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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普通人而言,想要破局?
难,很难,几乎不可能!
消息要灵通,反应要快,要够能忍,还要有钱、有门路……缺一不可。
水至清则无鱼,庙小妖风更大,似此等事件,各地都有,方知县不是不知道。
但只要不闹到明面上,他都懒得管。
可如今闹到明面上,他就不得不管。
人证物证皆属无稽之谈,荒唐一案就此打住,方知县将惊堂木一拍,望向关鹏,“你有何话说?”
关鹏眼珠一转,有恃无恐道:“回禀老爷,那两名女子是外来客商,说不得什么时候就走了,卑职只是按规矩将那二人请了来问话,未曾苛待,更并未定罪呀。”
方知县道:“带上来。”
慢慢恢复平静的关鹏坦然站立,目光不躲不闪,丝毫不见慌乱。
带上来又如何?没人动手!天王老子来了也无话可说。
哼,最多判个“误抓”罢了。
稍后明月和七娘上堂,方知县见她二人虽精神萎靡、形容消瘦,然确无伤口,点了点头,不过还是问了句,“本官且问,你二人可曾受刑?”
明月不卑不亢道:“回大人的话,自我二人入狱那日起,便被当作人犯,所带银钱财物,皆被牢头索去,前后四五日,皆水米不沾,更有狱卒屡屡恐吓,欲逼我二人认罪……”
方知县意味深长地看向关鹏。
没动刑,他便不好以此拿捏关鹏,借机惩处;可也因没动刑,他不必为关鹏牵累,免去上官责罚……可谓有利有弊。
关鹏故作惊讶,“甚么,竟有此事?”
他向方知县一拱手,“卑职对此一概不知,大人,必要严惩啊!”
方知县冷冷看了他一眼,“有无此事、何人所为,本官自会查明。”
此獠目无尊上,着实可恶!
铁打的吏员,流水的知县,这些地头蛇沆瀣一气,将下头守得水泼不进,屡屡要给历任县官难堪,也该吃吃苦头了。
关鹏面上恭敬,心中却并不当回事。
县令又如何?孤身赴任,几年就走,还不要靠下头的人办事?
方知县暂将心头火气俱都撒到那两个原告泼皮身上,惊堂木拍了几下,又拿朝廷律法威逼,“尔等可知诬告者反坐,来啊,拉下去,杖八十,流两千里!”
诬告反坐,意为若经查明,原告无中生有,诬陷被告,那么将被处以被告的罪名。比如本案明月和七娘的罪名是“故意伤人致残”,如今各项证据缺失,案件不成立,两名原告便要承担该罪名。
那两个泼皮根本不懂法,本以为美美的拿了银子告状就好,若成功,说不得还能再从明月身上讹诈一笔,即便不成也无甚损失。如今听了这话,恍若晴天霹雳,人当场就傻了。
怎么回事,我们为何要挨打?
还,还要流放?!
直到被拖着往外走,那二人才骤然回神,拼命挣扎,惊慌失措地大喊起来,“冤枉,大人冤枉啊!”
“大人,我们知错了,是胡家,对,是胡家的人指使我们这么干的啊!”
莫说流放千里,若无人照看,八十杖下来焉有命在?
他们不敢指认关鹏,一咬牙,干脆将始作俑者供了出去。
一环套一环,没完没了!
方知县有意杀鸡儆猴,吴状师浑不在意那二人死活,等着外头噼里啪啦响起行刑声,吴状师才指着明月和七娘问:“大人,此二人清白可证了吧?”
方知县不搭理他,只看着堂下的明月和七娘道:“经本官查证,你二人无罪,可以走了。”
至于扣押的牲口和其他随身物品,稍后自有状师与衙役过档交割。
明月和七娘对视一眼,郑重谢恩。
“大人,”明月又道,“民女有些财物被牢头拿走保管,可否允许民女回去取来?”
她说得颇客气,以“保管”代替“劫掠”,也算变相替方知县打圆场了。毕竟手下衙役闹出索贿丑闻,委实不雅。
方知县不在意这些细节,见她识趣,摆摆手叫她自便。
“谢大人。”明月行了一礼,起身向吴状师点头示意,与七娘原路返回。
走出去一段,就听后面方知县慢慢叫停,命人重新将那两个被打得哭爹喊娘的泼皮提进去,“你二人说是胡家指使,哪个胡家?可有证据……”
七娘频频回头,遗憾道:“可惜不能亲眼看到胡家伏法。”
“看不到的。”明月摇头。
七娘诧异道:“为何,那二人不是当堂指认了么?”
今天是个大晴天,数日不见阳光,明月有意走得很慢,舒展四肢肆意接受沐浴,“你方才也听见了,办案要人证物证俱全。他二人身处其中,所言本不可信,胡记的人不会认的。至于那刑房典吏,如此肆无忌惮,想必是做惯了的,必然不会留下把柄……”
吴状师之所以不继续反告,也是因“诬者反坐”一条:他们并没有胡记和刑房勾结的切实证据,若对方拒不承认,明月和七娘也有可能受到牵连。
眼下最要紧的,以及吴状师的首要任务就是以最快速度将她们捞出来,而非贪心不足节外生枝。
至于其他,都可以从长计议。
“便宜他们了!”七娘恨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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