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章 亲自动手(第1页)

第111章亲自动手?

徐前傻掉了。

堂堂的泾阳候,居然脱掉了衣服,跟刘二憨两人头挨着头,蹲在院子里面忙得热火朝天,他想帮忙也被赶走。

程处亮和尉迟亮两个人就像小跟班,也跟他蹲在一起,一脸的茫然。

他们不知道张毅要干什么?如果要做烤鸭,顾名思义就是用一根铁签子挂着鸭子烤就行了,干嘛还要大费力气?

“兄弟,你究竟想做什么?”

张毅给了他俩一个白眼,觉得他俩没事,根本不用蹲在这里,可以去客厅里闲聊。

“今天新做的麻花不香吗?”

“香,很好吃!”程处亮说完,立刻从自己兜里掏了一把麻花,塞在了口里,他本来觉得不好意思吃,现在被揭穿他,当然是不用客气。

尉迟亮顿时感觉到很丢脸,这种事肯定要打死都不承认,他居然大大方方的,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的样子。

跟他做兄弟真倒霉。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诚实?咱们以后还有脸到张府来吗?”

“为啥没有?”程处亮一脸的无辜,他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是张家的一份子,当然要每天都报道,根本就不愿意回家。

张毅立刻就给了他一巴掌,那麻花是给家里的几个小姑娘做的零嘴,他好意思全部拿走,简直就不是个男人。

“今晚的烤鸭,你只能够尝尝,本来想让你带两只回家,给家人吃吃的,现在看来没有这个必要。”

程处亮立刻就站起来。

凭啥呀?大家都是兄弟伙的,既然尉迟亮有一份,自己肯定也要有,绝对不能够厚此薄彼,他家云姑可不是好惹的。

老程要是知道自己在外面享受的美食,不跟他带回去,肯定要把自己给撕了。

必须的把那份给自己。

“不可以,你要是嫌弃我吃了你家麻花,我可以还回去,虽然不知道烤鸭的味道如何?无论如何,都要让我带一只回去。”

这次轮到尉迟亮不解。

这货也不是一个很孝顺的家伙,有好吃的东西都是自己先享受的,现在居然知道要孝敬程咬金,这可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他暗暗有些自责。

尉迟敬德一向对自己宠爱有加,他从来没有想过给他送点礼物,觉得他爱自己是应该的,现在想来真惭愧。

“上了一天学,都知道孝敬自己的父亲,跟你比我很惭愧。”

张毅觉得肯定不是这么回事,绝对是程处亮在家里闯了大祸,所以要拿东西回去贿赂程咬金,让他放过自己。

“老实交代。”

“你究竟闯了什么大祸?是不是在外面招惹不该招惹的女人,人家已经找到你家里去,你想让程元帅帮你出面解决。”

程处亮立刻举起右手发誓,他现在有了云姑,对别的女人都不感兴趣,就算再漂亮,也不过就是瞧瞧。

他可是一个很忠心耿耿的男人,一旦决定的事情绝对不会后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七零包办夫妻

七零包办夫妻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