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第1页)

卿白:“……”

没有固定地址,没有岗前培训,没有领导,没有同事,甚至没有新员工入职注意事项……这工作……真的靠谱么?

卿白再一次陷入了怀疑,只是……

看着不知何时停在香烛店门口的白色崭新小电驴,与红老板笑盈盈捧给他的一整套工作服,卿白只沉默了两秒就接了过来。

黑色的短袖长裤不知是什么材质的布料制成,触手冰凉,沉沉如夜仿佛能吸收一切光线,折得十分整齐,整齐到折痕笔直,轻薄如……纸衣,

“好了,入职交接完毕!”红老板的语气就像终于甩开了一个本以为不可能甩开的大包袱,然后话头一转,“这第一单就接我们香烛店的生意吧,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送个外卖还要有心理准备?

不对,是香烛店还可以外卖?

现在连祭祖烧香都可以外卖代劳直接送‘餐’到坟头了么?

卿白头一次觉得自己这大学四年或许不应该全数埋在殡仪馆,他好像和这飞速发展的社会有点脱节了。

卿白还没想明白香蜡就已经包好了,红老板认真嘱咐:“香是番茄炒蛋,蜡是冰啤酒。”

卿白:“……”

现在的香蜡都已经卷到这等地步了?连小小一家香烛店的香蜡都已经开发出家常小菜味儿?也难怪他那常年承接出殡、悼念、葬礼的前东家生意一年不如一年,今年彻底玩完,原来除了内部腐烂,还有外部压力。

“送到昌青陵园就行。”

卿白点头接过香蜡,转身出门时红老板顺手挪开了旁边的小纸扎人。

这些纸扎人如此精致,又是用纸糊的,也难怪红老板这么小心,生怕碰着了,这一挪,他和纸人中间起码还能再站一个人。

走出香烛店大门后,卿白鬼使神差地回头,就见那位红老板正弯着腰轻抚他刚刚挪开的小纸扎人的脑袋,面带笑意轻言细语,像是在安慰受了惊的小朋友……

第一份外卖

直到站在昌青陵园大门口,面对一整座‘墓山’,卿白才发现他犯了两个低级错误——忘了问详细地址。

其他外卖小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打电话让订餐人出来取,而他这……说是外卖,其实本质是扫墓啊,总不能叫人从坟里爬出来取外卖吧?

卿白看了一眼旁边委委屈屈装在三轮车后框里的小电驴,默默思索骑电驴回尾巷香烛店问清具体地址后再赶回来的可能性——他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没有要红老板的联系方式。

“喂!那边那个小哥!”

正思索着,前方突然传来招呼声,卿白抬眼看去……还是位同行。

穿着蓝黄色t恤衫的中年男人站在陵园大门口热情地挥着手:“马上要下雨了,快来这边避一避吧!”

卿白后知后觉抬头望天——风雨如晦,乌云压顶,山中似有倦鸟低鸣,声声泣血。

‘啪嗒’,一滴水珠正正落入眼眶,卿白眨眨眼,水珠濡湿睫毛后从眼尾滑落,真的下雨了。

被冰凉雨珠一打,不仅神思清明,连眼睛都看得更清楚了,这方圆千米之内,没有第二个可以躲雨的去处了。

卿白把车推到门檐阴影下,能遮多少是多少,然后将香蜡小心拎在手里挡在内侧——红老板用的旧报纸打包香蜡,挺环保,就是里里外外都沾不得水。

“小哥瞧着挺眼生,入行没几天吧?”男人热情凑上来,看完人又看车,“哎呦,你这战车挺酷啊,车上加车三轮变五轮,一次能送不老少吧!”

卿白没有回应后面那句明显是调侃的话,只答了前一句:“第一天上班。”

男人闻言更加热情,抬起手像是想揽卿白肩膀,但碍于卿白不冷不热的神色最终还是没落下去,只能尴尬的划拉几下空气以示激动。

“哈哈哈哈哈我就说吧,这片儿就没有我不认识的骑手!”

卿白不太明白他这莫名其妙的骄傲从何而来,好在男人也不需要应和,一个人也能热热闹闹说下去。

“看你样子挺年轻的,今年多大啊?”

“刚毕业。”

“哎呦刚毕业就找了咱们这工作,小伙子眼光不错啊!都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咱们这行,准没错!全国八百多万兄弟呢!哪行哪业有咱这规模!”男人把胸脯拍得啪啪响,意气风发,“搁古代都可以成立个外卖帮,一脚踹下丐帮取天下第一大帮而代之!不知道多威风!”

这还是个沉迷武侠的外卖小……大哥……

雨逐渐下大,鼻腔内全是灰尘被雨打湿的味道,卿白不太喜欢,皱眉四望,没找到更好的避雨处,却在墙角看到一束花,一束黄色菊花,花朵大而舒展,金灿灿像一簇小太阳。

应该是旁边这位要送的外卖。

也是,这里是陵园,外卖除了香蜡纸钱也就是鲜花了。

见卿白的视线落在花束上,男人嘿嘿笑了一声,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声音比刚刚低了许多,他说:“这是我的花。”

这个笑和刚才那些热情友好的笑不同,十分憨厚,甚至还有点傻——眼角的褶子堆得眼睛只剩一条缝,与之相反嘴倒是咧得很大,露出不是很整齐的牙齿,因为常年风里来雨里去送外卖皮肤被晒得很黑,身形还算高大,只是有些佝偻,加上额头脖子上的皱纹,两鬓的花白头发……卿白不知道他具体多少岁,只知道他的年龄一定比他的外表要小。

卿白的爷爷曾经对他说过,想知道一个人过得好不好,只要看他的手和头发就知道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