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8章 没节操的大荒世界(第4页)

这些妖兽以食人类为乐,最喜欢吃神人,因为吃了神人後,它们不用修行就能幻化成人,并且获得强大的力量,站在食物链的巅峰。

为了抗衡妖兽,轩辕的部落和赤的部落合并,他们同心协力,横扫中原,驱逐妖兽。

後是风族部落的首领,他的部落被妖兽侵袭,仅剩他自己,轩辕经过的时候,救了他,他就一直追随轩辕了。由于他拥有特殊的治疗力量,被轩辕部落的人们所拥戴。

当然,他不可能给每一个受伤的人嘴对嘴的喂唾液,除了轩辕和赤有这个特权,其他人都只能吃他的血和草药制成的丸子,不过数量有限,普通的伤病就不要找他了。

後除了治疗能力外,还有布阵的能力,又可操纵风,部落的人尊称他为风後。

此次他和赤带一起去西南探查妖兽的动静,返程时被妖兽发现,差点交待在那里,赤为了救他,身受重伤,他背着赤一路逃跑,终于甩开了妖兽,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用唾液救治赤,逃过一劫。

威尼弗雷德通过赤,观察着四周的一切。

如果一开始他还没有搞清楚自己为什麽会出现在这里,如今,看到轩辕後,他终于明白了。

熟悉的精神力波动,引起了他的共鸣。

那是主人烙在随影灵魂上的印记,不管换多少具躯体,一直伴随着转生。

至于趴在轩辕怀里睡得安稳的後,威尼弗雷德也猜出了他的真实身份。可是,他怎麽都无法理解,大荒时代,人类对性完全不忌讳。

轩辕明知後被赤调戏了,不但没有吃醋,还和颜悦色地与他坐在一起商量大事,充满了信任。

後上一刻和赤亲密打闹,下一刻趴在轩辕怀里睡得香甜,好像之前在金鹏背上的事根本没有发生过。

但是,作为在文明社会熏陶过的威尼弗雷德,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原始人的思想和作风,真不可思议。

赤喜欢後吗?

喜欢倒是喜欢,更多的是对同伴的认可,还没有达到结为伴侣,此生不渝的境界。倒是後和轩辕之间,浓情蜜意,吃住都在一起。

在部落住了一段时间,威尼弗雷德终于放心了。

有轩辕在,赤不会去调戏後,会主动地保持距离。他们三人的相处模式,如关系亲密的好兄弟,赤经常到轩辕和後的树屋里蹭吃蹭喝,偶尔懒得回去,便毫无顾忌地睡在树屋地上,完全不管床上的人在做什麽。

原始人不知羞耻为何物,这一点让威尼弗雷德尴尬不已,人们总是随时随地的发^情,他去狩猎的时候,经常在草丛里看到抱在一起的男男女女。次数多了,他发现这些人的对象都不固定。

总得来说,婚姻还没有在这个时候出现。

新生的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赤作为部落的另一个首领,投怀送抱的人很多,经常半夜醒来,就有人摸上床,赤对这些人兴致缺缺,全都无情地踢出去,让万年处男威尼弗雷德松了口气。

尽管他在赤的身体里,却无法理解赤的想法。

赤喜欢找轩辕,即使没有商量大事,也会到轩辕的身边,默默地坐在旁边,看他和後温情互动,好像这样看着,他的心里就能满足。

威尼弗雷德是卡罗尔的随影,精神相联,会産生这样的想法,理所当然,但赤和轩辕并没有这层关系,为什麽会这样呢?

直到威尼弗雷德看到轩辕的真正力量,终于理解赤的想法了。

强大到几近完美的力量,同时驱使数十个神兽,骑着应龙,如神祗般,至高无上,以一人之力灭了上千只妖兽。

赤对轩辕心悦诚服,甘愿追随他,为了他,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

无形之中,他和轩辕之间形成了一个契,两人相互信任到可以交付背後。

不知不觉,威尼弗雷德在大荒生活了几十年,部落逐渐壮大,几乎占据了整个中原,妖兽被赶到了最西方,人族昌盛,文明悄然而至。

轩辕首先颁布的,竟是婚姻制度。他要求人类必须固定伴侣,不允许走婚,更不能近亲结婚,生出有问题孩子。

人类抛弃兽皮,穿上棉麻,建造城池,开辟田地,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然而,妖兽不甘心被赶出中原,对神人的力量如饥似渴,它们蛰伏了数十年後,聚集大量的妖兽,卷土重来,黑压压地一大片,气势汹汹地攻击人类的城池。

轩辕率领着他的神兵,与妖兽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那一战,山崩地裂,翻江倒海,整个天地都笼罩在黑暗之中。

无数的神兽丶妖□□战成一片,密密麻麻地,几乎分不清敌我。

後拥有五个驱使兽,有妖植,也有妖兽,他又布阵如神,撒豆成兵,战斗力惊人。

赤除了那只金鹏外,还有二十只驱使兽,但相较轩辕的五十只神兽,可谓小巫见大巫。

拥有羽翅的应龙腾空而起,龙啸声惊天动地,散发出可怕的威怕,吓跑了一大片低级妖兽。然而,最让人震惊是轩辕那把纯粹由神力凝聚而成的金色长剑,拥有开天劈地的力量,轻轻一挥,瞬间削平一片山地。

轩辕剑,护苍生,定四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庶子无为(科举)

庶子无为(科举)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你老公配不上你

你老公配不上你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宋朝大官人

宋朝大官人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穿回八零被裴警官撩失控了

穿回八零被裴警官撩失控了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