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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芥子赶紧点头:“对对对,听完了就让他滚。”
车在桥上终究碍事,她看了看左近,把车开去了桥底下、河岸边更为僻静的地方。
***
姜红烛开场就来了句大的:“不管是‘野马’还是‘春焰’,到如今,都已经是强弩之末,早过了兴盛期了。”
肖芥子嘀咕了句:“有吗?”
现代科技发展,又国泰民安的,各行各业,不是应该迎来又一轮大复兴吗?
姜红烛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哼了一声:“那些老行当、老手艺,本来就是在渐渐消亡,别的不说,光戏台上那些绝技、漂亮活儿,有多少是能传下来的?”
陈琮默不作声。
内心里,他认同姜红烛的话:和那些做古董首饰的同行交流时,对方最常感叹的话就是“这工艺,现在找不到啦”,问起来,不是没人教,而是没人学——精细的工艺传承耗时耗力,在这个浮躁的赶路时代,很少有人愿意静下心去尝试了,即便有,也大多浮光掠影,很少会去钻研精秘奥义。
“‘人石会’起于宋末,元明清三代,巅峰期是在明代,这一时期,也是魇神庙被启用、香火最兴旺的时期。”
魇神庙?
陈琮没忍住:“不是说魇神庙那段,是最黑暗、最反人性的一段时期吗?‘人石会’自己的人,都羞于提起。”
姜红烛“呵呵”笑了一声,阴阳怪气:“是吗?那这就是提起裤子不认人了,野马春焰,现今的很多操作都得益于当年,比如……”
她想抬起手,手臂颤了又颤,终究是气力不济、又放弃了。
“比如在人入石之后,以铁器钉人手足,人在石头里就等于是被定住了,不能走,也不能挪。”
肖芥子恍然:“那用血浸泡石头……”
“一样的,石头被认为是有灵气的物件,是有能量、气场的。拿血去浸泡,等同于污染。最终的目的,都是让你在石头里如困如缚、任人宰割。”
“这法子很邪门,但不是春焰原创,这套操作,最早就是来自魇神庙,春焰……最多是奉行者。”
……
魇神庙时期,属于少有的养石“狂热时代”,紧挨山脚的村落,几乎都被养石人占据。
他们还不是普通的养石,更像是头脑发热的研究人员,引朋会友,热切交流,以提出各种天马行空的设想为荣,但并不徒托空言,也尽一切努力,积极落地验证、实施。
姜红烛说:“魇神庙里头的空间不小,四壁和底下,都有‘蝉洞’,你们可能没见过,农村见得多。夏天,知了从地下爬出来,地上就会留个指头大小的洞。”
魇神庙里遍布的“蝉洞”当然比知了洞要大得多了,一般都能容得下一个人。洞口加装小门,就能供人在内清修、闭关。
非要类比的话,有点像诡秘简陋山腹版“独立自习室”。
当时,“人石会”负责管理魇神庙,这儿被当作无人打扰的清净之所、适合养石的“阴间”圣地,外头有专人看管,负责为里头的人提供简单饭食和定期收理污秽。
肖芥子纳闷:“这些人在里头,不怕石虫子吗?”
姜红烛没搭理她,继续说自己的:“那些进去闭关的人,会把自己的设想和进行的实验记录下来,当然了,南方的山地潮湿,写在纸上的,早就朽烂了,能被我看到的,都是刻在石壁上的。”
那些所谓的实验,包括如何以药物改善身体机能、看见别人的“石胎”,如何提防掠食者,如何更有效地进行大小石补等等。
在其中一个蝉洞里,姜红烛看到了一个多人、长年、反复进行着的大实验。
同石,又称共石。
肖芥子和陈琮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李二钻?”
姜红烛神色漠然:“是,近几十年,我只听说过这一例。听说这夫妻俩偏学术,搁着古代,怕也是魇神庙的常客。他们夫妻共石,该不会以为自己是古往今来第一例吧?呵,都是前人玩剩下的。”
陈琮不解:“但是共石的实验目的是什么呢?就是想验证一下能不能两个人共养一块石头?”
姜红烛瞥了他一眼,语带讽刺:“前人可没这么无聊。共石,两个人在入梦之后进入同一块石头,他们想验证的是,醒来之后,能不能设法互换皮囊。”
肖芥子短促地“啊”了一声。
明白了。
一个人养一块石头,一对一,进出有唯一的路径。
两个人共石,二对一,理论上,苏醒的时候,a走a路,b走b道,各回各的“皮囊”,但如果ab道互换呢?
前人玩得也是够花的,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他们是“异想天开”,还是“极具探求精神”。
陈琮急于知道结果:“那他们反复进行这个实验,有成功过吗?”
姜红烛话里有话:“看留下的记录,是有的。”
肖芥子脑子里灵光一闪,激动到说话都打磕绊了:“李二钻夫妻共石,一直以来,我总觉得李二钻怪……怪里怪气的,会不会其实他不是李二钻,是……沈晶?”
陈琮也差不多有概念了:“那我爷爷,是不是跟人共石了?然后互换了皮囊,所以才留下那么多奇怪的信息?”
姜红烛泼两人冷水:“我还没说完呢。”
看留下的记录,互换皮囊这事,是有成功的。但问题是,一个实验,如果已经被验证成功了,有什么必要长年反复进行呢?
姜红烛进出不同的蝉洞,摸索、辨别尽可能多的信息,收集到一些线索。
她说:“这种互换,后来被发现,无一例外,都出问题了,要么死,要么疯,没有善终的。”
肖芥子头皮发麻,又想到李二钻夫妻了:对上了,这俩确实是一死一疯。
她小心翼翼发问:“为什么啊?找出原因了吗?”
姜红烛摇头:“没有,也不可能找出原因。蝉洞里留下的,只有各种推测,没有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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