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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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第1页)

这几天,宋小红经常往孟家跑,跟焦蕙兰一起学缝纫。

都是邻居,焦蕙兰也就没说什麽,徵得甄臻同意後就教她踩缝纫机,张翠花听到这事就感叹孟家真是大气,寻常人家谁会把缝纫机这麽贵重的东西给别人用?

用坏了可怎麽办?她家确实是赔偿不起的。

孟家大气,张翠花也不是不知好歹的,就叫宋小红给焦蕙兰打下手,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宋小红离婚後没事干,又不用带孩子,跟着焦蕙兰踩缝纫机打发时间,过得倒也惬意。

孟华看了一天书,想休息一下,就被甄臻打发去养猪场,帮着孟大国养猪了。

孟华知道他娘的意思,无非是觉得大哥辛苦,而他是读书人,提醒他将来要是发达了,记得哥哥嫂子对他的好,务必不能忘本。

养猪场比头一年大了很多,孟华就提了猪食桶帮他哥喂猪。

孟大国也不嫌脏,喂完猪就把猪赶去另一边的猪圈里,自己从河里挑了水上来,卷起裤腿进去,把猪圈洗刷得乾乾净净。

孟华默默注视着他哥忙碌的背影,他哥还挺能吃苦的,这种苦跟学习的苦不同。

孟华能吃学习的苦,却吃不了下地干活的苦,要他把脚踩进猪屎里,他浑身会像被蚂蚁爬了一样难受。

孟华站在那有点犹豫,孟大国就把他推到一边,「这种粗活哥来就行,你去阴凉地歇着吧!」

孟华不好意思,「哥,我都这麽大了,干点活算什麽?」

「你是读书人,怎麽能吃这个苦?哥没读过书,乾的就是体力活,这种活哥乾的来,你干不来。」孟大国说起就拿起大扫帚,把孟华推到猪圈外去了。

山间绿意葱茏,阳光炽烈,连知了都是快活的。

孟华忽然想起幼年时,大哥是很疼他这个弟弟的。

冬天陪他堆雪人,夏天给他捉蜻蜓,下水摸鱼丶挖知了猴都带着他,他打翻了阿奶的菜坛子,做了蔫坏的事,大哥就站出来替他受罚。

那时候,兄弟感觉是很好的。

後来娘一味偏心他,对大哥不好,大哥对他也渐渐淡了,再也没有小时候那麽护着他了。

如今娘一碗水端平,对大哥也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大哥的心态也变了。

大哥对他没有抱怨,哪怕他在京大读书,大哥却要在农村苦苦熬着,大哥也毫无怨言,兄弟感情和睦不少,大哥也是发自内心地疼他这个弟弟。

孟华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什麽,此刻才真正明白他娘的良苦用心。

娘的转变初时让他失落,久了却从中得到更为珍贵的东西。

孟华笑着跟他哥聊天:「哥,年前的猪卖的怎麽样?」

孟大国把猪食槽搬过来,擦着汗,「全部卖完了,咱娘真有本事,按照批发价出了一部分,又去黑市上把剩下的猪肉高价卖了,赚了三四千回来。」

孟华没想到他娘手里有这麽多钱了。

他年初租了台相机,在大学里帮同学和参观的外地人拍照,赚了几百块钱。

又靠倒腾物资赚了上千,一年赚一两千对於他来说算不错了,毕竟他是学生,都是利用课馀时间兼职做这些事。

谁曾想他娘的步子比他跨得大多了。

孟华又问:「今年养了多少头猪?」

「也二十头,娘说今年局势不稳定,保守点比较好。」

孟华原想今年步子迈大点,去羊城那边倒腾点进口货回来,听他娘这麽一说,就决定再缓缓,等毕业後再正大光明赚钱。

孟大国干活乾热了,脱掉衬衫扔到一旁的树杈上,他常年劳作,肩膀宽阔,背脊被晒成小麦色,肌肉结实有力,让孟华这个整天待在屋里学习的人,羡慕极了。

「哥,你这肌肉怎麽练的?我怎麽跑步都没有肌肉。说起来咱们哥三里就你长得最像咱爸,二哥两不像,我就像咱娘,偏俊秀,没有男人的阳刚之气。」孟华实打实说。

孟大国从小就崇拜他爹,自然很喜欢别人说他跟爹像。

他抹了把脸笑了笑,这身腱子肉他也是很自豪的,不仅娘夸,村里的爷们夸,他媳妇也是很爱这手感的。

虽然他媳妇从来不说,可每晚同房时都要摸几把,叫他这个老爷们自信心爆棚,也就刻意保持着肌肉。

孟大国笑说:「你从小肉就不紧致,又不常干农活,没肌肉也正常。」

孟华真羡慕他哥,虽然有很多女人喜欢他这款,可作为男人,他还是崇拜他哥这样的身材,男人都是用拳头说话的,长得高大精壮的男人,出去就不受欺负。

他这样的小白脸去哪都没人把他放在眼里,也是很无奈的。

孟大国收拾後就带孟华下水洗澡摸鱼去了。

这几天村里不忙,孟大国就有时间带他弟到处玩玩,这也是他娘的意思,说孟华学习太苦,回来就好好放松一下,别整天关在屋里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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