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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修哪会耍脾气?他只会像他父亲一样面无表情。
两家人住在隔壁,大人关系亲近,两个独生小孩子年纪也差得不多,理所当然地,林清和就开始变成小尾巴跟在高修身后。
她爸爸那边的亲戚都不在b城,妈妈那边又人丁稀少,故而堂表兄弟姐妹也少,高修的出现,等同于充当了一个兄长与玩伴的角色。这本来就已经够让她欢喜的了,更何况他长得还那么好看。
从“修葛葛”到“阿修”,似乎每天都能听见她奶声奶气敲他家门的声音。
不能撵,也不能躲,没有办法,高修只好试着习惯这只小尾巴。正好刚来b城不久,他也不认识什么小伙伴,两个小娃娃天天腻在一块儿,他去上钢琴课她跟着,他去小区中心湖看老头子下围棋她跟着,他去新华书店看昆虫图鉴她跟着,就连他去河堤边上的草丛捉蛐蛐她都跟着。
明明就怕死那些乱跳乱叫的虫子了,偏偏还嚼着泡泡糖蹲在旁边,一边看一边眼泪汪汪地等。
噗呼。吹出一个粉红色的泡泡。
吧嗒。泡泡破了。
动动嘴唇,重新嚼。
直到日色西沉,西瓜味的泡泡糖被嚼得变成白色,一点甜味都没有了,她才扁着嘴对着斜面草坪喊一声:“阿修!”
没有回应。
于是她又声音大一点儿喊:“阿修!”
过了一会儿,穿着短裤的高修才从茂密的草丛里冒出头来,远远地应一声,随后恋恋不舍地提着网兜爬上来。
“回去吧。”他把满是泥巴的手往裤子上随意蹭蹭,面无表情地伸出去给她牵。
她极力避开他另一手提着的昆虫,捏着他的手腕,将他的手心往他裤子上蹭得更干净一些才肯牵上去。
他顺道用手腕给她抹了抹鼻涕。
橘黄色的黄昏之下,两道身影一高一矮往家的方向走,矮的那一个时不时就要绊一跤,高的那一个就停下来。
矮的那个指了指自己的沾了泥巴的白鞋子:“阿修,鞋带。”
高的那个就习惯性地压好网里的昆虫,然后蹲下去帮她系。
“好好看着。”高的那个一边动手指,一边用未变声的嗓音说,“要学。”
矮的那个就嗯嗯啊啊地点头,从裙子口袋掏出一包跳跳糖,啪啦一声拆开,自己倒了一点进嘴,随后眯着眼睛感觉口腔里跳动的爆炸,自顾自开心道:“阿修!橘子口味的,你喜欢。”
回想起来,当时真是单纯,真真正正的什么都不懂,也没有明确的性别意识。两个孩子手牵着手,她是懵懵懂懂地依赖他,他则是无可不可地纵容她。
可惜这样的时期维持得很短,毕竟小娃娃长得快。
一眨眼好几年晃过去,高修升了中学。林清和跟着他的脚印,在他之前的小学就读。他读的中学分初中部跟高中部,占地广阔,跟她的小学相隔两条街。
她年纪小,即使距离近,每天还是要坐学校巴士上下学。他呢?他买了一辆黑色的山地自行车,每天风驰电掣地抄着近道上学。
没办法一起上学,也没办法在课间的时候哒哒哒跑上楼去找他,就连放学的时间都不一样,能见面的场合只剩下家门口,还有他们面对面的房间窗户。
可是慢慢地,他变得连窗户的帘子都不常拉开,灯也常是暗的。
有时候他晚上八九点的时候还会跟同学一起在附近打球,而她八九点的时候都已经刷好牙准备要上床睡了。
两个人碰面说话的机会明显少了许多。
变化不止是这么一点点。
初中时期,高修已经开始抽高身量。
他相貌好,个子高,成绩也不错,放在还没长开的同龄人里面简直就是发亮的一颗星。是以无论他性格多沉闷,还是有不少情窦初开的少女扎堆往前靠近。
当然,十几岁出头的少女也大胆不到哪里去,至多在他打球的时候啊呀呀地围观一会儿,然后红着脸过来递瓶水、递封信,或者羞羞答答地说几句话。
一开始高修不懂事的时候,信他会收下,渐渐地这种事情多起来,他便学会了躲。他不想伤女生的自尊,但更不想自找麻烦。
然而这种事情真是太多。初三那阵子因为在校庆上弹了一曲肖邦,被人录了影发到了论坛上——这无疑是很大程度的渲染跟美化,他的名声一时间大到连外校的女生都开始到门口来堵他,甚至连两条街之隔的小学生都远远地听闻了消息。
少女情怀总是诗嘛,十几岁的小女生喜欢的仿佛总是同一个人,有些连他名字是“高修”还是“高啾”都弄不清楚的小女生就这么人云亦云地将他当成初次暗恋对象来供着。
而林清和呢?
林清和坐在被堵了大半小时的校车上,撅着嘴唇往窗外的初中大门望。
那里三两成群地站着一些清秀又可爱的少女,她们穿着制服裙,露出笔直而细腻的小腿,胸口青涩地微微膨胀。
真是美好。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有三四岁之差,对比起来差距却如此明显。
而在这群少女的中心,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瘦高少年,他面无表情地扶着车把,在几个男生的掩护下突然闯开人群往外驰去。
哗啦啦——
仿佛能听见他白色衬衫在风中猎猎起舞的声音,不一会儿,便只余下一个模糊的背影。
林清和趴在前面的椅背上,用手指戳了戳窗上的那一个模糊的白点。
……切。
她不高兴地抿着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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