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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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对俩灵魂进行一个搅匀(第4页)

当然,在彻底入睡前,他第三次摸索着尝试找到那个东西。先是枕边和床头,再是被子底下。好一会后他想起来了自己到底要找什么。

我手机呢?!

手机是啥来着?

手机呢手机呢?

手机是啥?!

我手机丢了?!

……

经过了一阵惊吓,摆脱了睡意和疼痛的大脑彻底清醒了过来,现在事情清楚了。

一个异界的玩意,在考试后彻夜狂欢,发生了一些可能会让室友得以顺利进入下一个学习阶段的可喜可贺意外后,本人或许因为教化功德圆满,或者别的什么三流小说家都想不出来的奇幻原因,莫名被丢到了另一个世界,从此跟亚健康说再见。

或许因为路途遥远有所损耗,这个是非曲直难以论说的灵魂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了,但考试前背的知识点还刻在脑子里。

而这具健壮身体的原主人,一位乡下贵族精神小伙,从小在祖父的传统物理教育下长大,成长于建造横跨三代人的小城堡,从小体育课的内容主要是用双手剑耍大风车。

大概在十岁左右,克拉夫特在半文盲祖父的劝导下,开始向一个文化人发展。在标准的痛苦教育中,安德森老师不那么顺利地教会了他这套看着像英文、读着像英文、写着也像英文,但就不是英文的本地字母文字——从此克拉夫特成为了家族三代来第一位能自己流利读写的文化人。

那么目前这两位,面临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他们被搅匀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恐怕这辈子是别想分开了。

好消息是搅得实在是太均匀了,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个体,脑海中的记忆与思绪互相贯通,像醋里倒了酱油,百事可乐里加可口可乐,红酒里混了雪碧。就现在看来吧,就算不是兼具所长,也不至于产生啥排异反应。

;克拉夫特从一种考试后狂欢一晚的脑壳痛中醒来,发现自己趴在一封信上。

尽管光线昏黄,但还是能清楚地看到口水沾湿了信纸的一角,在有点淡黄色的粗糙纸上晕开,挤在角落里的几个字母已经模糊不清。

就在信纸的旁边搭着一支蘸水笔,就算是笔头上墨水干涸结块,分不清花纹型号,也能认出这绝对不是自己20块淘宝包邮送纸买的那支蘸水笔,它是现代工业的残次品,但也不至于达到这么一种原始粗犷的地步。

被压麻的手能在笔杆上摸到细微的毛刺,要用这支笔书写字能跟哈利波特的某位黑魔法教授的操作一较高下。

当然,这支笔的怪异程度尚不及自己行为怪异的万分之一——朦胧的眼睛扫了一眼信的开头,好家伙,一封写给爷爷的英文信?至少看着像英文。这种给乡下一辈子没学过英文的爷爷写英文信的行为如此之迷惑,几乎让人怀疑这不是自己之前在做一份出题老套的英语试卷。

克拉夫特自然地伸手摸向自己的口袋,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他觉得这里应该有个硬质的物件随身携带,这种空虚感令人不适。于是他揉了揉眼睛,本能地环视四周,想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比笔杆更为粗粝的木制桌面上除了纸笔只有一支剩下一小节的蜡烛,昏黄的光线来源于此,而不是熟悉的小台灯。这下更令人迷惑了,自己应该在寝室里,而不是在这种恐怖片形态的场景里,但是脑海里有另一个念头在盘旋,坚持一切都很正常。

他流畅地站起来,甚至没有一点久坐起身的低血压,没有发麻的双腿。身体自然前倾,熟悉又陌生的呼吸肌强健有力,肺部鼓出的气流吹熄了蜡烛。身体在黑暗中伸展,能感觉到四肢肌肉畅快的运动,那是很久没有过的柔韧健康的的感觉。

他摸着口袋向潜意识中的床边走去,那种对黑暗环境的习惯让他自己都有一瞬间的惊讶,堪称精准的定位让他不偏不倚地坐到了床沿,掀开被子准备正式睡一觉。

黑暗温暖的环境中,之前被头痛压制的思绪开始上浮。他想到了很久没见面的爷爷,似乎已经半年了,又似乎还不到两個月。

混沌模糊的记忆像AI作画一样离奇,老人时而戴着老花镜在压着一层玻璃板的桌子上翻阅晦涩的中医典籍,时而拄着双手剑在跟身穿长袍的人交谈。

变换不定的背景在中式乡村小洋房和厚重的花岗岩石墙间来回切换,细碎的交谈声在耳边回响不停,细听又听不清是什么。记忆成为草莓麻婆豆腐一样离奇的混合物,更奇异的是他觉得这些并不冲突。

当然,在彻底入睡前,他第三次摸索着尝试找到那个东西。先是枕边和床头,再是被子底下。好一会后他想起来了自己到底要找什么。

我手机呢?!

手机是啥来着?

手机呢手机呢?

手机是啥?!

我手机丢了?!

……

经过了一阵惊吓,摆脱了睡意和疼痛的大脑彻底清醒了过来,现在事情清楚了。

一个异界的玩意,在考试后彻夜狂欢,发生了一些可能会让室友得以顺利进入下一个学习阶段的可喜可贺意外后,本人或许因为教化功德圆满,或者别的什么三流小说家都想不出来的奇幻原因,莫名被丢到了另一个世界,从此跟亚健康说再见。

或许因为路途遥远有所损耗,这个是非曲直难以论说的灵魂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了,但考试前背的知识点还刻在脑子里。

而这具健壮身体的原主人,一位乡下贵族精神小伙,从小在祖父的传统物理教育下长大,成长于建造横跨三代人的小城堡,从小体育课的内容主要是用双手剑耍大风车。

大概在十岁左右,克拉夫特在半文盲祖父的劝导下,开始向一个文化人发展。在标准的痛苦教育中,安德森老师不那么顺利地教会了他这套看着像英文、读着像英文、写着也像英文,但就不是英文的本地字母文字——从此克拉夫特成为了家族三代来第一位能自己流利读写的文化人。

那么目前这两位,面临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他们被搅匀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恐怕这辈子是别想分开了。

好消息是搅得实在是太均匀了,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个体,脑海中的记忆与思绪互相贯通,像醋里倒了酱油,百事可乐里加可口可乐,红酒里混了雪碧。就现在看来吧,就算不是兼具所长,也不至于产生啥排异反应。

;克拉夫特从一种考试后狂欢一晚的脑壳痛中醒来,发现自己趴在一封信上。

尽管光线昏黄,但还是能清楚地看到口水沾湿了信纸的一角,在有点淡黄色的粗糙纸上晕开,挤在角落里的几个字母已经模糊不清。

就在信纸的旁边搭着一支蘸水笔,就算是笔头上墨水干涸结块,分不清花纹型号,也能认出这绝对不是自己20块淘宝包邮送纸买的那支蘸水笔,它是现代工业的残次品,但也不至于达到这么一种原始粗犷的地步。

被压麻的手能在笔杆上摸到细微的毛刺,要用这支笔书写字能跟哈利波特的某位黑魔法教授的操作一较高下。

当然,这支笔的怪异程度尚不及自己行为怪异的万分之一——朦胧的眼睛扫了一眼信的开头,好家伙,一封写给爷爷的英文信?至少看着像英文。这种给乡下一辈子没学过英文的爷爷写英文信的行为如此之迷惑,几乎让人怀疑这不是自己之前在做一份出题老套的英语试卷。

克拉夫特自然地伸手摸向自己的口袋,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他觉得这里应该有个硬质的物件随身携带,这种空虚感令人不适。于是他揉了揉眼睛,本能地环视四周,想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比笔杆更为粗粝的木制桌面上除了纸笔只有一支剩下一小节的蜡烛,昏黄的光线来源于此,而不是熟悉的小台灯。这下更令人迷惑了,自己应该在寝室里,而不是在这种恐怖片形态的场景里,但是脑海里有另一个念头在盘旋,坚持一切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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