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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是一家门口钉了黄铜门牌的的律师事务所,看起来气派又庞大,木框玻璃门内,繁忙的人员在走动,前台有一位漂亮的夫人,托马斯对着玻璃门整理了着装,确保自己看起来没那麽脏,再三犹豫,整个人的脸都通红了,这才踏上律所的石阶。
前台的夫人不是第一次见到托马斯送报纸了,可以说,他已经连续一个月给这家律所送最新的日报了。
通常情况下,这个腼腆的小男孩将报纸交给她之後就会迅速离开,生怕叫体面的绅士们瞧见他的模样。
但此时此刻,托马斯在短短的几瞬间做了许多的思想斗争。
他想,反正失败了也没什麽,大不了就继续回去送报纸,埃洛伊斯说的对,没什麽好紧张的,只要他勇於开口。
况且,只有这里的前台是一位看起来随和的夫人,不像别的律所,都是清一色严肃的先生。
他给完报纸,迟迟站在前台边,咽了咽口水,与前台的夫人对上视线,问道:「夫人,我想请问,您这里招不招杂工?」
前台的夫人姓罗姆德,她的丈夫是这里的会计,而她是这里的前台,主要负责接收信件,以及协助安排律师莱逊先生的日程工作。
「杂工?」
见罗姆德夫人在思索,托马斯又赶忙继续说道:
「我识字,会算数,也会打扫屋子,可以扫烟囱,我对纽约的街道很熟悉……」
托马斯绞尽脑汁的说出了他所有会的东西,他甚至有些结巴,说完就闭上嘴巴,等待着被拒绝。
罗姆德夫人上下打量了这个孩子,他个子不高,送报纸还算勤快,虽然看起来不甚机灵。
「要说缺,我们这里还真缺少一个跑腿帮闲的人。」
罗姆德夫人的意思是,像擦窗台,打扫废纸,擦书桌,跑腿送东西这样的活儿,确实还没人干,可要说缺人,这样的活儿,她平时也会顺手做了。
那些大一点儿的求职小伙子,总会来问她招不招律师助理。
从未有人问过她,还招不招勤杂工,毕竟勤杂工又不可能学到律师的本事。
莱逊先生是个古怪的人,他从不喜欢过分狡猾的小伙儿,也不喜欢用助手。
虽然律所的其他律师生意不错,但作为老板,莱逊先生却从不招一些能给自己带来派头的下属,对待事务所的管理,他大方,却又不上心。
这样的事罗姆德夫人可以做主,她想着自己能轻松一些,就询问他:
「你叫什麽名字?家住在哪里?你的年龄太小了,如果到我们这里来做杂工,也是需要担保人为你写推荐信的。」
托马斯闻言立刻将自己的姓名以及住址告诉了罗姆德夫人,看着她抬手记在了本子上。
他问:「只要我有一个担保人就可以来做工了吗?」
罗姆德夫人点了点头,并思索着说:「律所可以给你提供一间小宿舍,可以包三餐,但周薪只有四块钱,你可以接受吗?」
对於男性来说,不仅同工不同酬,找工作天生也比女性要容易。
但,莱逊先生在工会中是一个支持男女同酬的大人物,他制定了律所的规矩,所以罗姆德夫人索性只给托马斯开出了与女帮厨一样的薪水。
托马斯虽然也意识到工钱不高,但他还是十分欣喜,连忙答应。
埃洛伊斯说过,只要进入了律所,他就可以学习律师们的习惯,观察他们是如何运用智慧的,总有一天,他会在其中受益,比短时间的薪水要更值得。
出了门,寻到了正在门外等着他的贝拉,托马斯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贝拉也同样感到意外。
「我想,你可以去找煤店的老板做担保人,我们家已经连续几年在他那里消费了,信用良好。」
托马斯点头:
「我正是这麽想的,等我去了那家律所里做杂工,包吃包住,不需要什麽花费,到时候,我非要把你这个跟屁虫送到学校里面去。」
贝拉顿时有些不高兴,她往家里小跑:
「为什麽非得上学?」
托马斯默默的想,贝拉去上学了,以後能学更多的东西,例如打字,缝纫,搞不好还能脱离眼前这种辛苦的体力劳动,可以为舅妈减轻负担。
家中,埃洛伊斯将艾米的上衣裁片缝制了□□成,她在餐桌上工作了足足半日,後背都已经僵硬了,听到敲门声,这才起身活动了一下肩膀。
一定是托马斯和贝拉回来了。
埃洛伊斯苦恼着午饭该如何做,今天早餐并没有剩下什麽能继续吃的东西。
她抽开了门闩,打算与托马斯商量,要不要去外面买点什麽东西回来吃,还没开口,就被一脸兴高采烈的托马斯打断。
托马斯将自己今日求职成功的事情告诉了埃洛伊斯,他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绘声绘色的讲述了他的紧张。
「真没想到,我竟然真的能有机会在律所中工作,虽然只是干杂活儿,但是再也不用大清早去受冻了。」
埃洛伊斯懂得这种感觉,很多时候,人与机遇,除了学习,仅仅只差一次胆子大而已。
「看来今天是你的幸运日啊!我们更不能草率的过了,待会儿我们三个一起去市场里,买一些肉和意面回来煮了吃。」
埃洛伊斯这样提议,从钱袋子里拿了几枚硬币,她很少逛食品店,不知道食物的普遍价格,但还是打算改善一下伙食。<="<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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