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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诩抬着头,醉眼惺忪的看了他一眼,“我这辈子估计是看不见了,但愿你能看见吧!”
吴楚之酒劲上来了,甩了甩头,搂着杨诩的肩膀,两人一起摇晃着。
吴楚之用手指着杨诩,“老杨,你还别不信,我告诉,我来做这行就是为了这个!我们华国总有一天会有的!这一天不会太远!”
杨诩不停的点着头,“你以后要是能做这个,我降薪都来给你打工!”
吴楚之斜着眼睛看着他,“你不是接受采访时说,要在因特尔终老吗?”
杨诩怒了,“要不是国内的不争气,屁大爷才会在那!我只是个职业经理人而已,我要养家!我要糊口!我爱跑车、雪茄、美酒、女人!我爱钱!但老子始终是个华国人!”
“你看看那些企业家,特别是幻想电脑的智传柳,那才是不折不扣的大买办!卖国贼!”
吴楚之奇了,“那你为什么这么扶持幻想电脑?”
愣了愣神,杨诩神色复杂起来,从衣兜里摸出一个雪茄随身盒打开。
杨诩示意吴楚之来一根,吴楚之看了看,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半宽邱,见楚天舒和郭宝顺都趴下了,吴楚之赶紧来了一根。
“动作挺是熟练的嘛,看来你这个状元,在学校里也不是什么老实人!”杨诩调侃着。
砸吧砸吧两口,吴楚之继续开了口,“杨哥,我真的没看懂你。”
杨诩嘿嘿一笑,“我也没看懂你。你说你一个连大学都还没上过的学生,怎么这么懂商业?”
“我天纵奇才,天赋异禀!”吴楚之表示吹牛又不用上税。
杨诩倒是赞同的点了点头,把吴楚之搞的自己不好意思起来。
灰着雪茄,杨诩吧唧着嘴,可惜了,刚刚喝的是白酒。
吴楚之看了出来,前世他就是老雪茄客,叫来服务员,让她开两瓶冰可乐来。
吴楚之给杨诩示范着,杨诩第一次见雪茄配冰可乐,很是好奇,于是试了试。
“咦?初段还不错呢?”这奇异的滋味让杨诩砸着嘴。
“得劲儿不?是不是和威士忌是两种完全迥异的味道。”吴楚之坏笑着。
“我只能说不难接受,但要说滋味多好,谈不上,有点破坏了雪茄中调的香味。”杨诩摇了摇头,他觉得这样有点暴殄天物。
吴楚之白了他一眼,“总比白酒好嘛!”
“那倒是!”杨诩点了点头,明白过来,看来以后饭局后可以点一杯冰阔落。
杨诩摸了摸头,“看来你也是一个喜欢声色犬马的坏种!”
摇晃着酒杯里面的可乐,吴楚之洒然一笑,“美酒、鲜花、掌声、美人,谁不爱呢?”
“没想到你这小小年纪,活的还挺通透的。”
吴楚之岔开了话题,“来,老杨,讲讲,你和幻想电脑不得不说的故事!”
杨诩一声长叹,“我不想多说,你自己悟吧,我给你说三个字。”
吴楚之说,别啊,这样说,你还不如在我头上敲三下来的爽快。
杨诩笑了,“嘿!别说,你还真有点孙猴子的味道!”
“这三个字,其实是一个人名,我在因特尔其实就是李鸿章。”杨诩淡淡的说道。
吴楚之懂了,这事在他眼里顿时就没意思了,他还以杨诩会说出一番类似于“我是无间道里面的梁朝伟”一样的谍战故事来。
“小子,你对幻想电脑怎么看?”看着吴楚之那副索然无味的表情,杨诩玩味的问着。
“老杨,你对我这称呼真是多变啊,从小吴总到吴总,再到吴老弟,最后到小子。看来你是个善变的人!”吴楚之没有直接回答,先调侃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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