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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位季阿娜终于洗漱完从房间内出来,白色的头发还是湿的,几乎贴地的发尖还在滴水,看来这次瑞文西斯烘干季阿娜头发又是个大工程呢。
季阿娜为了行动轻便随意挽了个发型,搬根板凳坐在桌子旁——为了不让沙发沾水湿掉。
看看瑞文西斯又看看汪达,最后看向李时雨,李时雨对她摊手。
季阿娜挑眉对瑞文西斯道:“你欺负汪达了?”
“季阿娜,是汪达没记住我的全名。这小子,共事六年了,他都记不住我的全名。”
“唔……”汪达弱弱地呜咽一声,像失落的小狗。
季阿娜再次看向李时雨,李时雨耸肩微笑,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好吧,瑞文西斯,我知道你的全名叫艾尔迪恩·拉卡亚·菲利斯托福·唐·瓦卡诺瓦莱特·瑞文西斯。”一口气说完,季阿娜小小的喘息道,“你的真名确实长的离谱。”
听见季阿娜能完整不喘气地念完她的全名,瑞文西斯精神世界得到极大的满足,笑的眼睛眯成两条缝:“对喽,我的全名就是这个。爱你,季阿娜!”
“哦,那你可别爱吧。我承受不住世界第一吟唱魔法使的爱意。”
季阿娜用玩笑回应瑞文西斯,看向桌上的食物:“先吃饭,饿着肚子不行。对了,谢谢你,李时雨,外面这么冷你还出去冒着寒风去买东西。”
汪达一脸感激地看着季阿娜,谢谢她帮自己解围。
瞧着汪达没出息的样子,李时雨眼神嗤笑回复季阿娜:“没事的,先吃先吃。把麋鹿叫出来。”
瑞文西斯表示明白,站起身去麋鹿房间门口。
麋鹿没有关门,她敲敲门:“麋鹿,吃饭吧。一会儿睡前再继续保养你的角,不差这一会儿。”
麋鹿回应:“好。”
大家等着麋鹿出来,才正式开餐。
每个人都是队里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麋鹿的毛发相较于下午没有那么潮湿,而且这个旅馆房间内只有一根板凳,季阿娜比麋鹿更需要这根凳子,所以他就在瑞文西斯身边的空座上坐下。
李时雨很有先见之明,提前切分好所有的熏肉、面包和芝士,除了抱着一整块面包啃的麋鹿,其余四人都是两片面包之间夹着熏肉和芝士一起吃的。
嗯,不算特别美味,都是冷的,却还是能填饱肚子,这已经很好了!
如果没有瑞文西斯提醒,李时雨都忘了他其实还拎回来一小桶蜂蜜酒,听到是蜂蜜酒,汪达和瑞文西斯兴冲冲地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将四个人水壶拿出来,在李时雨的再三要求下汪达才给李时雨那份少装一些。
没有人客套的询问麋鹿要不要喝酒,大家都知道麋鹿不会喝酒。
有酒喝的瑞文西斯举着水壶到四人中间:“干杯!”
另外三人举着水壶碰杯。
瑞文西斯又将水壶举到麋鹿眼前,问道:“碰碰面包,就当干杯了?”
也只有瑞文西斯能想出“碰面包”这个奇妙主意。
不让瑞文西斯扫兴,无奈的麋鹿只好将手上的面包和瑞文西斯的水壶碰碰,意思到了就行。
有了蜂蜜酒,又冷又干巴的食物都变得丰富精彩起来。
没有什么事情比吃饭更令人感到开心和满足,尤其是在一群干了大体力活后又没能及时吃饭的人面前,这根本没有抵抗能力。
饿到极致的人,哪怕只有干硬发酸难以下咽的面包,随便从小水洼里舀上一小抔脏水,也是能就着吃下去。
只有吃了东西才有活下去的机会。这是人类求生的本能。
一开始,大家都各吃各的。
吃了两份食物,喝下最后一口蜂蜜酒,李时雨最先结束“战斗”,他站起来,动一动,消消食。
知道李时雨的饭量是除了麋鹿以外四个人中相对较小的,瑞文西斯还是一如既往的难以相信:“李时雨,你要不多吃一点?我觉得我随便使用一个风魔法都能把你吹跑。”
奇妙的比喻,瑞文西斯竟然这次不用动物,改用魔法了。
李时雨围着四人转圈圈:“还好吧,也不算少。我从来都没吃那么饱。”
“哦,好吧。”瑞文西斯第三次拿起面包。
“刚才我出去买东西,杨天宇和我一起的,我们说了很多话。”
宛如平地一声惊雷,众人皆惊讶地看向李时雨。
什么?
和杨天宇说了很多话!
汪达是最吃惊的那一位,毕竟只有他和李时雨承受了下午杨天宇的白眼,怎么还不到一天,杨天宇对李时雨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换呢?
汪达问他:“很多话?可是下午他还讨厌我俩来着。”
瑞文西斯想起这件事:“对啊,对啊。行动之前杨天宇不还特意交代只能让我和季阿娜去和他交流吗?我们当时不是得出他‘讨厌男人’的结论吗,怎么一下就对你转变态度了?”
李时雨想
;到杨天宇最后回旅馆的路上说的“你和我在盛国一个朋友很像,都长着一副分不清性别的容貌”,他将这段对话内容大致告诉众人。
季阿娜瞧着李时雨的脸,觉得杨天宇说的没错:“‘男生女相’,意思是李时雨你虽然是个男生但是长了女生的容貌吗?”
“嗯,这个词语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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