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爱惜自己的想法还是超过了自己对食物的渴望。
毕竟现在肌肉还在酸痛呢,还是不要跑那么远了。
为什么在这片林子里头,李向南不怕转向不怕自己走丢了?
是因为这片林子高大的树木比较少。
没有高大的树木遮挡不了视线,李向南。完全可以根据太阳辨别方向。
李向南没有朝家的方向直接走,而是成Z字型,在林子里晃悠。
李向南走的挺远的,她没少捡蘑菇。
木耳也采到了。
树枝也捡了一大堆,里面还有不少是干透的树枝。
最后,李向南背着一大筐蘑菇,回家了。
;李向南加快速度往深处走,这要比昨天走的远多了。
她也比昨天准备的充分。
兜里放了鸡蛋黄大小的石头,时刻准备着发现目标,然后把石头扔出去。
李向南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比较好的,居然碰到了木耳。
那还说什么呀?采呀!
有几簇木耳有一些过头了,李向南暗暗的可惜。
她好像又听见扑噜噜的声音了。
李向南就是再认为自己很小心,也容易弄出动静。
刚才就是这样把野鸡惊飞了,她根本就没追上。
这回她就不动了,静静的听。
李向南看见了,这不是野鸡。
好几只呢,身体的主要颜色是灰不拉叽的。
身体不像鸟那样灵活,这是飞龙吧!
李向南手里拿了好几粒石子。
嗖嗖嗖嗖!
李向南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扔出了四粒石子。
第一粒石子儿瞄准了,第二粒石子速度还算快。
打中了两只。
那两只飞龙在地上扑棱,她赶紧跑过去抓住了。
后两粒石子,因为飞龙已经被惊动了,连个毛都没碰到。
一只是砸到了颈部噗噜几下就死了,另一只是砸在了腿上。
一半会儿估计死不了。
李向南对自己身上的力量太满意了。
他老爸有个好朋友是在农场采伐队的,李向南管他叫邢叔。
农场采伐队的人每年冬天都要进入林场采伐木材。
顺手的在山里就能弄到不少山货。
而且都是特别好的山货。
李向南能认识那么多山里的东西,都是因为他带回来的。
这飞龙就是其中的一样。
飞龙炖汤特别好喝。
邢叔给她带回来过松子、元蘑,榆黄蘑,榛蘑。
他还给老爸拿过一回人参。
他上林场的时候带了一本孩子的废书是,是打算撕废纸用的。
那一年他在山里碰到了人参,他揪了几片人参叶子夹在书里。
他是打算让孩子们开开眼,长长见识。
李向南也看见了。
所以李向南觉得,要是能碰上人参的话,自己能认出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