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喵——”
一声猫叫响起。
枝垂栗回过头,在意料之中的看见一只已经眼熟的三花猫,“小麦也想洗澡吗?还是想吃东西?”
巧克力看见三花猫,被枝垂栗握住的尾巴甩得更快,快乐的往前凑。
三花猫动作敏捷的逃开。
枝垂栗手忙脚乱的抓住还全身都是泡泡的巧克力,“巧克力,不动!”
巧克力听见他的指令,一下子乖乖安静下来,再次坐好了,让枝垂栗继续帮它洗澡。
枝垂栗松了口气,又侧头看了看躲在墙角没走的三花猫,喃喃自语道,“小麦好像是想洗澡呢……”
三花猫闻言,立刻从浴室旁边的小门再次钻出去。
枝垂栗眨眨眼,“看来是不想洗呢。”
这只猫是他搬来横滨丶救下织田作之助後才第一次出现在家里的。
他家的门都有着可以让巧克力进出的小洞,猫咪当然也能轻易跑进来。不过有巧克力在,真正跑到家里来的猫咪至今也只有这一只。
是个非常少见的公三花猫。
由于猫咪的状态看着非常好,枝垂栗原本以为是邻居养的猫咪走丢了误闯家中,後来才发现其实是一只四处蹭饭的猫。
枝垂栗家里当然没有猫粮,第一次没给它吃的,第二次再大摇大摆跑进家里逛来逛去,枝垂栗才去买了一小袋猫粮来喂。
会被他取名叫小麦,是因为第三次看见这只猫的时候,桌上刚好放着麦芽糖。
……取名字对他来说真的有点困难。
枝垂栗帮巧克力冲好身体丶吹干毛发,才舒了口气,“好了!去玩吧。”
巧克力立刻从浴室门的小洞钻出去,跑去找三花猫玩。
三花猫来的次数不多,一周只会来一两次,其他时候可能都在别人家里,或是去了其他地方玩。
听织田作说,小麦也曾经跑到他们家去玩过,还常常出现在他常去的酒吧里,被太宰治称作“老师”。
枝垂栗也是和织田作之助聊到,才知道这只猫会四处蹭饭。
帮巧克力洗好澡,枝垂栗才接着洗了澡。
他走出浴室,在客厅里找到和小麦玩在一起的巧克力。
能和狗相处的这麽好,真的是一只神奇的猫咪。
枝垂栗坐到沙发上,捧着脸看两只小动物玩,“小麦要不要就在这里住下来,让我养着呀?”
猫咪当然没理他,还是继续遛着巧克力玩。
他之前就动过把猫咪养起来的念头。不过小麦特别聪明,如果普通摸摸可以,想抓起来关在家里,就绝对抓不到。
枝垂栗几步凑上去,伸手摸摸小麦的毛,“谁在帮你洗澡呀?明明都在外面跑,可是都干干净净的。”
当然没人帮他洗,他是自己洗的。
罕见的由人变成动物,还能维持自我意识的神秘异能力者——夏目漱石,默默在心里想。
他虽然会去四处蹭饭蹭小鱼干,偶尔还会让人摸丶让人拿逗猫棒逗一下,可是洗澡这种事怎麽可能真的让人帮忙。
他又不是真的猫!
他会跑来枝垂栗的家里,除了对这个小辈有点感兴趣之外,还因为枝垂家族现任家主的请托。
……他和枝垂家族的家主是多年的老友,对彼此的底细都心知肚明。枝垂家拥有特殊异能力的小辈要去横滨生活,老友就拜托他偶尔来照看一下。
他以前就在东京见过枝垂栗,印象里是个很乖丶很善良的孩子,现在接触下来依然如此,养的狗也很乖巧。
就是起名能力有待加强。
小麦……这个名字一点都不适合他这般雄赳赳气昂昂的猫!
那些喊他咪咪丶小咪之类名称的一大堆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认真取名字,可以直接忽视。
他至今最喜欢的猫咪名字是横纲。
帅气,非常适合雄赳赳气昂昂的猫!
坐在旁边的枝垂栗当然不知道眼前的小猫咪都在想什麽,又伸手摸摸猫咪的头,感受到了治愈,弯着眉眼道,“好可爱。”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