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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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第1页)

沈正初就负责接送,农闲时再料理一下家里家外,农忙的时候田地里的活儿就找人干,村里招工要的工钱远比镇上要低,细算下来还是赚的。

不过这些只是林樾目前粗略的想法,到时候具体怎么干还有待商榷,而且也要看沈正初夫妇自己的意愿,收菌子这个买卖如果宋寻春愿意干,那等这个生意做完,宋寻春也有了独立做生意的能力,不管是去铺子帮忙还是做别的,都要比干农活儿来的好。

宋寻春思考了许久,才迟疑地开口:“这我能行吗?万一收了卖不出去,咱们就亏了。”

林樾坚定的点点头,“娘,你放心,我们去年是和杨记食肆做的生意,赶明儿去镇上我再去问问,看他们今年还收不收,要是收,有这个稳定的主顾,就算剩下的卖不出去也不会亏太多,要是不收,咱们就少收一些,到时候做菌菇酱或者晒成干菌子,等来年冬天再拿去卖,冬日里能吃的菜少,干菌子肯定也有不少人愿意买。”

沈凌之也跟着开口了,“娘,只要你愿意干,别的都不是事儿,刚开始这几天我和哥哥轮流跟你在外头摆摊儿,再不然让爹跟你一起去。”

宋寻春眉头皱起又松开,松开又皱起,如此来回了好几次,才回道:“我自己就成,你们爹没空,趁现在田地里活计不多,他得赶紧多砍些柴回来,家里剩的柴都不够用到冬天了。”

反倒是沈正初摇了摇头,“咱们后山不远,一个早上就能来回两趟的,要是手脚麻利些,一天来个三四趟不是问题,可以先跟你去镇上卖菌子,等回来我再去砍柴。”

自从开了铺子,家里越发费柴火了,原本后院堆了整整一墙的柴火,现在已经烧了大半了,刚把秧插了没几天沈正初就开始砍柴了,但凡不下雨那天他都要去一趟山上,这几天也是如此。

昨儿沈正初还捡了几朵菌子回来,可惜实在太少,炒盘儿菜都不够的,刚好遇到隔壁芳林姑姑也去捡菌子回来,沈正初就把那几朵也送过去了,刚好给她家凑够了一盘儿,这俩堂兄妹都不是会捡菌子那一类,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商量完正事,一家人就各自洗漱回屋了,林樾再次坐到了书桌前,之前一直在忙,他读书识字一直是断断续续的,尤其是春耕那一个月,整整一个月连笔都没摸过一次,现在要是再不抓紧练,估计再过不久连字怎么写都要忘了。

林樾虽然不算天赋异禀,但也绝对不差劲,不至于连怎么拿笔都忘记了,但沈淮之硬是要从握笔开始重新教他,林樾总觉得他不大对劲。

沈淮之一本正经的,说的话更是正直的不行,“握笔姿势不对容易伤手,写出来也不好看,你太久没写字了,我握着你的手写比较合适。”

“是吗?”林樾看了一眼自己左肩上的手,“右手握着我写字就算了,左手为什么还要放在我肩膀上?”

沈淮之看着有些心虚,但还是道:“放在你肩膀上比较顺手,椅子上太硌了。”

林樾:“……”算了,写字吧。

不过最后还是没写多久,不过半个时辰林樾就坐不住了,把笔一搁,“你温书吧,我要算账去了。”

这个月赚了不少钱呢,得好好算算。

林樾说完一个闪身就甩开了肩膀上的手,背着小手溜溜达达地坐到了床榻上。

沈淮之也是有正经事要做的,看林樾已经半躺着了,他也没过去打扰,俯身拨了拨灯芯,坐在方才林樾的位置上就专心致志的开始看书。

卧房里只有铜钱碰撞的声音,以及灯火摇曳发出的噼啪声,今夜风大,微风透过门窗的缝隙,原本就不甚明亮的油灯火光开始跳动,映在纸上一晃一晃的,不过沈淮之并没有注意到,此时的他已然沉浸在书里了。

直至油灯快要燃尽,火光昏黄的照不清书上的字迹,沈淮之才合上书,起身回了床榻,此时林樾已经躺下了,不过他还没睡着,听到动静还朝沈淮之招了招手,“油灯不吹吗?”

沈淮之摇摇头,抬手把身上穿着的里衣脱下来搁在了床头。

这件里衣是年后才做的,淡淡的豆绿色,和林樾现在穿着的是一样的,这个颜色很衬肤色,林樾因为干活晒成了小麦色的脸在衣裳的衬托下都显得白皙了,因为暖和甚至还是白里透红的那种,但并不是很适合沈淮之。

沈怀之肤色偏深,身材高大而匀称,无论是手臂还是脊背看着都很有力量,其实不穿要更好看些,玄黑色的衣裳应该也不错,今年裁衣裳的时候得好好挑一挑。

林樾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通,脱了衣裳的沈淮之已经躺下了,不过林樾还是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不记得沈淮之夏天有脱了里衣才睡觉的习惯啊,去年都没有。

但很快他就没空想了,沈淮之的手已然覆在了他的腰间,粗糙干燥的掌心一碰到林樾的腰,林樾就战栗了一下,随即里衣上的带子就被解开了。

四月里两人都忙,忙完自己家的,他俩还回了一趟林家帮忙干了两天,每晚洗漱完躺到床上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了,就算沈淮之还有力气,林樾也实在是没精力了,沾床就睡,早上还困得起不来床,原本还是新婚的夫妇,愣是大半个月没亲热过,好不容易忙完了,自然不能再错过。

林樾察觉到沈淮之动作后,几乎是同时就缩到了被子里,原本是要抬手推他的,但一把摁在了沈淮之的胸膛上,结实滚烫的肌肤又让林樾瞬间缩回了手,只能支支吾吾道:“油灯,你还没吹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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