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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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陶安俞看着陆孟潇问:“小南呢?”

陆孟潇躺在沙发上看她,“走了啊。”

陶安俞把蛋糕放在桌上,有些失望道:“蛋糕才刚做好啊。”

“你那什么狗屁语气,让开。”陆孟潇攘了攘她,坐过去拿了两块喂进嘴里,“好吃,这么好吃的东西有什么好叹气的。”

陶安俞托着下巴说:“我看小南来了,有客人嘛,特地做好了拿出来,结果人又走了。”

“什么!”陆孟潇嘴里包着满满的蛋糕说:“老子天天在家,你不给老子做,随便来了个破女人你就倒贴着往上赶,说你是不是欠-操啊!”

陶安俞顺手砸了个抱枕过去,“陆孟潇你嘴巴放干净点吧,屁来屁去就算了,这回连操都用上了,真有你的,也就我能受得了你,你撒泡尿照照自己,除了仗着家里有钱还有什么可嘚瑟的。”

陆孟潇冷笑一声,“老子家里就是有钱,不服你他妈滚啊,你还不就是看上老子有钱吗?”

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陶安俞发现陆孟潇讲的好有道理,她居然无法反驳。

陆孟潇见陶安俞大半天没吭气,以为她伤心生气了,烦躁地啧一声,手指耙耙头发,走过去抱她,“爱妃别气,我说重了,我不好。”

陶安俞看着她怔了怔,这又是玩哪出啊,怎么前后差距这么大,她没说生气啊,只是觉得刚才她说的很对,然后盘算自己该怎么讨钱而已

陆孟潇拍拍她的背,说:“这样,明早飞机,下午晚上都有时间玩,你说去哪我们去。”

我去,怎么又从钱不钱的跳到玩上了?

有钱人的思维真难理解。

不过陶安俞还真有个地方想去。她喜欢海洋公园,假死前,她基本上每个月都回去一次,和驯兽员潜过水,认识好几只小海豚小白鲸,还有一头海狮。

可是那个人不喜欢。

有句古语叫□□屋及乌,就是说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那么很有可能连带喜欢那个人也喜欢的事物,如此推来,是不是可以说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那么她也会讨厌那个人喜欢的东西?

这种推论正不正确陶安俞不知道,可是她知道那个人不喜欢她,也很讨厌她喜欢的一切,把它们贬低,踩在脚下,什么都一文不值。

“海洋公园。”陶安俞说,“我喜欢海洋公园,去吗?”

“去啊!”陆孟潇站起身去换衣服,“d市这个我去过,不过不够大,下次我带你去大堡礁。”

陶安俞听她说着,笑了一下,你看,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不管你喜不喜欢,讨不讨厌,反正她有钱,她赏你,你有什么要求只管提就对了。

不用担心对方喜不喜欢,讨不讨厌,因为一切只是一场戏,契约嘛,签了合同就生效,还受法律保护呢,比那些个不值钱的感情现实多了!

“陛下。”陶安俞转过身趴在沙发背上喊她。

“爱妃何事啊?”陆孟潇的笑声从衣帽间传出来,她似乎很喜欢陶安俞叫她陛下,每次都会笑着回应。

裴语海活着的时候,她们是一对吗?

陆孟潇说她喜欢裴语海,裴语海是不是也喜欢她呢?

她们的感情有多好呢?很好很好吗?

裴语海是不是也叫陆孟潇陛下呢,然后陆孟潇也这样笑嘻嘻地回应她,叫她爱妃?

陶安俞笑着摇摇头,很难想象能写下那样干净灵动的文字的人现实里居然是个同性恋,而且同性恋人还是个嚣张跋扈满口跑火车的比总裁还牛掰的总经理。

“笑啥呢,个傻样,水桶妖走了!”陆孟潇穿着一身视觉系的混搭服走出来,拍一下陶安俞肩膀。

陶安俞看着她这种打扮就头疼,好端端的美人儿穿的清爽大气点不行吗?看她在公司一身制服的样子多养眼啊,干嘛要又是铆钉又是布条的。

“啧。”陆孟潇摸着下巴眯着眼看她,“朕怎么觉得爱妃对朕的龙袍有意见啊?”

“没,臣妾没有任何意见,陛下美呆了。”陶安俞赞美道。这两天她摸出了一个规律,对付陆孟潇这种脸肉都掉没了的人就要顺着来,你要逆着了那只能是适得其反,你刺儿一句她还十句,你刺儿十句那她就直接上手了,丫把你摁床上搞得死去活来,呃最后边儿这句是陶安俞自个儿脑补的。

“来,叫声帅。”陆孟潇揽着她往门口带,从包里摸一个小传呼机,对着喇叭吼:“小柔柔把朕的爱马牵出来遛遛!”

傻逼!

陶安俞把头扭向一边,得,刚才说要顺着陆孟潇的话全部作废,首先她陶安俞的智商就不容许!这个时候只要保持沉默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剩下的还在修文,修完章节就解锁,争取这周全部解完,么么。

惹火与吻

要说满身都是缺点的陆孟潇一无是处也是不对的,至少“说做就做”、“信守承诺”就是她少的可怜的优点。

陆孟潇叫田秋柔牵着她的爱马出来遛遛,陶安俞知道她的意思是把她的爱车开出来,可是看到陆孟潇的车时陶安俞又觉得还是叫它马合适一点,因为陆孟潇也是痛车一族,好好的一辆跑车就被她给痛成了一匹马。

陆孟潇兴奋的说:“爱妃看,朕的爱马,拉斐尔!”

陶安俞愣道:“拉斐尔不是画家吗?”

陆孟潇说:“那朕的马就是画家马!”

陶安俞无语。

陆孟潇大手一挥,“爱妃上马!”

田秋柔在一旁不好意思地笑笑,对陶安俞说:“陶小姐别见怪,陆总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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