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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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第1页)

“嫂子,您留步,我们今儿就先回了,待我们准备准备,挑个一旬内的好日子就上门纳采。”柳英说。

宋寻春点了点头,起身和沈正初一起将他们送到门口,看着他们过了路口才折回堂屋。

眼看快到吃午饭的时辰了,这会儿去铺子里,等做好点心开张也过午时了,林樾和沈凌之都决定吃过饭再去,略一商量,两人就拎着竹篮出门了。

临近雨水,已然是吃春笋的好时候了,家里还有一块儿新鲜的排骨,原本是预备元宵节吃的,但宋寻春昨天做饭的时候给忘了,刚好今儿把它吃了。

新鲜的排骨和竹笋,再加上去年腌的腊肉,小火慢炖,便是一锅鲜掉眉毛的腌笃鲜。

再烙上一锅软和的小饼,摘一把地头刚长出的新鲜荠菜、野葱、韭菜,用井水冲洗干净,切成长段,用小饼一包,蘸上酱汁,就是春日里必不可少的春饼了。

沈淮之到家的时候正是灶上的腌笃鲜香味最浓郁的时候,可惜鲜香四溢的浓汤,也没有抚平沈淮之紧皱的眉头。

看他气冲冲的样子,林樾有些想笑,“今早在外头不是还好好的,我还以为你不生气呢。”

沈淮之闷闷的回了一句,“我没生气,我就是有些……舍不得。”,要不是林樾凑的近,后半句话他压根儿就听不见。

沈凌之比他小五岁,小时候的沈凌之几乎是在他背上长大的,那时候沈正初和宋寻春每天都很忙,白天带沈凌之最多的就是他,尤其是沈凌之刚会走路那一年,不管沈淮之干什么他都要跟着,不等他他就哭,一直到沈淮之去私塾那一年才好些。

那些日子恍惚还在昨天,但背上的小豆丁现在居然要准备嫁人了,沈淮之实在没法儿有什么好脸色。

难怪他第一次去林樾家的时候,他岳父岳母瞧着都不怎么高兴,这谁能高兴的起来啊?

林樾看他那脸色变来变去,最后还充满认同的点点头,实在是想不出来他在想什么,只得开口道:“快过来端菜吧,叫娘他们吃饭了,等会儿我们还得去镇上呢。”

沈淮之依言起身,“不在家歇一天吗?”

林樾摇头,“也不怎么累,能多开一天是一天,今晚我们就不回来了,明儿再回来。”

林樾和沈凌之也不是第一天住在铺子里了,沈淮之虽然有些担心,但也只是叮嘱道:“那你们俩睡前锁好门窗,要是我下学的早,我就去找你。”

“别来了,来镇上你至少得早起三刻钟,太折腾了,我们明晚就回来了,要是你明天下学的早,倒是可以来接我们。”林樾说。

沈淮之:“好,听你的。”

三日后,方家就带着媒人一起上门纳采了,不过林樾和沈凌之是晚上才知道的,因为没遇见,所以沈凌之一直没什么实感,直到第二天,他又在铺子里遇见方新觉的时候,沈凌之才真的意识到自己即将要嫁人了。

“你怎么来了?”

方新觉挠了挠头,把手里的东西往前一递,“今天铺子里的师傅做了新的糖果子,我吃着好,就想送一点来给你,给你和林哥尝尝。”

没听见沈凌之说话,方新觉搁下东西就想跑,不过最后还是被沈凌之叫住了,“急什么?来都来了,吃个点心再走吧。”

林樾在后厨看他们俩故作镇定的样子,愣是捂着嘴才没有笑出声,心里想着等晚上回去一定要和沈淮之说,但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沈淮之要是知道,十有八九是不会高兴的,还是算了,等之后他俩成亲了再说。

正月中旬末,正是乍暖还寒时候,乡间地头,山脚河边,春意盎然,经过一个冬日的酝酿,新冒出头的野菜都是嫩绿嫩绿的,充满着春日的鲜甜。

铺子里也上了新的点心,翠绿圆润,清香软糯的青团,入口即化的绿豆糕,还有一种三色的发糕,菠菜汁染的绿为底,苋菜汁染的粉为顶,粉白绿三色相间,让人一看就知道春天来了。

三色花米糕一上就成了镇子里最受年轻姑娘哥儿喜欢的小点心,每天都卖的极好。

转眼,春社日,燕来时。

这一天,林樾也做了三色发糕,在这天所有小孩儿都要早起,在竹竿上系上葱,然后挂在窗外,寓意“开聪明”,沈家虽然没有小孩儿,但还是挂了,因为宋寻春觉得沈淮之也需要“开聪明”。

林樾几人都起得很早,但春社日无论男女都要辍业一天,现在距离祭祀的时候又还早,所以林樾就做了三色花米糕,预备等会儿带去分村里的小孩儿吃。

春社和秋社虽说都是祭祀土地神,但过程大不相同,全村老老少少欢聚杏树下,蒸社饭,酿社酒,吃社饼,烹祭肉,敲社鼓,赶春牛,好不热闹。

社饭是用粳米同粟米一起蒸的,每家每户都出了米,最后在祠堂里装成一锅蒸的,社饭煮好后再往上头浇满猪肉汤,每人一碗,等供奉完土地神后就可以吃了。

社饭上还会铺满杂菜和肉,买肉的钱也是全村一起凑的,临水村不算很富裕,所以每人只分得两片猪肉,一片鸡肉,一片鸭肉,另外还有小半勺猪杂,不算很多,但也是难得一见的荤腥了。

社酒是提前酿好的,用葫芦瓢装着,同样是祭祀后才能喝,据说老人喝了可以治耳聋,小孩儿喝了能更快学会说话,浇在果树根上,来年结的果子也会更多。

林樾第一次喝酒就是在春社日喝的,他爹用筷子蘸了一点儿放他嘴里把他给辣哭了。

祭祀开始后,敲鼓的人就开始了,咚咚咚的一声震过一天,伴随着院子里喧嚣的人声,热闹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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