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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艾蒂安伯爵的忠告下(第1页)

我们都知道,人类的思想从来就是很顽固的,有时候,甚至能够顽固到罔顾事实的地步,就像是一个人若是从出生起就活在粪便和腐鱼堆里,嗅惯了那些或是黏腻,或是刺激,或是微弱但萦绕不去的臭气,你将他拉出来,放在玫瑰堆里,他不但不会感到欣慰,反而会大惊失色,以为自己遇到了魔鬼,不顾一切地想要逃出去呢。

艾蒂安伯爵此时的感受也是这样的,他是个聪明人,反而因为这份聪明受到了这个世界的磋磨。

很小的时候他就看穿了父亲的敷衍,母亲的厌烦,长兄的轻蔑,次兄的防备;他能够听出仆人言语中的嘲弄,也能理解骑士们的不耐烦;他父亲的臣子们趋炎附势,卑躬屈膝,那目标肯定不是他就对了;教士们教导他说,天主创造万物,人类身负原罪,所以人人都应谦卑,虔诚,竭力去行善事以赎回自己的罪孽。

话是这么说,但他们撩起袍子,和女仆,男仆们厮混,举着经书恫吓农民们拿出最后一点麦子,最后一捧豌豆甚至最后几捆树枝的时候可没一点愧疚的意思。

而在他这三十七年的生命中,从这些晦暗的背景中找寻出的唯一一点亮色,那就是他的妻子阿德莱。

人们嘲笑他说,竟然为了一个女人与国王,还有两位伯爵开战,不但得不到嫁妆,还白白地招惹了一个难缠的敌人。

也只有艾蒂安知道,如果阿德莱只是一个如其他女人一般,浑浑噩噩或是心似蛇蝎的普世女性也就算了,偏偏,她却是一个真正具有“美”与“善”的女性——安索二世并不是个最恶的恶人,他就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贵族,也就是说,贵族所有的优点和缺点他都有。

一见到安索二世,艾蒂安就能一眼看到阿德莱的将来,不是因为无法服从丈夫而遭到丈夫的厌弃,被休离或是“意外身亡”,就是被迫履行“一个妻子的义务”而郁郁寡欢,早早枯萎……

他抢走阿德莱,与其说是对这个一同长大(他在阿德莱父亲的城堡里做侍从)的女孩怀着无法抑制的爱慕之意,倒不如说是同情,他娶了阿德莱,更像是在拯救自己。

等来到路易七世的宫廷,他以为至少能在这些“高贵的人群”中找到一个至少不会那么徒有虚名的人,毕竟,在吟游诗人的唱诵中,国王总是伟大而又虔诚,臣子总是睿智而又忠诚,王后以及贵夫人总是坚贞而又慈悲——但他几乎立刻就失望了,宫廷也不过是个略大点的城堡罢了,或者说,那里的人不是更好,而是更坏。

你要问他,有没有在失望之余往下寻觅,有的,他身边的教士与修士就有农民或是工匠的儿子,但他们是否会因为以往的遭遇而对那些原先的同类抱持一点怜悯和理解呢?很抱歉,没有,他们恨不得叫所有人都忘记他们的出身,压榨起底层的民众来,反而会更凶狠,更卑劣呢!

艾蒂安伯爵只能退而求其次,如果这世上确实没有十全十美的圣人,那么拥有一两样美德的人总该有吧,但他真的去找了,才发现他们也如砂砾中的珍珠,泥土中的金子一样难得,就算有,也早就被不曾目盲耳聋的主教或是领主收入囊中了。

最后,他身边居然只有一些不那么坏的骑士和修士,最好的竟然只有身边的修士亚农西亚,他是被“选中的”,但天赋并不突出。

更不用说,他也不怎么符合当下人们对修士的期望,他过于轻佻,不稳重,还有点无视权力与钱财的威能,时常站在穷苦人这边说话,这让他所在的特鲁瓦修道院院长极其地厌恶他,一听说艾蒂安伯爵愿意要他,就忙不迭地把他打发过来。

所以当艾蒂安伯爵在雅法听说了“小圣人”的事情,他的想法与其他贵族完全一致,那就是,这不过是亚拉萨路国王阿马里克一世为了给自己的儿子鲍德温张势的一种手法,只不过因为鲍德温王子患上的是人人避而恐之不及的麻风病,没法“摸治”(注释1)或是长时间的公开祈祷或是游行,才让他的侍从用了这么一个取巧的法子来抬高声望。

别说是“天使降临在大教堂里协助清扫”,艾蒂安伯爵甚至不认为他真有清洁整座大教堂,可能随便找了个什么地方让他待着,到时间了再让他走出去而已……

圣殿骑士若弗鲁瓦冲进狼群的时候,他们高声赞美“天主保佑,骑士勇武”,谁会注意到那个紧随其后的小侍从?

直到艾蒂安伯爵落在了裂隙中,大腿折断,浑身冰冷,猜想着自己是会被老鼠吃掉还是被虫子吃掉的时候,他才看见了塞萨尔,认为这个孩子勇气可嘉,对他有了几分欣赏之意。

但之后他们遇到了姆莱,塞萨尔显露出来的智慧与胆量又不由得令伯爵侧目——就如他之前所看到的,十分美德,一个凡人有一两样就足以在宫廷,军队与教会中立身了……他这样殷勤,是否怀着什么其他的企图?

等他回到圣十字堡,又着意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原来当初阿马里克一世并不是在集市上,或是在城堡里遇见塞萨尔,把他从以撒奴隶商人的手中买下来的。

那时候,以撒奴隶商人选中了犹大山地的一处山丘,预备在那里阉割一

;批孩子,好卖到异教徒的王庭中做宦官,阿马里克一世的狩猎队伍正穿过两座山丘之间——塞萨尔,当时他还只是个无名的奴隶,奄奄一息,发着高热,居然能够趁着奴隶商人与守卫匍匐在地,向国王表示敬意与臣服的时候,一跃而起,跳过了那些低垂的头颅,滚落在了阿马里克一世的马蹄前。

艾蒂安伯爵也是骑士,狩猎更是家产便饭,当然知道狩猎就等于一场小型比武或是征战,国王的马队更是戒备森严,训练有素,塞萨尔居然没有被马蹄踏死,也没有被扈从打死——这才有了阿马里克一世将他从以撒商人那里赎了出来的事情……虽然阿马里克一世也有自己的私心,但也不是每个以撒商人的奴隶都能令他动容的。

据说他忘记了很多东西,自己的出身,家族和信仰,但他依然能够读写拉丁文,数数,计算,杰拉德的一个院长非常喜欢他,几乎不愿意把他交还国王。

他来到圣十字堡,就遭到了王子原先那些仆人的排挤,陷害甚至刺杀,这种事情也不少见——底层人的倾轧只会比上层人更直接残酷,他不但没有上当,还反过来杀了两个仆人,其中一个还是被他掷入厕所的甬道杀死的,那两个仆人还都已经成年了,一个更是高大肥胖……

他和的黎波里伯爵的儿子大卫比武,也赢了。

鲍德温王子得了这么一个同伴,更是又欢喜,又珍惜,没几天就把他当做一个公爵之子对待——伯爵也看到了,如果说和王子同住同食同行,还能说是在看重一个侍从。鲍德温将金十字架与黑貂皮都让他穿戴在身上,就是把他看做了一个与自己同一阶级的人。

更叫伯爵惊讶的是,亚农西亚四处探问后得到的评价——从洗衣妇到帮工,从侍从到骑士,再从骑士到修士,除了那些对他心生嫉妒或是性情顽固的家伙之外,居然都是一色儿的褒奖,就算是厌恶他的前者,你要他们说,王子的新侍从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们也说不出来。

还有那“小圣人”名号的由来——他又何止打扫了那最神圣的所在呢,因为他的善行,被清除的还有人们心中的污秽。

自打那次声势浩大的游行之后,虽然圣墓大教堂的修士们还在收取朝拜与瞻仰的费用,但每个月也有三天,他们会让朝圣者推举出一个最有德行或是最需要得到赦免的人进入圣墓大教堂,这个人是可以豁免一切花销的。

就连那些胆大包天,在圣城中作恶的人——他们可是连帽子上缀着贝壳(圣雅各的象征)的朝圣者都敢打劫的——也会有意识地避开“小圣人”走过的那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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