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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可不知道向导心中在想什么,虽然艾蒂安伯爵也许诺,只要他能把他们带到基督徒的城市,就给他十个银币——天主保佑,若是放在平时,他准要为了这十个银币跪下来亲伯爵的靴子,但他现在腰囊里就有鼓鼓囊囊的一百个金币,只要他将这些人带到姆莱的地盘上去……
当然,如果只是将野兽驱赶到罗网里,可不值之后的四百个金币,他还要设法联系上骑士团的叛徒,可耻的胆小鬼,下作的盗贼——亚美尼亚的王子姆莱,确保这些人落在他的手里,受尽折磨,饱经苦难才行。
但他醒来后已经粗略地看过了周围的状况,惊喜地发现这里居然是他颇为熟悉的一处松林,他甚至看到了自己做下的,只有自己看得懂旁人无法发现的暗记——这里不是别处,正是姆莱的领地,也就是说,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五分之一,只等他叫来一个突厥人。
所以当警戒的侍从高叫起来的时候,比起紧张的众人,向导却是一阵狂喜,狂喜后又有些忐忑,他担心那些突厥人若是不愿意让他见到姆莱王子,他该如何说话,直接叫破这些基督徒的身份吗?那就等于将最大的筹码交出去了。
什么也不说吗?他又担心那些蛮横无知的野兽会一刀斩断他的脖子,让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的金币也全得归了这些强盗。
但只在一霎那后,他又不知道是该期望着看到双足站立的野兽,还是四爪落地的猎手了……
来的是狼群。
在黑夜中,这些反射着火光的眼睛就如同一只只镶嵌在黑漆板面上的白砗磲和白萤石。
它们并未给人类太多的反应时间,一声犹如号角长鸣般的嗥叫后,一只巨大的灰狼跳入了光圈,它就像是一只强壮的牛犊,身长连尾约等于一柄矛枪,肩高超过骑士的大腿。
面对它的侍从发出了一声恐惧的喊叫。他着实不该这样快,这样轻易地暴露出自己的胆怯,虽然这不是他的错——但那只原本将视线落在马匹上的巨狼立即转过头来,它咧开长吻,犹如露出一个狰狞的微笑——艾蒂安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呐喊,侍从就已经被巨狼扑倒。
这个侍从正是艾蒂安伯爵兄长的私生子,艾蒂安伯爵来不及考虑太多,就冲了上去,他紧握匕首,刺入灰狼的肩胛,在灰狼拧过身体想要咬中他的时候,他已经敏捷地跳过它的脊背,用手肘和膝盖紧紧地顶住它的肋骨。
一旁的骑士也跑了过来,用一柄短斧一下子击中了灰狼的头颅,这一下就让那颗巨大的头颅向着一侧倒了过去,灰狼发出哭泣般的哀鸣,伯爵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身下的躯体正在迅速地瘫软。
他站起身,将侄子拉起来,而就在那么短短的一点时间里,人类与狼群的战斗已经彻底地爆发了。
狼原本就不是喜欢单打独斗的生物,它们是魔鬼的军队,善于欺骗和偷袭,它们甚至懂得引诱敌人,追击、拦截和分割更是它们的拿手好戏——它们分出了好几队,一队去撕咬马匹,三队去对付最危险的敌人,也就是骑士和他们的侍从……
还有一队,它们才是真正的捕猎者。
它们的目标正是这个队伍中的老弱病残,弱者当然就是那些还年少的侍从和仆人,残么……当然就是脑袋还在不时嗡嗡作响的向导了。
狼群的这支分队并不急着杀死这些人——要杀死一个人并不容易。
它们轮番出击,绕开挥舞的棍棒和刀剑,抓他们的脚,撕扯他们的衣服,不断地龇牙咧嘴来威吓他们,一旦他们因为恐惧而失去理智和平衡,骤然跌倒,就会从黑暗中冲出预备已久的成员,咬住他们的手,脚或是肩膀往松林深处拖,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只要拖出去十来尺,还在与狼群战斗的人就没法再顾得上他们。
向导是第二
;个跌倒的,虽然他没一个做香槟伯爵的父亲,但考虑到之后还要他带路,一个骑士连忙奔了过去,挥舞着一根正在燃烧的松枝灼退了正咬着他肩膀的狼,他抓着向导的兜帽,想要把他拉回到有火光的地方……
更多的利爪伸了出来,勾住了向导的衣服和皮肉,他疼得大声喊叫起来,而骑士却不由得一阵毛骨悚然,忍不住大叫了一声:“魔鬼!”,可不是么,他原先就觉得奇怪,他生在这个世上也有三十多年了,可从来没有看到过五十只以上的大狼群。
抓住向导的原先也只是两只明显要比其他狼更小一些的亚成年狼,但等他把它们赶走,重新扑上来的居然是……豺,豺和狼的关系就像是异教徒与他们,它们见了就要厮杀,不死到最后一头决不罢休,而他现在看到了什么?
狼与豺结成了同盟,正在一起狩猎他们呢!
一个人若是见了一只狼,除非他已经老得不能动了,或是小得不懂事儿,不然的话,一只狼是绝对干不过一个人的,狼只有一张可以用来撕咬的嘴巴,人却有两只手,他能将狼摔死,压死,扼死……
但这里是一个狼群,若只有狼群,他们或许还有获胜的可能,到那时,狼反而会成为他们的食物和衣服,但现在除了十几只狼之外,他们还要对付数量绝对不低于前者的豺——豺比狼小,平时也只能捕猎兔子,鸡,一些鸟类甚至昆虫,但数量有时候是能抵过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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