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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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富婆嫂嫂(第1页)

“确实有几分本事,如此讲义气,颇具胆色,也不失为一豪杰。”

娄昭虽然年少,但生在豪族,平日里也是吃过,见过的。

似镇上一般的军户。

只要听到他是娄家之人。

要么战战兢兢,畏畏缩缩,不敢与之对视,生怕惹恼了他,招来祸事。

要么谄媚至极,百般讨好,妄图得到他的赏识。

可以理解。

这是底层的生存之道。

老实人怕惹事,心思活泛的便想要顺着杆子往上爬。

但见多了终归是会心生厌恶,就像富二代身边见多了女舔狗,突然有个不舔自己的女人,反而会更加容易赢得关注。

不过还得多观察。

他之前也见过不少人会装作‘不攀附权贵’来博取一个好名声,以此为敲门砖,待到真的进入权贵之家后,只会更加无底线的谄媚,跪舔。

就侯景这事。

换做寻常人知道是偷娄家的马后,还敢来求情要人?

怕不是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被扯上关系。

而且高欢表现出来的也不是那种没脑子的莽夫,看他给侯景求情说的话就知道了,没脑子的人能说出这话?

“我的眼光何时错过?”

娄昭君那已经是重度‘恋爱脑’,高欢从侍女手中接过一张弓,开口言谢。

如此简单的一个行为,在娄昭君‘情人眼里出西施’般的顶级滤镜下,看出来高欢人格魅力上的闪光点!

高欢接过弓,是一张马弓,而非步弓。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马弓更加轻盈,花费更少的气力便能拉开,哪怕眼下已经发展出双边马镫,更方便骑射之人在马上借腰腹之力,但跟站在地面射箭还是会有区别。

随后便是驯马!

高欢伸手抚摸着骏马的马鬃,之前便给这匹马套好了马笼头和马鞍,高欢走到侧面,一手拽住缰绳,一手扶着马背,用力一跃,便翻身坐在马背上!

围观众人,尤其是被高欢教训过的帮工,都在等着看他笑话。

这马可还未被驯化。

然而。

高欢稳坐于马背上,胯下骏马十分温顺,没有任何反抗的动作。

而高欢本人,昂首挺胸,一手持弓,搭配上他那顶级的颜值,妥妥就一淘宝卖家秀。

“好!”

娄昭君心神一荡,忍不住开口称赞,倒是把众人吓了一跳。

娄昭君也丝毫没有任何掩饰,眼神中全是对高欢的欣赏以及喜爱!

将箭囊别在马鞍上,高欢用力一拉缰绳,驾着骏马转了个方向。

娄家这摊铺确实很大,有足够的空间让高欢展示骑射,左侧摆放着10个草垛,垛上挂有圆形标靶。

高欢调整着呼吸,随后转身看向娄昭君,“那我便开始了!”

娄昭君微微颔首。

高欢扬起马鞭抽在马屁股上,吃疼的马儿开始往前飞奔,原本还端坐的高欢,瞬间跟着颠簸起来,眼看着离箭靶越来越近,他左手持弓,右手从箭囊中抽出一箭,搭在弓上,用力一拉便将开始瞄准!

骑射最大的难处就在于马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断的上下颠簸会使得人的重心不断的上下移动。

除了需要足够的膂力拉开弓弦,还需要极强的腰腹力量来稳住身体的核心,确保命中率。

这也是为何神射手向来是军中精锐,而善骑射,那更是精锐中的精锐。

第一箭射出,成功命中!

高欢很清楚这不算什么,毕竟最开始是气力最足的时候,考验还在后面!!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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