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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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生1986 围猎野猪2(第1页)

大山深处。

人与野猪,相向冲锋,胜负未分。

可在不远处的赵军,此时就已然知晓了结果。想来两秒之后,就能听见李宝玉的惨叫声了。

难道他会未卜先知?

不,因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这一战,那野猪先后挑翻了自己和李宝玉后,便冲破了两条猎狗的围杀,逃之夭夭。

还知道,这一次虽然失败,但却不曾打消他对打猎的向往。

虽然现在家里管得严,但一年后母亲去世,父亲续弦,继母对他和两个妹妹并不好。

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干脆早早地给他说了一门亲事。从此他和父亲分家,另立门户,娶妻生子。

婚后生活倒也惬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错,在山中林场任检尺员,这在当时可是一份美差。

关键是这份差事不累,还有很多的闲暇时间。

在闲暇的时候,他就在家练枪、训狗。

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山里人只要有钱,弄一把枪根本不难。

从此,他便时常入山,带狗围猎。

赵军的枪打的准,训练的猎狗也厉害。不到三年,便成了远近闻名的猎手。

这样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后,那可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可此时,山里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还记得,那是95年的时候,他跟着林场领导去奉天城公干,有当地人做东宴请,席上有一盘虾。

这虾和他在山里溪水中摸的小虾不一样,这虾是海虾,这一个可顶那山里的虾几十个大

山里的虾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头尾,囫囵个的就吃了。

这是赵军第一次知道,吃虾还得扒皮。

看着盘中通红的大虾,他麻爪了。

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么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

就在这时,一个朋友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赵军的命运。

这个朋友前些年经常托赵军从林场买散碎木料,拉回城里加工成

一次性筷子。

几年下来,攒了一笔小钱,然后这个朋友就去了罗刹国,在远东那边收购人参,再卖回国内。

在他的带领下,赵军去了罗刹,期初就是帮着这朋友收购人参,再倒卖赚取差价。

但后来,赵军直接自己进了远东那些大山,在山中寻参采参。

比起他那个朋友,赵军可是在山里长大的,知道什么地方能长人参、能出人参。

就这样,不过两年,赵军就发了。

在千禧年时,身家近千万,那是何等的豪气?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此话诚不欺人。

赵军有钱之余,还有了小三,有了小四,甚至有了小五。家里的妻儿早已被他抛之脑后。

在与妻子离婚后,他更是流连于牌桌旁。

老话说挣钱好比针挑土,花钱好比水冲沙。

何况这是败家呢?

在被人做局坑了一把以后,赵军猛然发现自己没钱了。

不,不光是没钱,竟然还拉了不少的饥荒。

树倒猢狲散,他一落魄,那小三、小四和小五,立马就成了别人的了。

他曾一掷千金,给那些女人在城里都买了楼,更是大气的都写了人家的名字。

可现如今,赵军再想上门,人家都不给他开门。

四十岁的他,突然一无所有了。

不,还有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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