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摄像师这句话被收进直播间,弹幕画风变得搞笑起来:
【咦~哪里来的男夹子!】
【笑死我了,遇到小包子自动成夹子了。】
【我要是跟她说话,我也夹!】
【人类看到可爱的生物就是会这样啊,我一跟我家猫说话就变成死夹子……】
高萝还在看摄像师:“在电视台那天也是你对不对?以后都是你负责拍摄我跟乐乐吗?”
“是的,都是我,后面几天你应该会天天看到我。”
“我叫阿萝,哥哥你叫什么?”
阿萝的一声“哥哥”出来,直接给摄像师闹个大红脸。
【我去!我们小包子嘴巴这么甜的!】
【好吧,喊的是我,我承认了,其实我是男的。】
【快让我看看摄像师长啥样啊叫哥。】
【应该不年轻,喜鹊台的摄像师我就没见过年轻的,小包子应该是纯嘴甜。】
摄像师要扛机器、要跟着艺人跑,这就需要他们有一个健壮的体格子,又因为常年风吹日晒,比较容易显老,不过这个摄像师实际年纪不大,才三十多岁。
“我叫金琦。”摄像师道。
“以后叫你阿琦。”高萝道。
高萝又看着摄像师旁边的一个女生,“你好呀,你叫什么呀,姐姐。”
“小阿萝好,你叫我端端就行,端午的端。”
“端端姐姐。”高萝念了一遍,道:“你是负责什么工作的呀?”
“我是你们的PD,就是你们这组的跟拍导演。”
每一组嘉宾都有单独的导演,负责他们这组拍摄大纲和台本的编写,也需要随时注意拍摄过程嘉宾的状态,以便及时调整拍摄方案。
高萝又问了后面几个工作人员的名字,然后给他们发了鸡蛋饼和其他早餐。
拍摄期间要天天见面,高萝想跟他们处好关系。
高姝乐完全不懂人情世故,也掌握不了这项技能。高萝去“社交”的过程中,她只
能安静地坐在餐桌边吃饭,然后在心里对她发出敬佩的夸赞。
吃好早饭,收拾好碗筷,高姝乐推着两个大行李箱出门。
高萝推了个小箱子,里面装的都是零食。
先打车去机场,然后坐飞机前往第一个拍摄地点。
所有嘉宾到那边跟节目组的大部队汇合。
路程加上等待的时间,一共四个小时左右,高萝全程睡觉。
四小时后,飞机落地江城。
节目组有车子等在外面,一组嘉宾一辆车。又是一个半小时,一行人终于抵达了第一个拍摄地。
高萝在路上睡饱了,所以这一个半小时都睁着眼。
机票是节目组买的,六组嘉宾坐同一航班过来,同时抵达拍摄现场。
一下车,满地都是人,场面极度混乱。
因为现场不止有嘉宾和节目组工作人员,还有嘉宾的经纪人、以及来送行的人,就是小嘉宾的亲友团,比如他们的爸爸妈妈。
有一家连爷爷奶奶都来了,是冯黛月那一家。
小孩子在哭,大人在哄,简直是生离死别现场。
宁衡见缝插针地宣布要没收各个大小嘉宾的钱包、手机、零食和玩具。一句话代替,就是跟吃喝玩乐沾边的都得收。
这下子,本来不哭的小孩子也哭了,甚至连有些大人都哭了:
“这儿穷乡僻壤鸟不拉屎的,把这些都收了,孩子吃什么喝什么啊!”
“不拍了不拍了,我们崽崽不吃这个苦!”
“阿囡跟奶奶回去,让你姐自个儿拍。”
……
嘉宾的直播间这会儿基本上只听得到一片哭声,除了一个。
高姝乐的直播间里没有哭声,是一道连贯地“啦擦啦擦”声——高萝坐在路边吃薯片。
【这个小孩儿真的是……与众不同。】
【没有其他人来送她吗?】
【看样子是没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