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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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

今日亲家这信,定是来兴师问罪的。

只是王爱国也觉得委屈,这女婿,他是哄也哄了,撵了撵了,可就跟个狗皮膏药似的,怎么都扯不走。

王爱国夫妻一脸苦大仇深,深觉对不起亲家。

两口子一个蹲在地上抽烟,一个搓着围裙瞪着亲闺女。这么些年来,两人早摸透了周文的脾气。这孩子就是个混不吝,甭管你是好话歹话,他都当耳旁风。也就他们对亲闺女发脾气的时候,他才会跟狗崽子似的跳出来护着。

女婿待女儿好,当爸妈的肯定欢喜。

可是他们这个女婿宠起媳妇来,真的是让人没眼看。反正他这个亲爹是看不过眼,一个大男人给个媳妇洗脚洗小衣服,这算什么事儿?

周文还想再赖几天,不想这么快返回沪市。按着他的计划,卡着开学回去就好。他家里人多屋子少,哪有乡下宽敞自由。

当年他跟安乐结婚的时候,老丈人刻意盖了间青瓦房,屋子宽敞明亮,比沪市鸽子笼舒服多了。

再一个,当人儿媳妇总归没当女儿自由,他就算时时护着,可若听了风言风语,把安乐气坏了可咋办?

上天可怜让他重生一回,可不是让媳妇跟上辈子那样受气的。

上辈子,周文一考上大学就带着王安乐兴冲冲地返回了沪市。他上辈子想的好,自己读书,安乐在家里备考。可是当人儿媳妇的,哪可能有在娘家自在?他爸妈哥嫂都要上班。安乐一开始是备考,后来竟被使唤着做饭带孩子。

事也做了,苦也吃了,还被家里人嫌弃是乡下来的。左邻右舍更是传了好些风言风语来。

周文原还不晓得这些,安乐个傻姑娘竟然瞒着他。后来还是安乐身子扛不住发了高烧,他才晓得家里人是这么对待他媳妇的。

那天他狠发了顿脾气,骂爸妈哥嫂把安乐当保姆,还逼着他们给了保姆钱。等安乐退了烧,他立马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小屋子搬了出去。

可饶是如此,安乐还是伤了底子,且经历那么一遭,她心思也较之前重了许多。后来拼命备考,又把身子熬坏了一些。

因此种种,媳妇年纪轻轻七十二岁就走了。

周文想着,定是媳妇年轻时候吃了苦,所以走的早。若不然,他们两口子肯定能手拉手活到九十九。

可怜他当了十几年的鳏夫,生活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因有前车之鉴,周文就决定等安乐考上了再回家。到时候也不必住在家里头,直接住在宿舍里。

然后读书这段时间,他再慢慢买个小窝,这样毕了业也不用跟爸妈一块儿住。

他计划地好好的,哪个晓得老丈人跟丈母娘尽在那儿扯后腿。

周文撇了撇嘴,还是不想离开坎子村。王爱国跟姜春花实在不能答应,他们搞不定油盐不进的女婿,这不,就把矛头对准了亲闺女。

王安乐实在被烦得受不了,一锤定音道:“好好好,我明个就去买火车票。周文,你走不走,你要是不走,那我一个人先回去。反正我晓得你家住在哪里。”

“走走走,安乐,你去哪儿我去哪儿。”算了算了,先回沪市也不打紧。有他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护着,定不让别人欺负安乐。

一听女儿女婿要走,王爱国跟姜春花愣是乐开了花。

王安乐的大嫂刘小萍一旁听得直乐呵:“爸,妈,你们真要逗死我。这要搁以往,我再想不到你们舍得撵小妹走。”

说来,她这个小姑子真是天生好命。虽说因着早产身子弱了些,可家里爷奶爸妈,以及哥哥姐姐都疼她入骨。

她嫁进来的时候,小姑子都十五虚岁了,公婆还把她当三岁奶娃哄着,家里好吃好喝的都先紧着她。

她当时就在想,小姑子若要嫁人,公婆怕是舍不得。

再想不到,公婆也有撵女儿的一天。

这般想着,刘小萍又打量小姑子两眼。只见她穿着浅绿色碎花收腰连衣裙,一阵风出来,荷叶领与裙摆都轻轻拂了拂。

她站在那儿,就跟荷花苞似的,又娇又俏。结婚都三年多了,眼神比湖水还要清澈。这会儿她正跟公婆闹脾气,鼓着小脸不说话,满满的孩子气。

说来,整个公社还真找不到比小姑子还要俊俏的姑娘,就连那些女知青也比不得她。小姑子皮肤雪白,全身上下一个斑都没有。个子也好看,腿长腰细,站在那儿跟个小翠竹似的,到底是读书人,给人感觉斯斯文文的。

老天若是偏爱一个人,那真是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堆同一个人身上。她这小姑子,个子好看,皮肤好,脸模子更美。巴掌大的脸蛋配着弯弯的柳叶眉,眉毛细密,眼眸清澈,眼尾微微上挑,不觉凌厉,却增风情。有一次她见着小姑子与妹夫撒娇玩闹,眉目轻扫而过的风情,愣是把她看的胸口噗噗跳。

哎呦呦,也不怪妹夫跟个狗皮膏药似的粘人。

不过话说回头,小妹夫生的也俊,一米八几的大高个,站在那儿跟个小松柏似的挺拔。棱角分明的脸配着英挺剑眉,鼻子高挺,不笑时,眉眼锐利,颇具气势。不过但凡小姑子往他跟前一站,就笑得见牙不见眼,不见锐气,倒觉得他土憨憨的。

说心里话,她真有些舍不得小姑子和小妹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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