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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他第一次遇见沈澍的时候,被人欺负了,灰头土脸的,连还手都没办法。
那样小的孩子,什么事都还不懂,没有人在身边护着,明里暗里,大约吃了不少的苦。
“她是土生土长的黎城人,和刚才的阿婆一样,穿筒裙,带亮晶晶的银饰,头发编成辫子。”
“我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的,但大约是很好看的。”
“那她……现在呢?”姜裴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碗壁,问出来又觉得后悔。
世上做母亲的,哪有眼睁睁看着小孩子受苦的道理,总归是有不得已的缘故,说出来徒叫人伤心。
“死掉了。”沈澍垂下眼,筷子落在餐盘上,很轻的一声响。
“她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背着家里的妻子出来偷腥,骗她说自己单身,会娶她。”
“她信了,怀着孕,结果男人跑了,他妻子家的人来黎城打砸一通,爸妈嫌她丢人现眼,就把她赶了出来。”
“她一个人生下小孩子,养大,过了几年,男人那边又腆着脸来把小孩抢走了。”
从窗边可以看到远处的河川,墨绿的水纹,闸口处老旧的水车吱呀吱呀地转。沈澍的目光落在上头,虚虚地浮着,没什么焦点。
“孩子被带走的那天夜里,她就跳了河。”
“那时候正赶上汛期,水势大,尸体被冲出去很远,捞不到,等了半个月,被冲到几公里外的河滩上,她爸妈才去认领收殓,随便找了个地方埋了。”
鱼汤放冷了,那点白色的热气消弭,隔着桌面,沈澍看向姜裴,看着那双浅琥珀色的,很温柔的眼睛。
“哥哥,”他的声音很低,慢慢地开口,“我说这个,不是要让你同情,觉得我可怜,就心软了。”
“我只是,没有别人可以讲来听。”
他别过头,去看那一枝被姜裴牵进来的爬山虎藤,柔软而盎然的绿。
“她大约是这世界上很稀少的肯爱我的人。”
“我很想她。”
是因为这样吗?因为稀缺,所以得到的一丁点爱,都万分宝贝地收进怀里去。
你遇到一只小狗,它在脏兮兮地流浪,受了伤,你把它抱回去,洗干净,裹进柔软的毯子里,填饱它的肚子。
你没有养它,但是它眨巴着圆溜溜的黑眼睛,擅自地把你当作了家。
是天底下最笨的笨蛋小狗。
漫长的安静里,姜裴夹起一块如意糕,放进他面前的碟子里。
“是甜的。”
甜食会叫人心情好。
给你吃点心,不要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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