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寒地冻的时节里,有一口温热的食物过喉入腹,就会令人产生极大的满足感。
但对于吸了小半肚子狼血的华雄而言,则是难受无比。
他死死的咬着牙根,面部狰狞无比。配上满是猩红的嘴角和下巴,再傻大胆的人见了都会绕道避开。
他努力的遏制住想吐的冲动,不让狼血再度喷出来。
那是好不容易才咽进去的!而且在寒冷的天气里,狼的躯体已经有些僵硬了,想喝狼血也没有了。
当然了,华雄也不想再销魂一次。
不过呢,他马上又要开始用另一种方式来刻骨铭心:吃狼肉!
生吃!
虽然他带了取火用的金燧和木燧。
在这个时代,人们在行军或外出打猎时,总会随身带有取火器。
《礼记·内则》有云:“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偪,屦著綦。”
大儒郑玄注曰:“金燧,可取火于日。”
《淮南子·天文训》有云:“故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
晴天时用金燧(实际上是一种凹面镜,因用金属制成,所以统称为“金燧”,相传发明于周代)来取火。阴天时用木燧取火。
已经入夜,只能用木燧取火,然而华雄却找不到可以生火的木柴。
爬上四五丈高的大石头,需要经过鳞次栉比的石滩,也意味着这里没有枯枝枯草可捡。唯一能找到的,只有从断崖顶垂下来干枯蔓藤。
就是太韧了。
华雄用匕首连割带锯的,半晌才扯下一条约摸两丈的蔓藤,连一块狼肉都烤不熟。
唉,算了,又不是带上心仪的女子出来野餐,哪来的那么多讲究!
他认命的放弃,用匕首刨开狼肚,取了最嫩的肋条和里脊肉,便如野兽般撕咬起来。他是怕再过一会儿,口中的血腥味淡去,就无法在鼓起勇气入口。
狼的一生不是在狩猎,就是在狩猎的路上。
巨大的运动量和经常挨饿,让它们的肉变得很柴,贼难吃。
嗯,怎么形容呢?
就连乞儿措木部落里,馋得连从身上捏住了只虱子,也不忘扔进嘴里期待声嘎嘣响的牧民,都坚持嫌弃着狼肉的难吃。
华雄感觉自己在嚼着一块老树皮,又韧又硬。
吃了约摸一斤有余的六分饱,足足用了一刻钟,加上腮帮子不停传来麻木的抗议。
不过能吃得下,总是好的。
六分饱,足够提供今夜身体所需的热量了。
吃得太多,会让血液集中跑去胃部帮助消化,让头脑变得昏昏沉沉,犯困想睡。这种道理,华雄还是知道的。
而且习惯了熟食的胃,骤然接触生冷的肉类,就会迎来明日的闹肚子。
华雄不想因为吃得太多,肚子在三更半夜就开始闹腾,然后因为提不上裤子被狼群给啃了。就算要死,也不能悲催的死在自己便溺中不是?
不用在继续啃了,那是再好不过了。
在他慰藉肚子的时候,狼群一直很平静。
连对它们来说,芬芳血腥味的致命诱惑,都熟视无睹了。
不过华雄知道,这个平静不会太久,应该称之为杀戮开启前最后的寂静。
夜深了,哪怕是有皓月当空和迷人的星辰抚摸雪地,狼的身躯也只能大概看出个轮廓来。唯一变得清晰的是,它们绿油油的眼睛。
犹如荒原墓地的鬼火,勾魂夺魄,令人不寒而栗。
华雄也开始做最好的准备。
他将狼皮剥了下来,分成两块裹在小腿上,用干枯蔓藤一圈一圈的绕起来固定。
类似于后世的绑腿。
在狼群狩猎的习惯中,面对比自己更强壮更高大猎物的时候,会采取拖垮、放血等消耗战术。经常最先攻击猎物的腿部,让猎物失去平衡跌倒在地,然后才是群拥乱嘴活活咬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与许多身份高贵的人一样林淑瑶也有着自己独特的喜好,当然林淑瑶的喜好比他们都要特别,那就是让身份卑微的男人狠狠地将她的尊严按到地上踏碎,严苛到极致的家教让她对于堕落这种感觉无限的痴迷,尤其是网上那些性奴调教的视频让她几乎欲罢不能,如今小工厂这个隐蔽的环境更是让她的这股欲望难以抑制。...
一个系统连接两个世界。吴叶,胆小怕死胸无大志的土豪金富二代忽然掉入丧尸世界,手握粗壮金手指,逃离OR留下秦无华,众叛亲离冷面冷心的特种兵,一夕善念,逮住一只爆娇小肥兔,吃掉OR吃掉OR吃掉(叶说好的其他选项呢?!秦听话。叶)末日降临,秩序崩坏,道德沦丧,丧尸已经来了,你准备好了吗?有系统,可穿越两个世界,金手指粗壮,YY升级流爽文。软科幻,一切经不起推敲,考据党慎入。...
欲望都市,权色交易。金主爱上金丝雀,门徒仰慕伯乐。一个男人因一念之差娶错老婆,错失真爱。而真爱已经放飞自我,要追她回来,得先打败一队情敌。Tag剧情流美剧风悬疑商战燃向热血修罗场女性觉醒婚外情现实风非1v1...
辰海娱乐被陆氏集团收购,新东家是陆家五少陆砚之。一时间出身世家又年轻多金的陆五少成了金主热门人选TOP1,更何况据知情人士讲,陆金主不但从不强人所难,而且他的床并不算难爬只要你能搭上线,又长得符合陆五少的审美。然而唯一遗憾的一点是,想被陆砚之包养,就必须要签订一个合约。合约的时限,只有一个月。而迄今为止,能够在合约期满后续约的人,还仍未出现。食用指南①主攻1v1HE②写剧情是为了使肉得到升华...
白山秋野,一个热爱二次元沉迷纸片人的小偷,因错估组织topkiller的威慑力生平第一次翻车。虽然但是,这个组织劳模实在是太戳他的XP了!偶遇,交锋,帮助,分离过惯了戴面具生活的白山秋野决定金盆洗手,仅定制了银发杀手的手办作为怀念。但他家附近住着某知名高中生侦探,金盆洗手后开的书店选址在米花町转动命运之轮bgm看着总是出任务,负伤,熬夜,天天不回家的劳模杀手,终于有一天,白山秋野对组织的BOSS的杀心再也按捺不了了。爽文,开挂,剧情没什么波折,主要就是为了和琴酒贴贴。最近看了不少柯南同人,和GIN组CP戳我XP的不够看,自己自嗨一下。琴酒真的从名字到外形到人设都太戳XP了吧,我这种俗人就是喜欢冷酷银发杀手,还是长发,名字还好听总之就是输出一下最近对琴酒的喜爱。...
大一的生活对我来说比较苦闷,因为我算是勉强考上的,所以上了大一对我来说简直就是高三的翻版,每天都是在复习看书中渡过的,生怕跟不上学习进度。 不过幸好我的女友萧梓媛也跟我一所大学,我和萧梓媛以前是高中同学,她那时候是班花,我从高一一直追到高三,最后终于到手,后来我们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所以我的整个大学期间还是相当性福的,每当看着我女友,我总是一阵的鸡动,没办法,她太诱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