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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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第1页)

林樾给他们倒了水,就和沈凌之一起去了镇上,他俩前脚出门,后脚里头就开始干活了。

最先翻新的是林樾和沈淮之的屋子,林樾今儿一起来就收拾好了,衣裳被褥全塞进了衣柜里,剩下的也用席子麻袋盖住,以防落灰。

横梁木都是之前就备好的,一片一片的茅草从房顶扔下来,重新打扫过换上横梁,等下边的人把瓦片送上去,左右两边同时开工,不多时就装完了两筐。

沈家人给的工钱高,热水也一直备着,来干活的本就是手脚麻利的人,这会儿干得更起劲了,总不好让沈家人觉得钱白花了,再者,他们也想着沈家现在条件越来越好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盖新房,现在留个好印象,到时候招工肯定会先想到他们,又能赚一笔。

林樾真是没想到他们手脚这么快,下午他们到家的时候,他和沈淮之的屋子就翻新完快一半了。

在村里做工都是按照天数给钱的,所以林樾和沈凌之一到家放下东西就开始帮忙搬瓦片,一直干到黄昏,他俩才回灶房做饭。

立冬一过,天黑的越发早了,所以申时末,沈正初就招呼还在房顶上的人下来,让他们早些回家。

沈岩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这个点儿就回实在有些早了,往常出去做工,最早那天也还得再过半个时辰,主家才会让走。

“正叔,时候还早,我们把这点儿干完再走吧。”

“对啊,二哥,这儿也没多少了,干完好住人。”

林樾两人住的侧屋这会儿已经换上了大半瓦片,只有中间位置还是茅草,估计再干半个时辰就能干完了。

沈正初摆摆手,“今儿天气好,晚上肯定也不会下雨,这一点儿明早来干也来得及,今儿你们过来的早,早些回去才好。”

沈正初的说的很坚定,林樾几人听到也跟着帮腔,“我爹说的是,各位叔伯兄弟就先回吧,明儿再过来。”

见他们都这么说,沈岩之几人也没再纠结,利索地从房顶上下来,又把竹筐瓦片收拾了,喝完最后一口热水才离开。

沈广初刚出门就低声道:“今儿咱们回得早,明儿就来早些,总不好让他们吃亏。”

“大哥说的是,那明儿还是这个点我们就过来。”

来做工的这几个人也不是随意找的,像一些平日里做活就爱磨洋工的那种,沈正初一个也没有找,所以这一行人里虽然有想多干几天好多赚些钱的,但更多的还是想着早点把活计干完。

除了做工的六个人,沈正初夫妇也是一直跟着干活儿的,就连林樾和沈凌之得空也会跟着忙活,不过五日,沈家的茅草屋就换成了青瓦房,最后一块瓦片放下去的时候,院子里直接响起了欢呼声。

林樾看着屋顶那一排排整齐排列,形似鱼鳞的青瓦,心里涌起了巨大的满足感,青灰色的瓦片,本该是沉稳,静谧的,但在夕阳下的照耀下,林樾却觉得它极其耀眼,仿佛在闪光一样,光亮照进内心,让人一看就心生愉悦。

良久,他才轻叹了一声,“这回下雨天终于可以安心地待在屋子里了。”不用像之前一样,一下雨就得飞奔出去,从灶房里,院子里把各种锅碗瓢盆都拿出来接水,尤其是沈淮之的书,林樾每次都提心吊胆的,别的湿了晒一晒就好,八成能恢复原状,但书要是湿了,八成是没法恢复的。

今天他和沈凌之回来得早,做的小馒头也没卖完,除了之前那些颜色,林樾还琢磨出了黄瓜汁拌面的淡绿色,蝶豆花汁拌的天蓝色,之前做薄荷蒸糕用过蝶豆花,不过林樾给忘了,还是那天路过河边突然瞧见才想起来蝶豆花也可以染色的。

颜色一多,每天做的量也多了,每天得卖到下午才能卖得七七八八,今儿午时刚过就回来了,所以还剩了二十多个,趁帮忙的从房顶下来喝水的功夫,林樾回灶房把馒头热了热,还拎了半桶紫苏饮出来。

“广叔,二伯,堂哥,快来吃点东西歇一歇。”

林樾做的小馒头是村里的小孩儿最爱的点心之一,难得吃到一顿的白面做的馒头,还便宜量大,颜色好看,每次他们出村前都会有小孩儿在村口等他们,手里紧紧攥着一个铜板,纠结好久才能选出来要什么颜色的小馒头,要是哪天有小孩儿拿了两文钱,把所有颜色的小馒头都买了,那他她那天就是所有小孩儿最羡慕的人。

今儿林樾端着小馒头出来,几个大人也不好意思要,等林樾说了每个人面上至少有三个,有一个中年男子就支支吾吾地开口了,“这个能带回去吃吗?”

林樾眨了眨眼,点头道:“三叔,这自然是可以的,只是家里油纸不多,没法给你们包上了。”

“不用不用,我去外头摘个芋头叶子包就行。”说完就大步出去了,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出去,剩下的五个人全跟上了。

来做工的这几个,不是家里有儿女就是有孙子孙女,平时少有能吃点心的时候,今天既然有机会,怎么也得带回去给他们尝尝。

林樾也清楚他们的意图,因为他小时候他爹也是怎么做的,他第一次吃栗糕就是他爹去做工主家给的。

既然给了点心,那饮子就不能不给了,幸好家里竹筒多,他们出去摘叶子的时候林樾就把饮子盛到了竹筒里,包馒头的时候一同递了过去。

沈正初紧跟其后,把工钱拿了出来,整整两大串铜板,大部分是林樾两人这几天摆摊赚了还没来来得及去换成银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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