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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听到沈宝兰三个字,黄春玉脸上还是不可抑止的流露出几分慌乱。
「你跟她是什麽关系?」
「沈宝兰还活着吗?她人在哪?」
黄春玉显然不愿回答,冷笑了声後转身跟警察走了。
高华良落网的时间,跟黄春玉被捕相隔不到半小时。
值得一提的是,高华良是「自首」的。
警方把黄春玉带回警署时,高华良就带着儿子安静坐在警署大厅里。
他什麽也没说,却用实际行动告诉黄春玉:
他不会扔下她。
而黄春玉在看到高华良後,当场崩不住的嚎啕大哭。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像高华良这样有情有义有担当的犯罪嫌疑人,很难得。」
事後,申哲民忍不住在电话中同沈明珠感慨。
……
中泰早几年就有了引渡条约,黄春玉和高华良在被捕的半个月後被引渡回国。
虽然两人是偷渡去的泰国,但其子俊俊却是在泰国出生,并拿到了泰国国籍,属於泰国公民。
夫妻俩被捕後,俊俊就被送去了当地的儿童福利院。
虽然成功抓捕到两人,可案件的审理却并不顺利。
对於警方的审讯,黄春玉一概以「不知道」「跟我无关」来进行推诿。
而高华良的供词同样滴水不露,将沈宝兰的失踪撇得乾乾净净,也不承认诈骗了沈宝兰的钱。
「姓高的承认把黄春玉安排到沈宝兰身边做保姆,是为了捞取好处,但这事被沈宝兰察觉到了,就把高华良约到外地去摊牌。两人没谈拢,沈宝兰就把高华良撇下自己开车走了。」
「而黄春玉那边呢,得知事情败露後,本想将别墅里的贵重物件给偷卖了,捞点钱再走,哪知刘翠花一直不走,她等了几天没找着机会,最後只能偷了点首饰和现金离开。」
「至於沈宝兰去了哪,现在在哪,两人一概不知情。」
所有知情者包括警方都认定,沈宝兰的失踪跟高华良和黄春玉脱不了干系。
可办案讲究的是证据。
沈宝兰至今下落不明,找不到受害者,也没有证据和证词,警方根本没办法对两人定罪和提起公诉。
「高华良给他和黄春玉找了律师,上头也给我下了死命令,三天内要是找不到新的线索,就要给两人办理取保候审。」
同沈明珠吃饭的时候,申哲民挑着不违反纪律的内容,简单向沈明珠传达了案子的进展。
「难怪高华良敢自投落网呢,敢情他跟黄春玉早就商量好了对策,找不到沈宝兰,我们就拿他们没办法。」
沈明珠咽下嘴里的食物,提问道:「不可以对他们使用催眠吗?」
「诉讼法规定,审讯过程中不得采用逼供诱供,而且通过催眠获取的证据也将被视为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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