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3章喜欢和有好感(第1页)

“哈哈哈……”

她们俩笑得前仰后合,林菲菲先止住了笑声,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说道:“不知道是不是我按照你说的那个方子,我在感觉要来之前提前煮水喝的原因,这次竟然不疼了。”

“那必须的!偏方治大病。”

周疏桐满眼羡慕地看着她,说道:“来例假不疼的女孩子,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

说罢,她顿了下,目光落到我身上,唇角一挑,“余斌,你说是不是?”

我耸了耸肩,笑道:“她现在肚子不疼,我还有点不习惯。”

林菲菲一怔,愕然地问道:“为什么?”

“因为只有你被大姨妈折磨得欲死欲活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你是个女生。”

“滚!”

林菲菲踢掉右脚的高跟鞋,伸出白皙的小脚,不轻不重地踢了我一脚。

我一票否决了她的提议,“你现在来事了,不能喝啤酒,而且吃小龙虾配啤酒可能会痛风。乖,这次喝果汁吧!等你亲戚走了,我陪你不醉不归。”

说罢,我扭头看向周疏桐,笑道:“怎么样?你不是也喜欢吃小龙虾嘛!走起啊!”

我们边吃边聊,眼看点的烤串不多了,我又要来两份菜单,让她们想吃什么接着点。

这时候,满满一盆小龙虾端了上来,林菲菲眼睛骤然亮了起来,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拿起一只小龙虾,笑眯眯地对我说:“那你承认对她有好感了?”

林菲菲点完菜,又把菜单递给我,“你看看还点什么吗?”

她的有心让我感动,可又让我觉得心里翻江倒海。

周疏桐离开后,我和林菲菲把剩下的烤串打包,转场去了隔壁吃小龙虾。

我们踏上二层,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林菲菲拿着菜单美滋滋地点菜,我则望着外面像焰火四溅般的灯光,我忽然隐隐有些感慨,巴不得时间就在这一刻静止。

就在我略略沉吟的时候,林菲菲将剥开的两只小龙虾放在我的盘子里,我心里一暖,以前都是我照顾邝莉,现在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真好。

我心里骤然一紧,这是一个送命题,要是答不好,恐怕会引起误会。

这个玩笑,我也就敢和林菲菲开,一个真敢说,另一个也真敢听,和邝莉在一起的时候,说什么我都得想好了才敢说,现在想想,感觉以前活得特累。

周疏桐出乎意料地摇摇头,她目光淡淡地看着我,笑道:“你们吃去吧!我得回去了,我有点累了,吃饱了犯困。”

我摆摆手,露出一副流氓假客气的样子,“你点什么我就吃什么。”

林菲菲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道:“她其实挺优秀的,你真不考虑考虑?”

她嘴上这么说,我却觉得可能不是因为这个,以前她也约我吃过小龙虾,但因为我说不吃作罢了,现在我为了林菲菲“破戒”,可能让她心里不舒服了。

我心里很清楚,我对林菲菲是喜欢,想和她展成恋人关系,周疏桐也很好,但我对她的感觉仅限于有好感,有好感的对象通常只会展成朋友或者知己。

我怕她误会以为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急忙解释:“和你没关系,以前她约我吃过小龙虾,但我说不吃,没想到这么这么久的事,她竟然还记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执枪为卿

执枪为卿

将军和公主的短篇甜虐爱情故事。赵红缨出身武将世家,封号镇国将军,性格刚毅果决,沉稳冷静,对亲近之人却极具柔情。外貌高挑英气,肤色冷口,眉峰微挑,凤眸凌厉。武器为赤影长枪,枪身细长,枪尾刻有红缨二字。她自小习武,十六岁便随父出征,初战便以百人破千军。她的枪法迅捷如风,招式狠厉,擅长以寡敌衆。一生浴血沙场,却未尝败绩。她的铠甲常年染血,双于握着枪便如握位整个战局。她的军队将她视为信仰,而敌军则视她为地狱修罗。她杀伐果断,从不犹像,唯有一人,能让她的长枪微微顿住。贺云舒皇帝嫡长女,封号凤鸾公主,性格温雅端庄,却不失锋芒,精于算计,擅医术丶昼法丶羿棋丶权谋,内心柔软日深情。外貌肌肤似雪,眉目似画,温婉高贵,常着云纹长裙,发间点缀金风钗,气质清冷。对外端庄从容,让人捉摸不透,对敌人笑而不语,都能让人不寒而栗,对亲近之人温柔细腻,愿意为对方放下防备。武器为一柄折扇,扇骨以紫檀雕刻,扇面为赵红缨亲于绘制的山水画,扇中藏有暗刃,是赵红缨送她的防身武器。她曾以为自己此生不会为谁动情,然而当她亲手为那人系上披风,当她在夜阑时分为那人拭去伤痕,她才明白,原来她也会愿意为一人放下权谋,放下一切,只求与她共度馀生。她知晓那人一身成装,终将奔赴沙场,于是她只能在她的铠甲之下,偷偷绣下一句话「我爱你。」内容标签虐文因缘邂逅甜文正剧HE权谋其它百合古风甜虐HEGL...

梦回天阙

梦回天阙

郑平亚身为小说的主角,应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女看到都会倒贴,就算是强上的美女也会在事后爱上自己,复仇时正道中人也会倾力相助,敌人应该望风臣服…  这个,叫做主角威能,『鹰翔长空』的叶凌紫算有主角威能,郑平亚也…他也以为自己是主角,应该有主角威能,所以做任何事前都不加考虑,只要是我做的,全部都是对的!我看上的女人都该对自己倾心,我讨厌的家伙都会死的很惨,etc...

烈日玫瑰

烈日玫瑰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寝取魅魔!巨乳肥臀的羽毛姐被我的巨棒寝取干出阿黑颜

寝取魅魔!巨乳肥臀的羽毛姐被我的巨棒寝取干出阿黑颜

人生无常,家里人为了我的学业,在外地这边的一处小区购置了一个房子,至少在我看来,这个小区没有什么独到之处,和很多其他的小区一样。门口摆着一尊西式的雕像。走进大门,先要经过最普通的楼梯房区域,然后是电梯房,最后紧隔着公园的边缘,就是别墅区。这里的别墅区和老家那边一样,都是两个房子挤在一块儿地里,虽然有两个独立的大门,但是内部并没有被隔绝开来,邻里之间可以随时造访彼此。正是暑假,蝉叫声在整个小区里回荡不绝,刚好正午,太阳就高挂在空中,阳光洒了一地。...

我不可能和反派HE

我不可能和反派HE

文案全文完结新文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求收藏~1薛均安一朝穿越,借尸还魂,成为朝廷命官武将之女。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润如玉的当朝太子徐让欢。哦徐让欢啊,我知道,不就是那个手无寸铁的温柔美少年麽?这容易啊!分分钟拿下!岂料,穿越第一天,府里的丫鬟匆匆来报,说皇帝赐婚,竟指名要我,我大悲,这是什麽剧情走向?大婚当天,我在宫里四处乱窜,不愿给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皇帝,突然,一个少年拉住我的手腕,我回头,徐让欢顶着谪仙般的容貌,微笑着向我伸手,不想嫁给父皇的话,要不要跟我走呢?我感激的握住他的手,下一秒,被他丢入地牢。我?2後来我才知道,当朝太子徐让欢,阴戾厌世,杀人如麻。他生来只想毁天灭地,万事万物在他眼中不过区区蝼蚁,最终,他的存在让世界覆灭,其中也包括我。敌军锋利的长剑落下,血花四溅,染红了我的衣衫,我痛苦的闭上眼睛,倒在徐让欢怀里。他温柔的把我抱在怀里,削瘦的下巴摩挲着我的脸颊,血泪如珠,大颗大颗往下掉,薛均安!不许死!孤不准你死!我惊异,不可一世的徐让欢竟有这样落魄的一面。我擡手,想摸摸他的後脑勺,下一秒,系统滴的一声,恭喜宿主,攻略成功。那一年,新帝徐让欢黑化堕魔。系统重新找到我,一脸凝重,薛均安你的攻略恐怕还没完成。我又被丢了回去。城内,落魄的少年从背後抱住我,发了疯似的用力,皇後,孤的皇後,孤终于终于找到你了。2023118文案截图留存下本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文案如下1为了整蛊白莲花妹妹,徐明堂大半夜跑出家门,准备在深林里猎一只蛇。可惜,蛇没猎到,倒是遇见一个衣不蔽体的少年。少年容颜昳丽,秀美妖冶,此刻正藏在草丛里,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瞳怯生生望着她。你是何人?徐明堂举起箭,目光幽幽打量着少年身上的伤痕。少年缓慢的眨了下眼,歪头。徐明堂皱眉他好像不会说话,是个哑巴?出于好心,她将可怜的小哑巴带回去,藏在房间里养着。第一天带他吃饭,她就发现一个问题这个少年只吃老鼠丶蛇丶野兔丶小鸟而且都是生吃。就好像是被老鹰养大的一样。证实自己的猜想,徐明堂大发善心,教他写字丶说话丶四书五经,小可怜会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小姐。徐明堂高兴坏了,完全没注意到小可怜看她的眼神越发漆深幽远起来。2後来,徐明堂要嫁人了,小可怜也就此消失了。重逢是在大婚当天,未婚夫君满府被屠,独独留下她。名满京城残忍邪佞的帝王一步步逼近。他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长剑,血液如珠,滴在大滩血泊之中。少年踏血而来,弯腰,捏紧她的下巴,笑得异常诡异,小姐见我,不开心吗?怎的忽而就要哭了呢?粗糙的指腹很不熟练的抹去她眼角的泪,哭坏了,孤可是要心疼的。徐明堂这才知道,眼前这位年轻的帝王惦记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内容标签强强穿越时空甜文东方玄幻逆袭正剧薛均安徐让欢一句话简介我只想杀了他。立意积极面对挑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