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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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6页)

母亲关上了门,放下了深茶色的车窗,随着动机一声嘶鸣,轿车点燃了火,她一手放在方向盘上一手向窗外的我挥舞着。

“再见,妈!”我大声呼喊着,似要把这动机的轰鸣声比下去。

母亲调转了车头,她的车技很好,老早就考了驾照,操作上熟练地并不像是女司机。

她将另一边的车窗也放了下来,我看到的是她挺直着身子坐在那里,安全带从丰满高耸的双峰间斜穿过,曲线说不出的优雅动人。

她朝我这边扭过脸,脸上已经戴着一副墨黑的太阳镜,她张嘴大喊着什么,同时一边挥着手,我将右手拎着的袋子和牛奶箱子放到脚边,也朝她挥了挥手,她点了点头。

白色的本田雅阁喷出一股青灰色的烟,扬长而去。

她刚刚的话有些小,但我还是隐隐约约的听清了,她说的是“晚上早点休息,别熬夜,多喝水,吃饭清淡点,有啥事儿一定跟她说。”

望着逐渐远去的小车,心里没由来的一股子惆怅,这么些年,一直是母亲在奋力着支撑着这个家,父亲虽也管事,但总在关键时刻撑不起来,多数时候都要依靠着母亲,不说是支柱,但也是这个家的粘合剂,是家里不可或缺的存在,我也总是从母亲的身上寻找和学会坚强。

到了寝室,依然意料之中的空无一人,一切还是走时的模样。

放下手中的拎着的东西,在给手机充电时,我才后知后觉的现韩佳瑶两个多小时前来的已到家的讯息,我告诉她收到了,并解释中午母亲的到来使我没有及时的回复。

韩佳瑶对母亲的到来也有些讶异,并表示如果不是要回家,也要和阿姨见上一面。

对此种说法,我不敢苟同,或许是一种事后诸葛的表现,但正有了她这句话,下次她将失去推辞的理由。

看着躺在地上的一堆东西,心里莫名的一阵安定,就如母亲所说,我将那些水果摆在了阳台的小桌上。

油香一层落着一层,大概装了有二三十张,即使还未打开里面衬的塑料袋,那股子熟悉的香味便迫不及待地钻了出来,直冲味蕾。

最后,从纸袋中将那条围巾拿了出来,它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置在那里,随之而出的是阵阵的芬芳,这是洗衣液的味道,闻着有点像是薰衣草,不用说,定是母亲打好后,泡在洗衣液中洗涤过,这是母亲的习惯,不管是新打好的衣服还是买的新衣,过一遍水总是必不可免的,我曾经觉得这是一种洁癖,直到有一次因为穿新衣而起了一片红疹时,我才意识到母亲的先见之明。

这条围巾很长,大概有一米八,直撵我的身高,颜色并不艳,浅蓝灰,看着挺高级,上面并没有啥装饰图案,比起小时候母亲给我打的带有各种卡通形状图案的围巾,要简洁的多,当然,现在的我对那种花里胡哨并不感冒。

围巾两头带着又密又长的流苏,这是此围巾唯一的装饰性物什,同时也是母亲一直以来织围巾的一个习惯,我从小到大这些年,她织了不知多少条围巾,几乎每条都带着长长的流苏,这是来自她的独特审美。

下午睡了一觉,或许是吃的太饱了,总感觉在梦里都在打着嗝,满满的辣椒味,大概睡了两个多小时,将近四点从床上爬了起来。

第一时间向着厕所冲去,有时候吃得太多就是这样,拉屎的时间周期都被缩短了大半,你不得不清空一下过于鼓囊囊的肠胃。

吃辣太多的另一个缺点就是拉屎时的痛苦,犹如拉刀子一般,火辣辣的,小刀子拉屁眼,边疼边开眼。

十几分钟后我终于结束了这短暂的痛苦历程,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我真的是上火了,下巴上的那颗痘也适时的起疼来,它好像又长大了一些。

通过洗漱间的镜子我看到了那颗红彤彤的痘子,独自贴在下巴处,跟长出的红痣一般,长在脸上尤为的滑稽。

窗外,阳光大好,似乎今天一整天都是艳阳高照,鸟鸣声淅淅沥沥的从树上悠悠的传来,叽叽喳喳的活泼至极,这似乎预示着春天不久后即将到来。

我也不愿辜负这美好时光,总是一个人猫在寝室颇为无聊,身体内又一股劲儿无处释放,这寝室也成了禁锢的牢笼。

换上运动鞋和运动裤,从桌子下面将那个用了两年多的篮球抱了出来,上面那个单手持球扣篮的乔丹1ogo诠释着每一个打球人的梦想。

尝试着拍了两下,依旧是弹力十足,不只是我,每个拿到篮球的人都是不可控制的要拍上几拍,这是一种人们对篮球的自然反应,是无可厚非的条件反射。

篮球场在学校的西区,这并不是说东区没有,而是东区的球场小不说,还时不时地有人占着场地打羽毛球,这比那些占着球场跳广场舞的行为好不了多少。

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东区球场太过破旧,仅仅有四个篮筐,篮筐经过风雨日夜的摧打,再加上长久失修,早已七歪八扭的,固定在上面的螺丝松动不已,每次篮球与篮筐亲密接触时总要出吱呀呀的摩擦声,酸的掉牙。

每每都让人不得不怀疑下一刻篮球与篮筐会同时掉下。

老早就有人向学校反馈过这事儿,得到的是敷衍的回复和无人问津的作为。

久而久之,很少再有人在东区这个屁大点的场地内打球,多数来这里打球的不是才入学没多久的新生就是一些还没上大学的小孩儿。

西区因为占地比东区要大得多,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建筑也多得多,人数自更不必说,所以运动场地自然大的不像话,以前必修的体育课目都是来西区上的。

西区的篮球场集中在一起,和羽毛球场挨着,四周都用五六米的铁栅栏围着,这跟现在很多的露天篮球馆差不多,密密麻麻的篮球架两两相对着,一个挨着一个,放眼望去球场内全是蹦蹦跳跳的学生和飞来飞去的篮球,如穿花蝴蝶般,让人眼花缭乱。

场地和球架都是近两年翻新过的,用起来顺的很,不得不说,这和东区的篮球场相比,谁是亲儿子就一目了之了。

这个点打球的人不多不少,高峰期在五六点钟,照常拿着球在场地上运球投篮,做个热身运动,好些天没有锻炼,身子显得有些沉,四肢的协作也达不到理想的程度,所幸,但命中率还是不错的。

我倒没有啥大惊小怪的,这是颇为正常的想象,时间一长,打着打着慢慢就打开了,手感逐渐回归,打的越来越顺。

还没打多久,身上的热气散,慢慢的沁出一些汗珠,虽然早在上场时就脱掉了较厚的外套,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卫衣,难免的还要被汗水打湿。

打了一会儿,隔着一球场的一个小子突然对着我这边喊话,我望了望才确认他是在和我说话,他说的是“哥们儿六缺一,来不来?”对此,我当然欣然接受,篮球这东西当然还是多人一起更有意思,这也是篮球上的常态,不管认不认识,能凑够人数就好。

这五个人有三个长得黑黑瘦瘦的,但颇为精练,都穿着篮球服,似是球场的常客,另外俩则普通的多,一个看着白白的一个胖胖的,像是偶尔来球场打上一番。

在我大一和大二的时候,经常活跃于篮球场上,那时候可能比较闲,经常约着同学和一些打球认识的学生,在球场上驰骋。

“先说好,我不咋会打。”那个胖一点的如是说道。

“没事儿,就是瞎胡玩玩。”其中一个黑瘦的家伙说道。

分组,那两个不大会打的自然一组一个,剩下的我跟那三个就随意分了。

打的是半场,倒是没有啥计分规则,累了歇一会儿,歇完继续打,一直到结束为止。

刚开始跳球,我凭着身高优势再加上不俗的弹跳力,获得了球权。

可能是那穿着篮球服的哥们儿蹦的有些早,让我占得了先机。

对此他也呵了一声,似乎也没想到球被我搂走。

这几个篮球服哥们度都相当的快,特别的灵活,跟撒了野的兔子似的,紧紧地防着自己负责的人。

当然,我也不虚,手感上来后,越打越顺,连用几个假动作晃骗,投篮的命中率高的出奇,不说十投九中,那也最起码要进七八个,一时间打的火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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