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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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章 骗傻子玩呢(第1页)

利玛窦的到来并未受到余家很客气的接待。

正在拉筋的余令愣愣的看着利玛窦。

在看到他的一刻余令脑子里突然就蹦出了孙猴子穿人的衣服这个场景来。

一个毛发过剩的人非要穿儒装,戴儒生帽......

如果光这样也算能看,问题是他脖子上还偏偏挂着一个大大的十字架。

如果藏在衣衫下倒也好,问题是他还偏偏露出来,如此一来儒装的文雅就荡然无存了,十分怪异。

在这一刻,余令对沐猴而冠这个词有了不一样的体会。

利玛窦来大明很长时间了,对大明的风俗已经很熟了。

当他看到一直盯着他看的闷闷时,自然的走了过去。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就要往闷闷脖子上挂。

“闷闷过来!”

闷闷最听余令的话,听到哥哥在喊她,立马就跑了过来,躲在余令身后,然后偷偷的打量着这个“大和尚”。

利玛窦是好意,他是长者,他这么做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余令不喜欢,尤其不喜欢他脖子上的那个东西,以及它代表的意义。

说不清为什么,余令就是不喜欢。

对于这个利玛窦,余令不想用恶意去揣测一个漂泊万里来到大明的外国人。

这样的传教士理应尊敬,虽比不了玄奘分毫,但他的这份意志足以让人敬佩。

可余令就尊敬不起来。

以他传教经历写的书余令还随意的翻阅过。

书名叫做《耶稣会士利玛窦神父基督教远征中国史》。

听听这个名字多么的杀气腾腾,这个书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利玛窦杞记》,这个就文雅又好听。

为什么会有两个名字呢?

第一个名字是给他们教会的以及他们当时的君主看的。

余令猜测是为了“表功”,说明他们在大明传教的巨大成就。

属于狗脸贴金,领导年会工作汇报骗傻子呢。

文中所讲他将中国皇帝都征服了。

另一方面的含义就是,你们看,你们的皇帝都欣赏利玛窦,也就意味着皇帝欣赏他的教,这样传教是不是就容易些。

给自己的行为找个背书的。

如果没来大明余令还真的就信了,现在的余令是如何都不信。

万历现在连臣子都不见,会亲自接见他,并被他征服?

万历他是多可怜,就没有见过外国人?

郑和在数百年前就率领着舰队快要冲到他们老家了。

很早就来中原定居的“陆地藤壶”都被老朱灭族了。

昆仑奴,来自印度的苦行僧,大明百姓都看腻了。

万历会接见一个既不是使者,又没携带贡品的传教士?

图啥?

余令从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

所以余令对任何外国人都本能的抱住警惕之心,两世为人的余令明白一个所有人都懂的道理。

外国人来大明无非三件事,偷、抢、骗!

大明在永乐时期就能七下西洋。

这可不仅仅是建一个船能在海上跑就行的事情,这庞大的舰队就代表着庞大的科技。

所以,大明就是天朝上国,科技是需要让外族仰望,根本就不需要利玛窦能贡献什么。

就算有……

他一个人又能拿出什么呢?

利玛窦与徐光启的交往是事实,这一点余令不否认。

自己的老爹跟锦衣卫百户还是过命兄弟呢?

自己还认识世袭千户苏怀瑾呢?

谁还不能有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所以,对利玛窦的到来,余令并无太多的欣喜。

只是在好奇的打量这个人长什么样子,来找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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