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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1页)

沈淮之个头高,林樾拎着衣领,下方衣摆都快掉到地上了,“快来试试,要是不合身今晚就改。”

沈淮之大步走过去把衣裳接过来,低头和林樾商量,“今日还没洗漱,身上不干净,别再把衣裳弄脏了,一会儿再试行吗?”

林樾摇头,“趁现在还亮着,晚上天黑就看不清了,快些,把外衣脱了就不会弄脏了。”

这话一出,两个人都不好意思了。

林樾张了张口,没想好怎么说,只能催促沈淮之快些试衣裳,自己扭头去了桌边。

直到沈淮之穿着新衣裳过来,林樾才回头,面前的人宽肩窄腰,一身靛蓝色的长袍,标准的读书人打扮,看着十分顺眼。

没想到第一次给沈淮之做衣裳就这么合身,林樾默默在心里点了点头,虽然针法一般,但合身已经很不错了嘛。

沈淮之自觉转了个身让林樾看清楚,才开口道:“衣裳很适合,等考试那天我便穿这身。”

院试是在府城,林樾还没去过,也不知道怎么样,但总归是出远门,钱财得藏严实些才好,“那可要在内侧缝上两个口袋?这样放东西也方便。”

沈淮之已经把衣裳脱下来了,摇头道:“不用,这样就很好了,缝了口袋考试入场检查不方便。”

“那听你的。”

试衣裳这会儿功夫林樾也放松下来了,等沈淮之放好衣裳再次回头,林樾就把怀里的东西递过去了,

“给你,今日去镇上碰巧看见,想着适合你就买了。”

沈淮之看着面前的毛笔,整个人都呆住了,镇上的书铺他是常去的,对铺子里最贵的这支毛笔他也很眼熟,毕竟掌柜的进货一年了都没能卖出去,还当着他的面唉声叹气过几次,“早知道就不冲动买这支笔了,还想着就买一支怎么也能卖出去,没想到砸手里了。”

沈淮之用的笔也是书铺买的,是最便宜的那种,一支不过十五文钱,能用三个多月,但这支笔却要五十文钱,卖不出去才正常,没想到却被林樾买回来了。

他又不是傻子,便是碰巧也不会碰到最贵的,必然是林樾特意给他买的。

沈淮之接过笔的动作都有些僵硬,他想让林樾过好日子,但成亲这么久,林樾每天除了家里的活计,还要忙着赚钱,反倒是他,一点忙都帮不上。

“我不用这么贵的,你赚的钱留着自己花,我……”

林樾一抬头就发现沈淮之表情有些不对,虽说成亲没多久,但林樾自认还是了解他的,直接开口打断了他的话,“平时写字自然可以,但考试就应该用好的,又没有多贵,你不嫌我乱花钱就好。”

林樾话是这么说,但眼睛一直盯着沈淮之,要是沈淮之敢说他乱花钱,他就要闹了。

一听这话,沈淮之立马摇头,“你想怎么花都可以,是我不好,现在还没能赚到钱。”

林樾不想让沈淮之沉浸在愧疚的情绪里,除了让两个人心生嫌隙以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读书,然后考个秀才回来,钱什么时候赚都可以,而且你才刚接了抄书的活计,也是在赚钱啊。”

夫夫俩说了会儿话,林樾便起身出去了,趁现在还没天黑,沈淮之得抓紧时间温习功课,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明天是第一次在村里收菌子,虽然林樾从嫁过来到现在和村人相处还算融洽,大家平时路上遇见也都是笑脸相迎,但涉及到银钱,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比比皆是,第一天就得把规矩定下来,以免到时候扯皮再闹矛盾。

尤其林樾和沈凌之年纪都比较小,而村里最不缺的就是倚老卖老的人,因此,林樾早早打定主意,第一天一定要强势些,哪怕被说没有人情味儿,也比被占便宜好得多。

“凌之,你忙完了吗?我们商量一下明天怎么收菌子。”

沈凌之朝他招手,“哥哥快进来,我正和娘商量这个事儿呢。”

宋寻春也开口道:“你们第一天收菌子,到时候我跟着你们一起去,免得有不好说话的地方,等明儿一早我就去看看你们奶奶有没有空闲,若是方便,再把你们奶奶也叫上,按她的年纪和辈分,必然不会再有人倚老卖老,占你们两个小孩儿的便宜。”

林樾顿时放松了不少,说话的口吻也轻松了,“凌之,我的想法是咱们第一天就得把我们收菌子的标准拿出来,像根部要去泥,菌盖长得太大的不要,还有一点,菌子最容易摔坏,像菌盖和菌体分开的咱们也收,以免有人家怕咱们不收,往里头塞石头、木棍,要是没发现卖出去了影响咱们的口碑。”

菌子长得非常快,常常一夜之间就从指甲盖大点儿长到手掌大了,两天左右就完全长开,腐烂,长得太开太大的菌子看着好看,实则整体已经变软了,味道也不好,里头还常常是生了虫的,这样的菌子已经完全不能吃了。

没生虫的还勉强可以晒成干菌子,但一般也没人会这么做,晒菌子主要是为了冬日里添个菜,晒的过程又劳心劳力,自然还是选好的为主。

宋寻春连连点头,“还是樾哥儿想的周到,就这么办。”

沈凌之想了想,也开口道;“咱们村的小孩儿从小就往山上跑,这回我估计也会有小孩儿去捡菌子来卖,明天要是有小孩儿来得让家里大人跟着,免得小孩儿看不懂秤,家里有人再计较,说我们占便宜。”

宋寻春眉头一皱,“对,是得考虑这个,还有秤,明儿你们是第一次去,村后头大石头那旁边就是李木匠家,到时候从他家再借一把秤出来,两个对比着用,免得有人歪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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