于得证大道,即日飞升雾海中走出的大妖手执一柄艳丽的红伞,亦正亦邪喜怒无常,伞下镇压万千怨魂哀嚎而一介籍籍无名的散修,竟在九宗群英大比之中一举夺魁,一朝闻名天下知,鲜衣怒马,风光无二,一把长刀毋退成为多少人挥之不去的噩梦更奇的是,所有修仙界大佬们,似乎隐隐以她为中心,形成了一个隐秘的组织,剑锋直指青天之上。一朝崭露头角的天才散修的易玦不,他们都是我傀儡啊?表面上,这是一个英杰是我魔头是我,少年天才是我古老大能还是我的故事。实际上,这是一个普通人消耗千万年,布一场大局摆脱命运的传说。今朝登琼楼,恐惊天上人。明日,叫仙人不敢闻我语。女主成长型,性格是外表温吞礼貌斯文,隐性强势倨傲s战斗狂,但坚守本心,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女主天赋异禀,所以实力成长很快,心态成长从啊,打人不好吧到各位道友,我今日心里有点烦所以,如果等会下手重了些,还请见谅。后期微群像,想给每个配角自己的性格和人生,但是作者主角控,唯一指定主角是易玦前期文笔烂,但应该是成长养成系作者(什么)提出建议会酌情修改,自己思想和文笔也在变化,所以不定时小修前文!!!注意前几十章是作者四五年前(高一)写的,若有任何质疑或差评,作者也没办法拎出以前的自己解释不会删评,如果评论消失,那肯定是内容包含敏感词,谢谢第一卷导入,第三卷开始主角本体戏份增加,龙傲天爽文剧本关于马甲,因为不能剧透所以只能说,没有其他人抢主角戏份。每卷一个地图,初行人间(凡界)→诸魔拜我(魔界)→九曜巡天(仙门)→妖鬼行都(妖界)→菩萨低眉(结局决战篇)预计今年暑假或后半年完结可宰。...
穿越重生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作者檀香染竹完结番外 文案 陶秋竹懊悔那张破乌鸦嘴,说什麽不可能穿书,结果穿成了炮灰仙草。 文中男主是一只拥有远古血脉的大妖,却因为尚未觉醒从小颠沛流离,妖族视他如异类,人族对他喊打喊杀,他逆境中黑化篡位妖王干翻妖界。 系统需要陶秋竹去救赎男主。 陶秋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