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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辰正值晌午,渭水旱桥一带,虽比不得天桥一带繁华,但也不缺热闹。
这好不容易风雪停歇,大伙儿都约好似地出来赶集。
“糖葫芦!又香又甜的糖葫芦!”
“米桂糕!热气儿腾腾的米桂糕!”
“慢点儿吃,别噎着,你也孩子真是的……”
“……”
余琛行走在人群里,周遭繁杂喧嚷的声音听在耳朵里,清晰得让他有些不习惯。
就连周遭行人靴子踩在积雪上的沙沙声,都叫一个明澈!
想来也怕是那先天境界带来的好处了。
余琛心里一边念叨,一边混在人堆儿里,朝着旱桥一带的明通菜苑走。
作为旱桥一带的饭馆儿,相比起那高朋满座春风酒楼,明通菜苑自然没那么美味,相对得,这价钱嘛也没那么吓人。
虽说不打算用这些年攒下的银钱去孝敬那流放路上当差的,但习惯了节俭的余琛也舍不得到那春风楼去大快朵颐。
到了菜苑,人声鼎沸。
余琛点了两只烧鸡,一盘猪头肉,一桶米饭,花了半个时辰,吃得干干净净。
然后在那小二惊悚的目光中,抹了抹嘴,迈开步子,走出门槛儿。
路过旱桥时,又听闻桥下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儿。
“却说那刀脸儿大壮俩泼皮无赖,酒后生恶,残暴异常,终是害了人命!”
“官府捉拿之下,俩人择路而逃,不想竟上了那清风陵!”
“要知晓,那可怜傻女,便葬在陵上!”
“俩人如闷头苍蝇,在树林里乱窜,却不知早已被冤魂厉鬼所盯上!”
“当晚月黑风高,万籁俱寂!”
“忽而,火把尽灭,一片漆黑之间,寒意刺骨。”
“俩无赖只听凄厉哀鸣,回荡山间!”
“还我命来!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说书先生表情狰狞,声音嘶哑,让周遭看客,鸡皮疙瘩皱起!
“俩无赖浑身颤抖,抬头一望,只见一披头散女鬼,青面獠牙,双目无珠,指甲三尺,扑杀而来!”
“二人虽混账,但哪见过这般景象?”
“当即吓了心神,破了胆,夺路而逃,竟是疯癫了去!”
砰!
醒木一拍,说书人义正辞严,惊醒世人!
“所谓天理昭昭,善恶有报,正是如此!”
这一番演绎,活灵活现,生动形象,听得周遭百姓那叫一个如痴如醉!
纷纷慷慨解囊,给予钱财。
虽不多,但足以温饱。
末了,说书先生看了看时辰,收起醒木折扇,便要收摊儿。
正这这时,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又是朝众人道,“官府告示,今日午时,正是那俩泼皮无赖在正通刑场斩示众,大伙儿若是有空,可去看看这俩害命恶徒是如何人头落地!”
话音一落,众人议论纷纷。
偶然路过的余琛,也是一怔。
那刀剑和大壮,要斩了?
这次衙门办事儿挺利索啊?
嘟囔之间,他脚步一转,就朝那正通刑场走。
刑场位于天桥与旱桥交界地儿,脚程不过两刻钟,算不得远。
余琛反正闲来无事,正好想去看看。
——亲眼目睹了那傻女人的惨状后,对刀脸儿大壮俩泼皮无赖,是个人都深恶痛绝,余琛自然也不例外。
看这种家伙人头落地,那定是相当快意的,
只是让有些意外的是,赶往刑场时,他竟还遇见了熟人。
嗯,也不算熟,一面之缘而已。
天冷路滑时,一个青年急急忙忙,砰一声撞在余琛身上,摔了个七荤八素。
余琛低头一看,只见此人脸方高壮,着急忙慌的,不正是那老鞋匠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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