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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繁华的东区街头,人潮如浪。
罢从山上下来,她只穿著简单的淡黄衬衫与深蓝色牛仔裤,衬衫前襟还有几点洗不掉的碘酒,站在亮丽时髦的都会男女之中,显得格格不入。
才离开清泉村几个小时,她已经开始怀念那个优雅纯净的小山村了
冷不防一只铁臂从后面勾过来。
“你的小狈走丢了?”
她猛然回头,然后,呆了一呆。
据长腿被深蓝色裤管裹住,宽得不可思议的肩膀包在笔挺的衬衫下,一件西装外套甩在肩后,注册商标的飘逸长发和白牙。
安可仰。
突然间,喧嚣的车声变成清唧的虫鸣,变化不定的人影变成摇曳的树影,百货公司门口逸出的冷气成了山上鲜甜的风,他们两人换了个时空,又碰在一起。
独行在蛮荒世界中,竟遇到了同乡人。她的鼻端蓦然发酸。
“你穿上衣服,我几乎认不出你。”
他严肃地点头。“我懂你的意思,我懂。”
她还是呆呆的。
“若不是小狈走丢了,就是被男朋友甩了,否则干嘛这么魂不守舍?”他的指关节敲她额心一下。
现实的景物迅速回笼,车流、人潮、唱片行的音乐声、路边的冰淇淋商家、百货公司的音乐钟。
这里是台北。她正站在忠孝东路四段上。
“啊!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她瞪圆了眼珠子,陡然大叫。
终于回魂了!安可仰背过身去,背心剧烈的震动。
“可不是吗?真巧。”他转过身,清了清喉咙。
“我想念你的大拇指。”她低头瞪着他光可鉴人的皮鞋。
他又转过去了。
可恶!她为什么一直讲这些奇怪的话?梁千絮面红耳赤。
“没关系,我了解,我都了解。”他深呼吸一下。
懊死,她连那句心声都讲出来!梁千絮认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老羞成怒。
“我要走了。”
他笑吟吟的站在原地,也不拉她,一阵微风带动他的发。
梁千絮发现,不只是她在看他,经过的女人也都不由自主地慢下步伐。
他真的是个很好看的男人。穿著烂裤头的时候,有山樵草莽的浪拓,穿著一身名牌衣物,又有都会男子的潇洒。而一律不变的,是那张漫不经心的带笑俊颜。
她停下步伐,突然有些无措,她不知道自己应该走到哪里去。
“谁载你下山的?”他踩着随意的长步经过她身畔。
她自然而然地跟了上去。
“大汉叔让我搭便车下山,我再换火车上来,你呢?”
“我自己有车。如果你早说自己也要来台北,我可以载你一程。”他回头睨她一眼。“你来台北做什么?买补给品?”
“我住在附近。”
叽!他紧急煞车,梁千絮差点撞上他的背心。
“你住在这里?你是台北人?”箭簇般的眉耸得老高。
“土生土长。”有什么不对吗?
“你不是山上的人?”他惊异地上上下下打量她一回。
“我只是上山工作的。”她的黑眸极为严肃。
“嗯--?”
他的表情让梁千絮觉得有必要再强调一下,不然好象自己打诳语或怎地。
“我真的是台北人。”
“不信。”他回答得很干脆。
她沉下脸来。“你无聊。”
“你家在哪里?”
“前刚面不远那个社区。”她随手指了一下
“走。”他不由分说拉起她的手。
“你要干嘛?”梁千絮一脸莫名其妙。
“证明你家真的住在附近。”
为什么他很无聊的一项提议,她就真的带他回阿姨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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