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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要多少个相遇的瞬间,才能有真正的开始。
清晨的雾还没有散,陆辞拎着书包进了教室。
他个子高,容易挡到别的同学,因此常年被老师安排在后排。
狭窄的课桌放不下他两条修长的腿,所以椅子向后拉开一段距离,将书包从肩上甩下来随手一放。
——回头。
“今天的段落长不长啊?”
他胳膊搭在椅子靠背上,向后半仰的脑袋看着她。
他说话总是习惯在尾句再加上名字,“温雪宁。”
她手里的粉笔停下,从手中的英语书上抬头。
粉笔的白灰蒙在手指的皮肤,她回头也看见了身后那一层灰白的雾。
陆辞话是在问她,视线却是在看她写在后黑板的那一行行英语。
看了个大概,视线才看向她。
张扬的眉眼随便一弯就好看,他上翘的眼尾不像此时蒙着雾的早上,更应该在烈日的午后。
他笑着,很自然地说:“写完叫我啊。”
“好。”她捏着粉笔,在他转回头之前说,“你每天都来得好早。”
闻言,他已经快要转回去的视线,又停顿了半个余光给她,他说话时总有上扬的眼尾,轻声的笑,“你来得也很早啊,每天班上还没来几个人就已经在这里抄句子了。”
聊天只到了这里,他已经伸手去拿早读要用的书,没再给聊天多添一点延续。
或者说,原本就没有聊天的机会,是她主动多说一句,才有了他多的一句回应。
他好说话,笑容真诚,跟谁都能很自然地接上话,一身肆意的松弛感,不会让别人感觉到在人际交往中有束缚。
但他只是性格如此,实际上边界感很强,不熟的关系,对话只能到这儿,他可以很自然地接话,不会留有尴尬,但不会再给更多说下去的机会。
因此喜欢他的人那么多,能接近他的人却很少。
这两句的对话,其实也不过是他顺口的一个瞬间。
和她在他教室隔壁看着他的三年一样,每天擦肩而过,但是他根本不知道她这个人。
她由于在第一次下马威般的小测验中考得很好,被英语老师很看重,英语老师每天都找了书上的段落让她摘抄在黑板上,作为全班默写的内容。
从此她每天都特意来得很早。
因为陆辞早上也来得很早。
陆辞的座位常年在教室最后一排。
因为他的个子太高,会挡住后面同学的视线,他视力好,成绩也好,老师很放心又很理所当然地把他安排在最后一排。
他初中三年都是如此。
高一好几次从他的教室经过,他的座位也几乎都在最后。
所以在英语老师给她安排这个任务的第一天,她打赌似的起得很早,早早到了教室,拿着英语老师提前给她的英语书,在教室的后黑板慢慢抄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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