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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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第1页)

「......」熊有渔感受到一种奇异的感情,名为「社死」。

朗星河这才想起来,熊家是有这样的传统的,熊有渔自入学至今都没有留级,每每考试合格,熊家都会大肆庆祝一番,甚至是开流水席,大吃三天三夜。

果然,就听德叔说道,「今日才第一天呢,明天後天人更多,更热闹!」说着,引着三小往府衙後面的住家去。

一路上遇到许多人,有熊家的堂兄弟们,有城防卫下职的守卫,都是来参加庆祝宴的。他们见着三小总免不得上前说上两句,大意都是十二少爷争气丶长进丶厉害。

熊有渔被夸得满脸通红,臊得说不出话来。

朗星河揽住熊有渔的肩膀往宴会厅里走,笑道,「你家人可真热情。」

「因为堂兄他们总是留级,所以就很稀罕吧。」熊有渔倒没有什麽家丑不可外扬的觉悟。

「大家总是很困.....」特困生和留级生是熊家的传统,因此熊有渔这麽个上进生显得非常稀罕。

胡之腾好奇,「我看你现在不像以前了唉,一点也不困啊。」

熊有渔点头,「大家会突然有一天就不瞌睡了,不过谁也不知道那一天会什麽时候到来。」

三人说着话,德叔走了过来,「十二少,城尉在书房。」

熊有渔谢过传话的德叔,拉着小夥伴往书房走,边走边叮嘱道,「我阿爹只是看着凶,其实很好的,你们不要害怕。」

「不会的。」朗星河心想,能有多凶神恶煞啊,然後一进书房就愣住了。

「啊。」朗星河张大嘴巴,仰着头打量熊有渔的父亲——妈耶,这是巨人吧!

熊家书房没有隔断,是大通间,也没有似屏风丶花架之类的摆件,可依旧显得有些狭仄,原因无他,只因熊家阿爹实在太大只了。据朗星河目测,其身高绝对超过两米。不仅身高很高,还很壮实。

简而言之就像一座敦实的小山,朗星河仰着头去看对方,甚至看不清对方的面目,只看到两个鼻孔。

「你们就是朗星河和胡之腾吧。」熊家阿爹的声音响起,如天边擂鼓,隆隆炸响。

「十二常常说起你们,多谢你们平日照顾他了。」

朗星河连忙摇头,「谈不上,谈不上,都是相互照顾的。」面对这种好说话的长辈,朗星河向来直不起腰杆子。

「那个....熊...熊阿伯。」朗星河纠结了一下称呼,随即说明来意,「我们准备去一趟中容城,想带大..大...」朗星河差点咬到舌头,改口道,「想带熊有渔一起,我阿爹和阿妈会照料我们。」

说罢,朗星河忐忑地看向熊家阿爹,等待他的回答。

谁知熊家阿爹非常爽快,直接同意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多出去走走见见世面是对的,况且有朗从事看顾照料,我自是放心的。」

朗星河怀疑熊家阿爹在说客气话,毕竟他说放心自家阿爹唉!——如今,朗老爷在朗星河这个儿子心目中就是小学鸡,特别不靠谱的那种。

得到了出行批准,三小恭敬地退出了书房,刚走到院子就原形毕露,三人勾搭着蹦蹦跳跳,欢呼着,「耶耶耶!出门耍去喽!」

第42章

中容城是一座边境城市,跨过中容城就到了人族的地盘了。但是作为一座边境城市,中容城并不荒凉,反而非常繁华,商业十分活跃。

「阿妈,我们真的不可以带上踏云吗?」踏云是朗星河给天马取的名字,这次出远门朗夫人却没用踏云驾车,朗星河颇为不舍。

「不行。」朗夫人态度非常坚定,解释道,「中容城不比咱们永昼城,那里各方势力错杂,大佬遍地走,我们自然是越低调越好的。」

大儿子弄回家的天马,整个大荒都找不到几匹,用那样稀罕的天马驾车去中容城,约等於拿着大喇叭喊[此处人菜钱多,速速来抢],平白给自己找事。

「既然要低调,我们又何必穿得这样花里胡哨?」说着,朗星河原地转了个圈圈,宛若一只开屏展示的雄孔雀——完全不是夸张的比喻,此时朗星河所穿的衣裳名为「飞天服」,又称孔雀服,色彩艳丽,衣摆上是金丝刺绣,披肩上缀着绿宝石,衣襟前则是层层叠叠的艳红色珠串,穿在身上沉重极了,像是披着钢铁铠甲。

朗夫人打量着盛装打扮的小儿子,眼中惊艳连连,嘴上连道,「多好啊,既显得富贵华丽,又不失英姿飒爽。」

朗星河: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个行走的珠宝架。

「阿妈,咱们真要这身打扮出门吗?」朗星河一脸生无可恋。

朗夫人笑道,「傻孩子,多好看啊。再者,人嘛,向来都是先敬罗裳再敬人,咱们这身派头走出去,才不至於被小瞧了。」

朗星河不解,「阿妈,你这不是前後矛盾吗?刚刚才说天马太高调显眼了。」朗星河严重怀疑阿妈是在忽悠自己。

朗夫人耐心解释,「我们这一套衣裳虽然华贵,但只能镇住普通人,落在修仙者的眼里那是一文不值的。明白了吗?」

朗星河若有所思,心道,阿妈果然厉害,不然也不会将朗家经营成如今的模样——家中巨富,却不显山露水,旁人不会窥伺,但也不敢小瞧,这样一个度,朗夫人把握得极其精妙。

「哈哈哈」一阵爆笑打断了母子二人的对话,正是收拾好行李过来集合的胡之腾和熊有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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