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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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1页)

宋寻春摇头,去那么远的地方只带一两银子哪够?万一遇上什么事儿,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都带上,到时候你身上放一两银子,剩下的樾哥儿收着,花不完再带回来就是。”

沈淮之:“那就听娘的。”

“这还差不多。”

等他们娘俩说完,沈正初才开口道:“明儿一早我跟你们一起,路上我赶骡车,淮之和樾哥儿也能放松些,等把你们送到府城,我再回来,到初九那天我再赶着车去接你们。”

沈正初原本没有这个想法,是去租骡子的时候,听沈广初说府城的客栈里看管骡子加上草料一天得好几文钱,而且还有丢失的风险,这一头骡子买的时候就要五六两银子,养到现在怎么也得七两,这要是丢了那还了得。

沈淮之和林樾对视一眼,明显都有些担忧,去府城赶车也得大半天,如果沈正初当天来回,那走到半路天就黑了,晚上赶路太危险了。

“爹,府城路远,晚上赶路不安全,要么就我和小樾去,骡子放在客栈,到时候我们找个大客栈,想来会安全些,要么您后天一早再回来,这样我们也放心。”

沈正初摆了摆手,“咱们这儿又没有山匪,有什么不安全的,我们明儿早早出发,肯定能在天黑前回到咱们县城附近。”

沈淮之还想劝,沈正初就起身了,“就这么决定了,我现在去装些草料,明天给骡子吃,你们俩也快些去收拾东西。”

实在劝不动,沈淮之也没法子,跟着沈正初一起出去了。

今晚的碗筷是沈凌之收拾的,林樾正忙着准备明天的吃食。

出门带些汤汤水水的不方便,还是得以不噎人的面食为主,咸口的肉沫包子,酸菜包子,甜口的荞糕,再加上凉拌的茄子和黄瓜,一碟子咸菜就差不多了。

虽说已经是八月份了,但天儿还是很热,今晚就做怕放坏了,所以只和了面,把馅料拌好,然后烧了两壶热水。

翌日,沈家的公鸡刚打鸣,沈正初父子三人就赶着骡子出门了。

沈正初坐在最前面,左手牵着缰绳,右手拿着一根长棍赶车,后头是坐在稻草和蓑衣上的林樾和沈淮之,骡车没有车厢,万一下雨只能用蓑衣和斗笠。

此外,车上还放着沈淮之的书箱,装着两人换洗衣裳的包裹,装着吃食的食盒和三个水葫芦,还有一些零碎物件,至于银钱,昨晚林樾连夜把荷包缝到里衣上了,沈淮之身上二两,他身上二两,剩下的铜板也分做两份,各自揣着一半。

三人出门得早,村子里静悄悄的,一直到过了县城,路上才陆续有背着竹筐下地的农人。

县城周边这一段还算热闹,过了县城约莫十几里,路就变得狭窄而且坑坑洼洼的,放眼望去,一个村庄也看不见,只有四周高耸的山峰,茂密的丛林。

而这样静谧的山路,足足有二十里,刚开始车上只有沈正初赶车的声音,林樾正杵着下巴打瞌睡,等他再抬头,看到四周连个飞鸟都没有的山林,心中莫名紧张起来。

未免打扰沈淮之温习功课,林樾只能和沈正初说些有的没的,这才驱散了心里的紧张。

走完这一段,路边开始出现村庄,山地里也有农人忙碌的身影,林樾隐约还听到了他们的交谈声,口音和他们相距甚远,三人已经到了另一个县城的范围。

一路上场景反复,静谧与热闹交替,下午太阳正烈的时候,林樾终于看见了城门的影子,他用手遮住头顶的光,直直望去,城门上写着三个大字,梧州府。

“爹,淮之,快看,我们到了!”

沈正初也是第一次来府城,看着眼前高大的城门,他心中不免骄傲,他儿子就要在这样大的府城里考试了啊。

除了骄傲,沈正初心中也有一抹隐约的期待,也许多年后,在他还能走得动路的年纪,他们一家能一起来一趟府城。

“淮之,樾哥儿,你们进去吧,该花钱的地方就花,别省着,好不容易来一次府城,总得住个好点的客栈,再吃顿好的,精精神神地去考试。”

沈淮之把东西都拿上,吃食则留给沈正初,最后还拿了一件蓑衣,以防下雨。

尽管是坐车,但三人也被晒出汗了,看着沈正初汗湿的后背,林樾低声道:“爹,你在这儿等我们一下,我们进去买点吃的你带着路上吃,今早做的没剩多少了。”

沈正初笑着摇摇头,“哪就不多了,连包子都还有四五个,别说我一个人吃,再来一个人也够吃了,你们快去吧,耽搁久了万一人家客栈住满了怎么办?”

沈正初一向是个急性子,自觉交代完了,朝他们夫夫俩挥了挥手,一棍子敲在骡子上,赶着车就哒哒哒地走了。

扬起的灰尘落在林樾脸上,林樾张口打了个喷嚏。

“爹这也太急了吧。”

沈淮之抬手用袖子给他擦了擦,“咱们也走吧,爹早点儿回去也好,省得娘在家里担心,咱们走的那天再买些东西带回去就好。”

说到买东西,林樾一下子来了兴致,“那我得多买些,府城里肯定有很多好东西。”

因为院试,最近府城里来了不少人,守城的官兵也是见怪不怪,简单查看过户籍和路引就放他们进去了。

府城明显比镇子热闹,来往也多是穿着棉衣的人,刚进城门这一段不是做买卖的地方,但路上也有来回吆喝的货郎和货娘。

按照高师兄的给的路线,再加上每过一个路口林樾就就近寻一个人打听,除了在中间那个岔路口走反了以外,两人走得还算顺利,不过两刻钟,两人就看见学政考棚门口把守的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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