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清雅并不懂她这番证词的重要性,更不知它所承载的重量与代价。她看到杜笙叔叔走出去,杜家几位长辈又走进来,他们聚在一起说了什么,好像在争吵,杜叔叔很生气的样子,最后一拨人不欢而散。
李清雅并不懂这些,也不想了解这些。她缓步走到杜玉床边,看着痛不欲生的杜玉。
以前她遇到烦心事,一个人偷偷抹眼泪时,杜玉说过,不开心的时候就多想想那些开心的事情,不要让自己陷入自我怀疑的情绪中去,这世上除了自己,没人能够打败你。她觉得她虽然比杜玉大了两岁,但未必有杜玉懂事,虽然他有时顽劣得比其他小男孩更甚。
于是她轻轻抓住杜玉裸露在外的食指,用尽可能温柔的声音说:“杜玉,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食指动了动。
李清雅有些欣喜,她继续说:“你现在一定很难受吧,我跟你讲一些开心一点的事,好不好?”
食指勾了勾,是在模仿人点头的动作。
“你记得街头那个很凶很凶的卖凉粉的小老头吗?他上次来我们家米铺买米,我偷偷把他的米换成最便宜的米,他最后都没发现。”李清雅不太擅长说故事,她自己都不觉得有趣。那个小老头每次都会说她和杜玉每天游手好闲,还一直吹嘘他的外孙在县城当官,所以杜玉和她都很讨厌那个老头子。
李清雅决定换个故事:“还有还有,娘亲说,杜家三个儿子里,就你最优秀,还好最后把我许配给了你,娘亲还说,她哥哥家还有个女儿,比我小了一岁,到时候也可以许配给你。这样,你就可以有两个老婆了。”李清雅以为杜玉会开心,可说着说着自己却不开心了,“还是算了,我见过大舅的女儿,是个小胖子,还是不要嫁给你了。”其实不是,大舅的女儿是个苗条的姑娘,但她就是不想杜玉对她感兴趣。
她说了几个故事,自己觉得糟透了:“杜玉,我是不是讲故事水平很烂?我还是不说了吧。”
杜玉的食指在她手心摆了摆,像是在摇头。
李清雅摸了摸他的额头,好烫,她让自己冰冰的额头贴住杜玉额头。
“这样会不会好受点?”
她和杜玉挨在一起,以前他们从未如此接近过,她能清楚地看见杜玉的眼睫毛,红红发烫的皮肤。她在想,如果杜玉没有病倒,他的皮肤一定是白色的,光滑细腻,生养得和女子一样精致。
她喜欢杜玉,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份喜欢并非来自某次一见钟情,而是来自方方面面,他的外貌,他的性格,他的身份,他与她的共同经历,这份喜爱是岁月赐予的,难以被剥夺,也难以被洗去。
她想到大舅的女儿,又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杜玉,你以后想要个小老婆吗?如果想,我帮你督促她减肥。”
杜玉的食指摇了摇。
李清雅后脑勺有些酥麻,她觉得大抵是开心极了,她想起不知哪里看到的一些男女情事,想去亲一亲杜玉。
可身后传来脚步声,她连忙抽回脑袋,像只鹌鹑似地守在杜玉床前。原来是杜叔叔回来了,他脖子有些红,想必是刚刚和其他人吵了一架还没回过神。
不知道杜叔叔看到刚才那一幕没……李清雅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杜笙心思却在其他地方:“清雅,你答应叔叔,你之前看到的哪些事,一个字也不能往外说,哪怕是你的家人也不能说,从今往后,杜玉就只是病倒的,而不是被人害的,知道吗?”
李清雅茫然地抬头:“可是……为什么?”
“……在我们没有反击的能力前,过早的暴露只会导致灭顶之灾……是叔叔太没用……不过早晚有一天……”杜笙与其说是在和李清雅解释,不如说是在和自己妥协。
李清雅不在意那些,她只在乎杜玉能否康复:“那杜玉呢?叔叔你能治好他吗?”
杜笙想了想:“县城的医师肯定治不好……只能想办法把玉儿送到寻仙山,求叶仙子出手了……”
“可是妈妈说叶仙子好像从来不会答应什么事……”
“不,这一次她一定会答应的,只有这一次。”杜笙下定决心,好像要做一件大事。他很快离去了,脚步匆匆,像是要去做什么准备。李清雅很快听见他在外面喊人去院子里挖什么东西。
她又坐回杜玉床边,抓住杜玉的手指:“杜叔叔要送你去山上找神仙,她一定会治好你的。等你治好了病,我再也不说你呆子了好不好?”
杜玉手指勾了一下,随后他发出一声压抑的呻吟。
李清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她不知道自己能为杜玉做些什么,只能陪着他说话,说些蹩脚的故事。
杜家人准备了马车,人声鼎沸,杜笙让人把杜玉带进马车,马上要上山,片刻都不得耽搁。李清雅心中一阵慌乱,她不知此去一别,何时能再相见,趁着人还没来,她对杜玉说:
“去山上后,你一定要快些康复,好好治病,早一点回来好不好?”
手指又动了动。
身后大门被打开,李清雅语速更快了些:“我等你回来哦,我不会把我们的秘密据点告诉别人的。还有,还有,还有你要去多久?大概几天回来……”
杜玉手指抽回去,又伸出整个手指,艰难地比了个“三”的手势。
是三天,还是三个星期,或者三个月?
李清雅不得而知,她觉得如果是三天还好,三个星期就有些长了,三个月更是一段漫长到无法想象的时间。
她眼睁睁地看着杜玉被抬上马车,车夫一甩鞭子,马车便飞快地消失在视野中。
李清雅呆呆地看着马车消失的方向,心中只觉空落落的。
春去秋来,守望在路口的小女孩成了少女,她从每天都会守望在路口,到每星期一次,再到每个月一次,直到再也不来。桃花开了又落,积雪融了又生,少女也成了待字闺中的大姑娘,她再也不会玩幼稚的过家家游戏,再也不会陪一个男孩去和蚂蚁做邻居。没人知道她在最初的三个月里是多么期待又思念,也没人知道她最终是多么失望又落寞,正如她不知道杜玉最后那个“三”的手势到底是何意。
也许只有在偶尔挂灯笼时,看到通往镇外的石板路,她能想到当年有个男孩,载着她一颗心渐行渐远。
当年一别,竟已有八年了。
(向读者姥爷们道歉,稍微晚了一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洛晓忆是个普普通通的大一学生,大学里闭着眼睛抓十个,有七个都是她这样的。黑框眼镜,厚刘海,穿着土里土气,残留着高中未褪去的清澈愚蠢,如同透明人一般充当着天之骄子帅哥美女们的路人甲乙丙丁,努力讨好又小心翼翼地融入大学生活。然而就是这样看似大学老实人的洛晓忆,也有着一颗自由奔放又阴暗绿茶的内心,只是客观条件限制了她的发挥,只能白天伪装成老实人,晚上缩在被窝里冒毒汁。刷到学校在表彰优秀学子,洛晓忆一边沉浸在学霸校草的颜值中,一边阴暗地恨他高高在上。不就是长得帅又聪明吗?看不起人还拽的二五八万,真想把他拉下来看看他狼狈的样子。刷到朋友圈公主病白富美舍友分享生活,洛晓忆一边点赞夸夸,给白富美吹彩虹屁,一边阴暗地想为什么她只能是小镇做题家,买个奶茶都要纠结,不就是有个好爹吗?刷到短视频直播网红跳舞娇声喊哥哥,嘉年华大火箭刷不停,洛晓忆茶里茶气地在弹幕阴阳怪气,不就是滤镜开的大吗,没了滤镜看榜一大哥还刷不刷?刷到微博热搜众星捧月的当红男明星,洛晓忆看了眼被压番只能沦落角落的自担女明星,恨的眼睛都快滴血了,化身顶级小黑子混迹黑超话以一当百口吐芬芳。...
顾怜是顾家的千金大小姐,性格娇纵蛮横,在惹了几次事后,被爸爸没收所有零花钱,勒令她在家好好反省。闺蜜给顾怜出馊主意,让她想办法讨好爸爸,多和他撒撒娇。顾怜想到爸爸那冷酷冰山霸总的模样,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你是商场上那只翻云覆雨的手,我是你手上的绕指柔。娇气千金vs冷酷霸总(爸爸抖s,掌控欲很强,涉及一点点调教)...
...
简妩冒着大雪赶到普众寺,院里已经停了一辆加长版的红旗L9,7777的尊贵豹子号,全防弹结构。 这是靳少衍的车。 靳家就是王权富贵的象征。...
宋星绾要嫁人了,未来老公是京圈太子爷傅承峥。传闻傅承峥从小就是个混世魔王,人称傅爷,人人都怕他。他身边更是左一个小秘,又一个红颜知己,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宋星绾真怕自己婚後得了病,一直害怕圆房。直到那天晚上,傅承峥进了宋星绾的卧房。早上宋星绾坐在床上发呆,生涩得跟十七八的小夥子一样,他身边那麽多女人难不成都是摆设?次日,傅承峥英姿勃发,夫人,昨晚没发挥好,今天继续。...
陈其昭重生了,回到了他还是陈家恶劣小霸王的十八岁。这时候他哥哥还没遭遇车祸,父母也是身体健康未患重疾,陈家也还是那个风风光光的陈家,所有人都当他还是那个一无是处任人宰割的草包。天天只知道跟他哥吵架,骄纵任性!人长得不错,可惜是个蠢货。那不就是废物吗?伺候好就行了。陈家那孩子可惜了。见到满怀心思的狐朋狗友,虎视眈眈的老鼠,暗地里谋划算计的老狐狸。陈其昭重新戴上骄纵的面具这么爱演?那不如一起演?后来所有人都发现,这一场戏演到最后,要么倾家荡产,要么锒铛入狱。陈其昭一生肆意妄为,很多人讨厌他。可当他受众人污蔑千夫所指的时候,只有沈于淮给他道过不公。别人对他的看法如何无所谓,但在沈于淮面前,他不想给他太坏的印象。后来他打听了一下,沈于淮喜欢乖的。所以每次遇见沈于淮,他都收敛所有恶劣,变得乖乖的。无论外边怎么疯传陈其昭,在沈于淮印象里,陈其昭一直是个乖小孩。直到某一次他撞见陈其昭出手教训街头混混,出手狠厉,放话恶劣,与平时的他天壤地别。见到他,陈其昭松开了手,有些牵强地说其实我真的很乖,现在这样子都是装出来的,不然我会被人欺负。然后他见圆不下去了,自暴自弃道你相信我吗?沈于淮沉默了会,面不改色我相信你。外表软萌可爱实际性格乖戾恶劣疯子受x欲擒故纵三分套路七分心机深沉攻ps1强强复仇爽文复仇主线。2v后稳定日更,更新时间偶尔会修改或提前,有事会提前评论区文案作话请假。3想到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