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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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葛金秋是多年老裁缝,年轻的时候因为手艺好,十里八乡都慕名而来,后来又在家里办班收学生学裁剪,之后又进了企业做工,但因适应不了工作环境,又辞职回家接些零碎活计。

从小葛金秋就教育她,穿衣服和做人一样,规矩、整洁、协调、舒服。衣服不能乱穿,衣服是用来修饰人的,要显出人身体的优势,掩盖缺陷劣势。一件好衣服能将矮子衬得高大挺拔,能将胖子衬得优雅匀称,能将瘦子衬得丰满有型,能中和人不协调的比例。挑衣服时还要考虑肤色、发型等因素,同时也要注意搭配,基本上遵循“上紧下松,上松下紧”的原则。

比如,杨之玉今天穿了件香芋紫的ae宽松t恤,下身配了条淘宝99块钱的黑色雪纺阔腿裤,以及goldengoose白色做旧帆布鞋。

别管是不是名牌,这一身在葛金秋眼里是不协调的——要么你就上身不变,下身换件紧身牛仔裤,微喇的也行,但绝对不能阔腿,否则显肿;要么下身不变,将上身的大t恤换成短小修身款,最好扎进裤子里,这样可以凸显腿长;颜色的话,香芋紫配牛仔蓝、米白、浅灰这些淡色系会比较显气质,配纯黑色会拉低香芋紫温柔的意蕴,反而有些土味。

杨之玉回:“我开车嘛,怎么舒服怎么来,随便穿的,再说开车穿裙子跑长途也不得劲啊!”

“你屁股大,屁股大的人穿裙子好看,你得多穿裙子!”

“哎好好好,我知道了。”

啊!好烦。

给我外孙女当女婿合格

开饭后,一家人围坐在桌子边,父亲高兴,拿出散白酒喝,杨之玉不让,非要开自己带过来的茅台,说是领导嘉奖的,不要白不要。那是有一回她陪齐震见一个大作者,从公司仓库拎了两瓶茅台,只喝了一瓶,齐震就让她带回去了,她还推辞说这么贵的酒留着您喝吧,齐震莞尔,说送你不亏。

杨之玉给姥姥和父亲倒酒,小酒盏明晃晃的,杨明亮咂巴一口,表情如痴如醉,说这酒好喝有劲,姥姥竟然一口干了,说这酒还凑合吧。

葛金秋将粉条盛了一小碗,嘴里叨叨:“炖时间长了,这粉儿都断了。”又将碗置于杨之玉一边,继续说:“东边你大姑家的外甥回来祭祖了,你还记得他不?”

“谁啊?哪个大姑?”杨之玉没往心里去,村里各种亲缘关系太复杂,而且那个年代就近结婚的太多,一个村里的人不管从哪头论都能攀上亲戚。

“能有谁,就东边的,她家那枝子就出了她妹一个能人,她那外甥你认识的,你小时候经常找人做作业。”

杨之玉夹着排骨的筷子一滞,很快云淡风轻道:“啊,他啊,是有这么个人,叫什么来着,我也记不清了。”

她把排骨咬进嘴里,吮吸裹在上面的浓稠汤汁,顺便瞥了眼桌上众人。

“好像叫什么舟……”葛金秋努力回忆,眉头紧锁。

“何诺舟啊?”杨之玉啃着排骨肉,含混说。

“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儿。”葛金秋面露喜色,眉眼上扬:“哎呦,这孩子长开了,高,壮实,丹凤眼,高鼻梁,看着特别撑场面,一笑更好看,牙齿整齐还白……”

“妈,你看得真仔细。”杨之玉打断,她心里清楚得很,她妈喜欢的女婿,好不好看是次要,但必须得“高大壮”,觉得这样带出去撑场面,有气势,让人瞧得起。

说实话,她不太懂老妈的逻辑,她家就是个普通农村人家,乡里乡亲都知道谁家啥样,都这么个水平,有什么可比的,“高大壮”确实有派头,看着唬人,可若是傻了吧唧的,她可不要。

“太出挑了,小时候也没见这孩子多出彩啊!”葛金秋意犹未尽。

姥姥忽然咕哝一句:“他家成分不好!”

杨之玉闻言抬头,姥姥嘴里嚼着碎肉,目光定在餐桌上,刚才那句仿佛是她听错了。

母亲也没在意,只自顾说着:“人很有礼貌,在坟地的时候,特意过来打招呼,说是美国毕业的博士,人家还问你的情况呢!还记得你这个同学呢!咱也不差,我就和这个小舟说了,我说你在星城出版社当编辑,收入挺高,月工资过万了,还排到了市郊的经济适用房,领导挺赏识,过两年能升职。”

杨之玉“啧”了声:“妈你说这些做什么?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咋啦,我说错了吗,我夸你犯法啊!有啥不能说的?又不是配不上!”

“哎……不是这个意思!就是你夸不到点子上……”杨之玉脑仁疼,和老妈沟通真费劲。

杨明亮打断:“人家是来咱们县搞科研的,不是来找对象的,你乱点什么鸳鸯!再说了,人孩子长得那么好,事业有成,估计早有对象了呢!”

“没有,他爸说的,说在外国谈了俩,都外国人,不合适分了,现在单着呢。我说挺好啊,咱中国人讲究一个缘分,分了说明没缘分,有缘才会到一起,我们小玉也单着呢!”

杨之玉默默吃饭,不再插话,内心摆烂了。她那高傲的自尊心,在没见到成年何诺舟之前,就被老妈削去一半。

吃完饭收拾好,杨之玉陪着姥姥在沙发上看电视。

她家的沙发和她年纪一般大。粗麻布艺,很多位置都被坐塌了,爸爸手巧,又在家具厂工作,总能修好。但架不住时间太久了,里面的木质结构和弹簧都变性了,索性就不修了,由它去吧,反正现在也不常在老家住,无所谓了。沙发扶手的裹布开了线,被姥姥用三色毛线绣了花,粉的骨朵,黄的蕊芯,绿的茎蔓,缠缠绕绕,像真的从沙发里长出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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