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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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1页)

「娘,你见过吗?」在小白圭心里,她娘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现代的赵云惜吃过很多,古代的赵云惜没有吃过。

她果断摇头。

「那等白圭长大了,带娘去吃蛤蜊。」他满脸认真地承诺:「带娘吃遍天下的肉肉。」

他知道,他娘爱吃肉。

赵云惜眉眼微弯,轻笑着摸摸他脑袋。

张镇扛着小白圭,和自己的老兄弟话话家常。

赵云惜一边烧火,一边琢磨自己的房间,衣柜在何处摆,衣桁在何处摆,她都要放在合适舒服的地方才行。

要是张文明去府学读书就好了,那这麽大的房间就她和白圭住,不知道多快乐。

「刺啦……」

她闻到了煎肉的香味。

「今天晚上吃豆沙包,我煮了好些红豆,等会儿捣成泥,合着蒸枣做馅儿,我们一起包。」

李春容加上水,让扇骨在锅里闷着,一边笑着道。

「他们要喝酒,再调个凉拌胡瓜。」

「再凉拌个豆角,那豆角秧子都枯了,这是最後一茬,往後只有干豆角吃了。」

李春容絮絮地说着话,赵云惜偶尔迎合一声,灶中的火柴烧得很旺,火焰跳动,把她的手都映红了。

「再多买点柴禾,到时候冬天可劲地烧,免得没有白受冻。」赵云惜想想都冷得慌。

李春容点头。

「是得多买点,光做这麽多人的大锅饭,就得不少柴,都得提前备着,要不然到时候不好说。」

两人商商量量的,很快也把饭做好了。

「吃饭!」

随着李春容一声令下,几个男人连忙进灶房端菜。

张钺也揣着手进来,满脸怀念道::「当初咱哥俩年岁小,那时候三弟要读书,家里也是不富裕,咱俩扒着灶台,头恨不得伸锅里去,想想都是……」

张镇一听也乐了:「娘总说小三读书费脑子,叫他多吃蛋多吃肉,给咱俩馋得直流口水。」

兄弟俩回忆往昔几句,就拿着酒杯开始碰杯,满脸不能释怀。

赵云惜听他们讲古,也觉得有意思。

「东坡那个小河,娘说那里有狐狸精,你要是不小心路过它的家,就会断腿,狐大仙不容冒犯,咱俩不信,非得去跳那个小河,你崴了脚我扭了腰,咱俩可算是老实了。」

「还有说村南头那家,老二叔他们,说他没娘子,然後有个黄鼠狼精假扮女人,做了他娘子,天天给他吃蚯蚓和泥巴。」

小白圭一双眼睛瞪得溜圆,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见两人话音一落,便咽下口中的肉,好奇问:「不是说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她为什麽不给老二叔吃鸡?」

张镇还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中,闻言登时一怔,紧接着哈哈大笑:「因为这都是哄小孩的故事呀,自然怎麽新奇怎麽来。」

小白圭:「哦~」

失望。

还以为是真的。

李春容用棉帕子给他擦了擦小嘴,这才笑眯眯道:「这世间就算有妖魔鬼怪,人家也不来给泥腿子做娘子,真会扯,人家那麽有本事,最起码也去榜下捉一个探花郎,要不然回妖精洞里说出来也丢人。」

赵云惜:……

论探花郎的吸引力,状元丶榜眼丶探花郎为三甲,他们的学识可能相差无几,但有一条可以确定,探花郎绝对是最帅的。

就是好看。

学识高,长得好,说出来真是风光无限。

「小白圭到时候不说考状元了,考个探花郎回来,咱老张家的祖坟就冒青烟了。」

张钺捋着胡子,满脸笑意,他很看好龟龟。

张文明正在啃扇子骨,闻言觉得嘴里的肉也不香了,他清了清嗓子,表示自己的存在。

张镇觑了他一眼,和大哥碰了碰杯,悠悠道:「文明啊,你两年後下场,争取考个举人回来啊。」

举人就是官老爷了,那身份地位一下子就拔高了,就算考不中进士,也能做官去了。

张文明恨恨地啃肉。

赵云惜反而很认真地夸他:「我看相公就有进士之才,字写得好,文章做得好,只要你愿意,进士唾手可得。」

张文明挺直脊背,目光灼灼。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遥想相公坐在高头大马上,穿着深蓝罗衣,胸前绑着大红花,头戴进士巾,皂纱飘带,一对簪花,何等潇洒快意……」

具象化的形容,让张文明心生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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