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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照于是尝了尝,凌波说得轻松,其实在认真观察他脸色,见他半天不说话,道:“怎么样?”
“果然油腻腻的。”裴照笑道。
“没眼光!”凌波嫌弃道,自己盛了一勺来尝,也没有尝出什么好坏来,道:“哪里油腻了?这已经是整个京城最好的黄金肚了,说是宫里太监从贡品里偷出来的,有市无价,我都是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好啊,叶小姐偷贡品,我这就告到宫里去。”裴照又笑着逗她。
凌波气得直想拧他。
“你去告去,我不把你腿打断了,白眼狼。”
裴照这人也确实是混蛋,自己爱说笑,非要逗凌波,等把凌波逗翻了,不理他了,他又要过来求和。他求和也好玩,并不说软话,只是给自己又盛一碗饭,一边盛一边道:“这次可要好好垒个坟包……”
凌波再也忍不住,立刻伸手,下狠手掐他,一边掐一边问:“现在是谁说不吉利的话,是谁要挨打?”
“叶小姐饶了我吧。”裴照很配合地笑着求饶:“妆花缎要掐坏了。”
凌波狠掐他几下,等气出完了才罢休,骂道:“你还知道呢?没良心,你也知道妆花缎好穿呢……”
“那我还是更喜欢缂丝。”裴照又笑道。
“你倒是想呢!”凌波嫌弃道:“缂丝这几年比黄金还贵,平郡王妃穿的都是老缂丝,长公主殿下倒是穿了两件新的,你没看见,圣上赏崔景煜都是赏的锦衣呢。”
但裴照提起这话头,还是中她的意的,她自己私下也琢磨过,裴照这人不力争上游,也许是没见过富贵荣华的好,所以有意先用好东西唤起他的上进心。用书上的话说,这叫千金养士,横竖她现在有钱,裴照一个消息就帮了她大忙,要是能再把裴照推上去,甚至不用到崔景煜的地步,只要能和魏禹山齐头并进,以后消息有的是。
她对自己的人,向来是很舍得的。
所以她借机道:“你想穿缂丝也不是没办法,我听说今年年后,圣上要狩猎,王侯子弟都要随扈,你们镇北军将领也要参加,你的箭术那么好,夺个魁首不是难事,到时候圣上赏你一件缂丝蟒袍,多威风?”
但裴照这人就是气人,听了这番话,一般男子都要热血沸腾的,他却只懒洋洋喝汤:“没劲,我不去。”
凌波气得要揍他。
“这个没劲,什么有劲?天天屈居人下有劲?那天在望楼,你射箭那么厉害,赢了崔景煜,多扬眉吐气,满京的小姐都惊艳,多好的事,你怎么脑子就是转不过弯呢。”
裴照反正皮厚,只当她念经,安之若素吃饭,他连吃饭也气人,凌波准备的好菜全不见他吃,黄金肚嫌腻,沈家送来的御赐的鲟鱼他也嫌腥气,鹿筋也不吃,只用茶汤泡了一碗饭,吃了点叶家自己的菜蔬和鸡肉就算了。
凌波也没想到他这样好养,想想也是,人生在世,不过衣食住行,他口腹之欲也低,衣裳也分不出好赖,确实是没什么力争上游的理由,偏偏崔景煜也太和善,要是狠狠欺负他一把,也许能逼得他振作起来。
她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等到外面放焰火时,两人站在阶下看,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
“是因为鸣沙河的事吗?”
北疆
“什么?”裴照一时没听清。
彼时两个人都站在梧桐院的屋檐下,屋里灯火通明,透着暖融融的光,外面正飘着年雪,院子里下面亮,更显得雪从黑魆魆的天空上落下来,像从遥远的虚空来的。下人都在院子里放焰火,小孩子跑来跑去,是极温馨又热闹的画面。
凌波穿着狐肷披风,双手放在暖手筒里,披风的锋毛被吹得摩擦她的脸,毛茸茸的,身边站的青年,高大俊美如神祇,漂亮得像一只孔雀,散发出灯火的暖意,即使凌波早早看破这世上情爱,也有一瞬间的自怜。
不该说的,说了一定打破这一片温馨。
但她毕竟是叶凌波。
“你不肯力争上游,是因为鸣沙河的事吗?”她平静地这样问裴照。
该玩笑的时候,她让他玩笑,但想问的问题,他开一万个玩笑也逃不过。
裴照许久没说话,他侧脸映在光里,在见到他之前,叶凌波一直以为崔景煜就是青年将领的标准了,直到看到他。
他再怎么装作无所谓地笑,开许多毫不在乎的玩笑,凌波都知道,他比崔景煜更在乎,他就是比崔景煜更纤细敏感,所以崔景煜是狼和熊,他是鹰隼,养过鹰的人都知道,猛禽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几片飞羽受了伤,就再也飞不好了。不像猎场的狼王,就算半边身子被咬得血淋淋的,伤口见骨,仍然能在雪里厮杀捕猎,大口地撕咬猎物,抬起头沉默地看着你。
所以崔景煜能封侯,他不能。他也不愿意赴庆功宴,不愿意做花信宴上的贵婿。
这是凌波的猜想,但她没想到裴照真会回答。
也许是今晚的灯火太暖和,他站在檐下,平静地回答了凌波。
“我真垒过坟包。”他这样告诉凌波,他的眼睛从侧面看有种琉璃般的质地:“不过北疆冬天的土都冻住了,比铁还硬,根本挖不动,一整个江面都是尸体,河滩上都铺满了。留着就是给狼和秃鹫做食物,北戎人称之为鹰葬,不过我们汉人信的是如果死后尸体不全,是投不了胎的,所以我带着剩下的十几个人把他们都扛到了一起,垒在一起,用石头和雪块盖住,干了几天,白天的时候搬尸体,晚上的时候轮流守夜,因为狼群就在离我们三丈远的地方看着我们。垒好了我一看,想起书上说的京观。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战争就是这样的,封侯拜相,那是活人的事,如果你死了,输赢就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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