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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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吃人礼教(第1页)

仙迹骂得实在太过辛辣,可朱熹再也没法为自己袒护了。

他想起前年他曾迁任漳州知府时,因当地民风开放,男女无媒无聘便自由恋爱婚配,这种在他眼中“淫奔”的现象令朱熹深痛恶绝,于是颁布了法令强制漳州的女子缠足。

他的确颁布过法令要求女子缠足且禁止当地女子出门,但这是为了重振整顿三纲五常,他也仅要求漳州女子如此,有何不对?

为何要将天下女子缠足之风归结于他?未免太过偏颇!朱熹不由有些委屈。

在南宋,连公主都缠足,将一双大脚缠成一钩新月般的美人足,皇家尚且如此,民女效仿又有何奇怪?为何后世竟如此痛恨此事?

更何况,他在漳州不仅要求女子缠足,他也做了很多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他核实田亩、免苛捐杂税、广播儒教、赈济灾民……他身为知府时兢兢业业之功绩,仙迹不提一字,难不成那些治学勤政、施政改革还不如一个缠足令重要吗?

想到此处!朱熹不由生出些气愤之情。

存天理灭人欲本是正道……他错了吗?

他弯腰拾起笔,明明有无数的理由为自己辩驳,但他还是望着撰写到一半的却迟迟无法再落笔写字。

明洪武年间,朱元璋也惊诧道:“咱没有说过啊!”

马皇后瞪他一眼:“定然是你往后做的坏事!重八,你果然糊涂啊!”马皇后望着朱元璋也有些难以置信,激动得用力一拍身旁的桌案,气道,“重八,你先前总看不起秦始皇,可人家秦始皇都以陶俑代替人殉了,你你你……你怎如此糊涂!”

朱元璋委屈万分:“咱真不知道啊!”

面上装得无辜,心底却有些打鼓:元朝也人殉啊,怎么没人骂忽必烈,光骂他了?还有那个缠足……都怪民间私通、私奔的风气太盛!叫他极为不喜,因此他将私奔定为重罪,还写入了《大明律》,难不成以后还是屡禁不止,他才会强硬令内命妇缠足以做天下表率?

他低着头被马皇后苦口婆心地念叨,一点也不还嘴,心里却还是别扭地想,生是男人偶,死是男人俑,忠贞又不是坏事……

但这两项制度影响了他在皇帝中的排名?

朱元璋的好胜心不由起来了,他老朱到底排几名啊!

心好似猫爪般挠着,他真想发言问后人这皇帝排名究竟是怎么排,他又身处几名?但林老夫子看到网友的留言笑了笑,继续往下讲秦法了:

【这位秃头同学说得蛮有道理的,但程朱理学不能光看它坏的地方,最初的程门立雪尊师重教,最初的理学儒佛结合,致良知、倡导本心,也不是为了压迫女性而存在。

只不过,程朱理学遇到了不断集权的封建社会,为了适应皇权与集权,理学越到后面也与程颐、朱熹当初的本意大相径庭了,朱熹或许也没有料到,他的学生和后人,会将他的思想扭曲成集权与束缚百姓的工具吧?

所以咱们说回秦法所体现出来的先进性,也一定要将他放在当时的社会制度里去看。

当然,在婚姻相对自由的情况下,秦律也为了保障婚姻稳定做出了一些规定。秦律允许夫妻双方离异,只要去官府办理好离婚手续就可以,但如果有一方没有去官府“请决”,存在私逃的行为,就要收到惩处,一般是被罚“黥城旦舂”,这个刑法的意思便是在脸上刺字后男的发配去筑城,女发配去舂米。

罚得还是比较重的,但“严刑”正是秦律的一种风格。

那么,这项法律是怎么保障婚姻稳定的呢?

我们可以从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看到这样一处记载:“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这条法律也蛮有意思的。

这块秦简记录的案件情况是女子甲与人结婚后逃亡,秦吏认为应当论罪,但秦吏在判决时竟然还会“实事求是”,他还注意到女子甲的身高低于六寸,太过矮小,是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在判决时为其减刑。

这是秦法在严刑之外的另一个特征:详细周全。

《睡虎地秦简》还有另一处记载,是女子逃亡后再嫁,男子也重新娶了别的逃亡女为妻,被官府发现后,被判双方都处罚。

我们可以看到,在婚姻关系里,秦律禁止的是私自离婚出逃这个行为,但这一行为主体不论男女,在论刑上是没有偏颇的。在秦朝,不论官府、百姓,他们从不强调女子守贞、贞洁,而是强调男女在婚姻关系中都要负相同的责任,强调男女都要为家庭稳定做出贡献。

如果拿秦“婚姻”法与后面的朝代相比呢?

宋朝法律,女子要是主动和离,不论青红皂白,都要挨板子,还要坐牢!咱们熟悉的“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就曾因想要和家暴骗财的张汝舟和离而被仗责投入大狱,幸好她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在许多亲友的竭力斡旋下,李清照只坐了九日牢。

而到了明清,女子的处境更糟了,女子地位因理学的影响进一步下降,再嫁都被视为不贞,和离更是几乎不可能。《大明律》就直接规定:“妻擅去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杖一百,离异归宗。”

意思是大明朝的已婚女子如果有敢违背丈夫的意愿和离出逃的,不仅要坐三年牢,且如果那妻子逃亡后已改嫁,还要挨一百下板子,打完还要与后面的丈夫离异,回到自己原来的家族。

已经几乎完全禁止女主离婚再嫁了。

到了清朝,满清的制度比较复杂,满人与汉人之间在待遇方面也是有差别的,清初,满人女子在礼教上的束缚较小,满人姑娘选秀被撂牌子后就可以自由婚嫁,而且满人有旗属、有自己的旗主,只要旗主同意,是能够改嫁的。

在清朝初期,满人女子的婚嫁是皇权、旗权大于礼教。

不过到了清朝中后期,满人女子这方面的优势也逐渐被当时的社会风气同化,地位变得越来越低了,而汉人女子在清朝,与明朝是一样的,甚至因为清朝的统治者非汉人,所面临的处境也更糟糕了。

在清朝,汉女改嫁要经受很大的舆论压力,一般都不会被允许离婚再嫁,即便是寡妇,丈夫已经死了,也会有为了“挣一座贞节牌坊”的娘家、夫家,强迫女子不嫁守节、甚至自杀殉节。】

【密码总是丢:但其实贞节牌坊在最早出现的时候,其实是为了褒奖母亲养育之恩为名建立的,结果却被扭曲成了一座“贞”字大山。在明清为什么贞节牌坊有这样的吸引力?因为在当时不止民间的大户人家在攀比贞节牌坊的数量,就连官府都以自己辖区贞节牌坊的数量作为政绩明证,这就导致了很多女子被逼守寡、甚至被活活饿死的女子不计其数。】

【凉凉月下有只猹:很赞同,怪不得咱们迅哥说:“我翻开历史一查……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注],当时的社会风气确实是有点病态疯癫的。】

林爷爷看到网友留言也屡次点头,又叹息:

【是啊,仁义道德本来是好的,但最可怕的就是有些人借了这样的帽子去“吃人”,而美化自己的罪行。就像程朱理学的诞生,这门学问肯定不是为了束缚女性而诞生的,它的最初意愿也是好的,但却被后来的理学学子扭曲魔化,成了加害女子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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