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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杨可不知道自己这第一次做菜不仅吸引了人类,还吸引了非人类。
此刻的他还在认真烹饪——这可是他第一次(大概)下厨,不能分心搞砸了。
红烧还讲究一个酱色的外观,融化的冰糖还不足以给所有鸡肉完美上色,这时候就还需要加入一点酱油,调色的同时也可以增加一丝咸鲜。
里头那些调料炒香之后就没必要留着了,避免因为后期的持续高温焦化变苦,周杨全部都捞出去丢进垃圾桶,取而代之和酱红色鸡肉作伴的便是切成滚刀块的洋芋块。
他们这儿的洋芋就叫做土豆,纯粹的肉吃多了会腻,所以种花家人总会在大块的肉菜中加入一部分蔬菜用以中和。
而洋芋就是做配菜的万能角色。
紧接着下一步便是焖烧,因为鸡肉多,周杨无视周父心痛的神色,直接拎起那种玻璃瓶装的啤酒倒进去了差不多一瓶半。
啤酒一下锅便开始冒出细密的酒泡,与此同时,啤酒的麦香掩盖了最后一点鸡肉的腥气,还能增加嫩滑的口感。
最后出锅前加入香芹、葱丝便大功告成。
“这又是糖又是酒的,怎么能不好吃嘛?还是外头的人会吃,我们这些农民哪个舍得这么下本钱哦!”周婆婆夹了一块鸡肉尝味道,瞬间就被那嫩滑香浓的味道给征服了,忍不住感慨道。
“杨杨可是以后要赚大钱当大老板的人,哪里会舍不得!嫂子啊,你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周二婆婆也挑了块尝尝滋味,意犹未尽地抿着嘴里的骨头咂摸味道。
“哪里是我哦,是我们,都是一家人嘛!”
“嫂子说得是,哈哈哈哈……”
鸡肉做了一道菜,鸡杂在农家也是一道美味。
不过因为周杨第一次下厨,又是做的一个大菜,所以周母就在一旁把鸡杂给做了。
所谓的鸡杂包括但不限于鸡心、鸡肝、鸡肠和鸡胗……将其切得薄薄的,加入调料略微腌制去腥,热锅倒油加入切碎的泡椒、泡姜片、蒜片爆香,再倒入鸡杂爆炒三分钟,最后加入香芹段、朝天椒段、小米辣圈儿翻炒均匀。
几分钟的功夫,一道咸香醇鲜,嫩脆爽口的炒鸡杂便出锅了。
做这道菜就是要重油重辣,这样才能去腥味并且让不易吸收滋味儿的鸡杂变得香气扑鼻。
除了这两道肉菜,还有一盆炒空心菜、一盘鸡蛋炒干咸菜、一盆凉拌黄瓜,配上今年新收的玉米碴子煮的二米稀饭,一桌子十一个人那是吃得那是相当满足。
只有黄四在外面看得抓心挠肝的,只可惜看得着吃不着,最后贪婪地吸了几口空气中红烧鸡肉的香气,抹抹口水,趁着夜色往山里面跑去了。
而当黄四从暗处离开之后,周杨紧绷的肌肉才慢慢放松下来。
“杨杨,快吃!”周婆婆把一块没有骨头的纯鸡肉夹到他碗里,“你做的太好吃了,不快点儿都被你爸吃光了!”
被亲妈嫌弃的村长大人已经习惯了:“杨杨的确手艺不错,这个红烧鸡肉下酒也好!”
周杨:“我这回也带了四瓶瓶白酒回来,爸你和爷爷、二爷爷还有二爸一人一瓶。”
周红旗受宠若惊:“我还有啊?”
江兰嗔了他一句:“你看杨杨多懂事!”
“成,那红旗你就把你那瓶开了,我和你大爸走一个!”周二爷爷红光满面。
周红旗垮了脸:“欸?咋开我的呢?”
周父嘿嘿笑:“谁让我们之中你年纪最小,快快快,满上满上。”
周杨眯着眼睛看着眼前欢声笑语的一幕,心想原身迫不及待想要逃离这里,恐怕根本不知道,自己抛弃的是什么……
正胡思乱想着,眼前突然多了一杯白酒:“来,杨杨也是大人了,跟二爸喝一个!”
☆★☆★
这是一只才成年不久的小山鸡。
这只小山鸡两颊绯红,颈部最上面是油亮的紫绿色、下层是雪白的白色“围脖”,长达四十五厘米的尾巴色彩鲜艳又亮丽,绝对是鸡群中最靓丽的崽儿。
仗着自己年轻体壮,小山鸡用红红的小脑袋和五彩斑斓的尾巴向鸡群里的领主鸡进行挑衅。
每年的四月份是山鸡们进行“强者选拔赛”,通过经过几天的争斗,鸡群中获胜者——领主鸡即可诞生,也被称之为“王子野鸡”。
这个确定“领主”鸡的过程,也可以被称之为“拔王”。
眼下已经到了八月份,领主鸡已经稳坐“江山”三四个月,也只有小山鸡这种初出茅庐不懂江湖归来的傻白甜鸡会在这时候向领主鸡发起冲锋。
然而你爸爸就是你爸爸,虽然这只大公鸡并不是小公鸡的生父,但是作为能坐拥十几位美母鸡的“强者”,绝对不是小山鸡这样羽毛未丰的小年轻能够随意取代的。
于是小山鸡出师未捷身先死,一身花色斑斓的羽毛很快就在领主鸡的尖喙利爪下变得七零八落、狼狈不堪,原先因为小山鸡年轻新鲜的面孔而略有好感的几只年轻小母鸡也立马转变态度,迈着娇羞的小碎步朝着领主鸡轻声“咯咯哒”。
只留下作为战败者的小山鸡凄凄惨惨戚戚地趴在原地。
不过小山鸡没有独自神伤多久,一只毛茸茸的手就终结了他短暂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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