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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恒焉点点头,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近乎于笑的表情,心情也跟着变好了,喝酒的量就有点没控制住。
分明宾客也不多,我还是把自己给灌醉了。
我听到有人在起哄,叫宋恒焉把我抱起来,下一秒他还真的照做了。
尽管我是个Omega,但我也不算特别轻,宋恒焉抱得却很轻松,连气息都没有变急促。
“醉了吗?”他问我。
我嘻嘻笑着伸手去戳他的脸,头昏脑涨地讲胡话,“宋恒焉,我是真不想和你结婚啊。”
他回答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酒精和倦意一同充斥着我的大脑,我彻底醉了。
还剩最后一点理智的时候,我只来得及想,还好我酒品没有很差。
还好今天这场婚礼算是顺利进行了,我没出什么洋相。
我不喜欢酒,也不喜欢喝醉的感觉,但怪不得很多人都喜欢喝酒,因为它可以暂时麻痹你的大脑,让你在一片欢声笑语的氛围里相信,你是幸福的。
七岁那年,我去了父亲的公司,推门进了他的办公室。我不应该推开那扇门的,如果我知道我会看见什么。
事实上,我没有看见特别过分的场面,因为女秘书已经在调整她的肩带了,而我的父亲也西装革履,只除了他嘴边残留着半个来不及擦掉,也可能是他暂时还没舍得擦掉的口红印。
我盯着那个口红印看了几秒钟。七岁的孩子还不足以通过一个口红印来推断出完整的状况,但至少,他经常陪着妈妈看偶像剧,他大概能够知道,妈妈不在的时候,爸爸的嘴巴上有口红印,那恐怕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父亲伸手要过来抱我,我愤怒地推拒着,女秘书以为我们就是父子之间的普通玩闹,也笑着过来捏我的脸。
她身上有着很刺鼻的香水味。
我狠狠地咬住了她的手指,咬到见血了。她尖叫着把手抽回去,泪水滚滚而下,比偶像剧里面的女主角哭得要更有感染力。父亲给了我一耳光,这是他第一次揍我。
和陈女士相比,父亲在这个家庭里一直扮演一个背景板的角色。他话很少,不怎么过问我和周千澍的成绩以及生活,自然也不会大骂我们。
他力道不重,但是我的脸肿了起来。我用尽全力挣脱他,跑出了办公室,跑到楼下,撞进陈女士的怀里。
她手里拿着的饮料洒了一地,不过在训斥我不小心前,她首先看到了我的脸。
“你脸怎么了,周难知?你爸对你动手了?”
陈女士的竹笋炒肉基本没往我脸上招呼过,可能也因为这样,她的怒气格外抑制不住。她牵着我一路走回办公室,周千澍没来,太阳太大了,他出门容易被晒得不舒服。
那天他俩吵了很久,但我留意到,父亲嘴巴旁边的口红印不见了。我不知道要不要告诉陈女士,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
万一是我看错了呢?万一陈女士不相信我呢?
妈妈,我喊她。她那会还很年轻,很漂亮,挂着泪痕牵着小孩走在街上,好多路人都为之侧目。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最终我还是没把那件事说出来,因为我说到一半,陈女士忽然就打断了我,问我饿不饿,要不要去吃肉丸。
她偏过头,不让我看到她的眼泪,但她的手太冰了,我猜她可能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又或者她在我说之前早就知道了,只是装作不知道。
我们谁都没把这件事告诉周千澍。他睡得很早,回去的时候他已经躺下了。这件事就成了我和陈女士共同的秘密,即使它是一个非常不光鲜亮丽的秘密。
从那天开始,父亲总是一下班就尽快回家,再也没出现过之前那种十一二点才让陈女士去厨房给他做点吃的,又或者干脆彻夜不归的情况。
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来道歉,来忏悔,来补偿,虽然这是一种再恶心不过的补偿。我不知道陈女士是接受了,还是有什么令她不得不接受,反正我接受不了。
我不想和父亲谈论任何事情,我尽一切可能避开他,就连老师都特地把我叫去办公室问我,为什么这周作文我一字未写,交了个白卷。
作文题目是《我的父亲》。我说,我没什么好写的。
怎么会呢,老师哗啦啦翻出周千澍的卷子,你看你哥,他就写了很多啊,不一定是要很打动人的事例嘛,哪怕只是写写日常生活也可以……
我最终也没把这篇作文补上,我选择站在走廊里罚抄十遍课文。老师不知情,我哥也不知情,所以我不怪他们。我只是真的没有东西可写,如果我要提笔,我只能这样开头:我七岁的时候,去了我父亲的办公室,我看见……
那样全世界都要知道我和陈女士共同守住的秘密了,我想陈女士不会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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