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条狗腿,就直打哆嗦。
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他看到了碧霄娘娘,别看他当初咬了身为大罗金仙的碧霄。
战绩可以让他吹嘘一辈子。
但也不是没有代价。
那就是:
当初他差一点,就领饭盒了。
还好他的主人杨戬背景硬,有一个阐教十二金仙师傅,还有一个当天帝的舅舅。
为他求得了一枚九转还魂丹。
才将他的狗命。
救了回来。
所以,再次看到当初差点把自己打死的碧霄,哮天犬自然是犯怵,十分艰难的。
走到杨戬身边。
然后,躲在杨戬身后。
“主,主人。”
人相,人身,狗状,狗样。
看到哮天犬,飞鹏皱了皱眉,心中莫名的对其产生些许厌恶,实在是太丑了。
对方的脸和发型,还是其次的。
重点是:
那一身紧身衣。
怎么看都让人感到别扭。
难受,辣眼睛。
飞鹏很难理解,这样一个人,额,一只狗天天带在身边,二郎神杨戬就不觉得:
尴尬吗?
好吧,尴不尴尬是杨戬的事。
现在他发现,自己身边的碧霄娘娘。
在看到哮天犬的第一眼。
眼神里,竟然流露出些许害怕。
没错,就是害怕。
堂堂大罗金仙,竟然会害怕一只狗。
如此,只有一种可能。
飞鹏看着碧霄,一脸真诚的询问道:
“碧霄娘娘,你被狗咬过?”
碧霄:||?_?
飞鹏,你礼貌吗?
礼貌吗?
礼貌吗?
被飞鹏揭开伤疤的碧霄,一时间脸上尴尬的想要抠出三室两厅来,目光凶狠的...
看向杨戬,还有他的哮天犬。
杨戬:?_??
大哥,我是来协助你的。
别火上浇油行不行?
哮天犬:??
请不要翻我的光荣史。
那是我的来时路。
看着三人的反应,哦不,是一人一云一狗的反应,飞鹏可以十分的确定:
碧霄,真的被狗咬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题名保母保母,不要跑!!作者墨羽宸文案我,应小年,一个平凡的小设计师,某一天,上司丢给她一个重大的任务。她居然就莫名奇妙滴成为了宝宝的褓母。天啊这小孩是哪裡来的应小年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薛队你不要什么?应小年我不要年纪轻轻就养小孩薛队小奶娃姨姨妳不要小葆吗?!应小年我我郝天晴小年糕...
用别人的话来说,我是个富N代,从可辨认的家谱来看,应该是唐代以来就一直挺有钱的那一种。家传都是给人盖房子的,到了我爹这一代,有了个文艺点的称呼建筑师。我爸是当时清华建筑系的硕士,我妈是南大...
吴鈎剑,名列兵器谱第九,为了保全吴鈎之後隐藏的秘密,他舍弃壮大的家业丶一往情深的未婚妻,甚至让出自己的姓名身分,以消弭上一代的仇恨。可是既然曾为江湖人,就难舍弃江湖事,虽然不再是过去那个问剑山庄少庄主,腥血仇杀仍然缠着他不放。而最最缠人的,便是那个曾经是至交好友的天下第一温惜花,不过,缠人归缠人,原本孤寂零丁的漫漫人生,却也因之多了些趣味?...
双男主双CP微刑侦案件群像校园少年将军颓废霸总竹马竹马望月王朝的小将军一朝穿越,来到了三千年後的现世。本来以为自己的泪失禁体质已经消失,却是没有想到竟然还是被带过来了。战战兢兢地适应生活後,却是没有想到穿越过来的生活竟然如此刺激!这个世界的法盲分子这麽多的吗?为什麽只是上街买个东西就被抢劫了?他杀气腾腾的追杀过去後,却是没有想到越到了上一世的暗恋对象。一时间,体质发作,哭的稀里哗啦的,简直丢死人了。不过,他的太子殿下倒也没有嫌弃他,竟然直接将他带回了家中,果真是好人啊!却是不想对方只是想要试试能不能养死他!虽然後来认出来彼此的身份,但是,上辈子的暗恋能否成真,终将是一个大大的疑问。身为月笙大学出了名的法律系校草,月良辰没有想到,只是一个疏忽间便被卷入了复杂的案件之中。本以为只是个意外,却是没有想到自己的体质这般离谱,奇奇怪怪的事情总在他的身边发生。程诚月良辰,我们什麽关系啊?(双眼放光)月良辰死对头关系(眯眼睛,一脸的冷漠)程诚那我可以爬你床吗?(狗狗摇尾巴)月不可以(叉腰,俯视着程诚)程诚可我喜欢你,真的不行吗?(委屈巴巴)月你可以滚了...
一心想娶媳妇的乡下小土包子,买了个卖身葬父的大美人回家。结果,洞房当晚,看着大美人的那个地方说你咋也有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