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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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张骁淡淡道:「你张首长养了个流氓地痞儿子,也是你的报应。」

张坚刚要发作,康婶连忙道:「食不言,寝不语,父子俩好不容易吃顿饭,别说话了,赶紧吃啊,阿骁,来尝尝婶儿今天给你做的酸菜鱼,看看好不好吃……」

「你爸还托人弄来了不少鸡爪子,下午婶儿给你卤好。」

张坚嚼了两口馒头,劝慰自己想开点,自己这个糟心儿子,至少不乱搞男女关系,也不强迫妇女,平日里顶多跟人打打架,人是不学无术了点,脾气混帐了些,也不至於犯大错。

吃完了饭,张坚好说歹说睡了一个下午,傍晚出门散步,几个老战友都对他逗趣:

「老张啊,看你火气大的,今天又打儿子了,当了这麽多年鳏夫,娶个女人回去吧,消消火。」

「张骁那孩子,还是你给惯得,你太溺爱他了。」

……

张坚听了这些话,只是笑笑,唯独老对头何部长出现,又开始炫耀他的儿子,「我那小儿子也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在家看书,我这个大老粗,还能养出个文化人,将来兴许还能当上个什麽教授院士的。」

张坚心想,我呸,就你儿子小时候那个呆样,我儿子熟背唐诗三百首的时候,他还在玩泥巴呢。

「老张,你盼着你儿子将来有什麽出息?」

「咱们都年纪大了,你就是再有出息,将来还不是得看孩子的。」

张坚心情闷闷的回去,他事业有成,一路高歌,眼红嫉妒他的,在一旁说酸话,也没别的可说,就拿儿子攻击他。

哪怕再劝自己看开点,回家看见这小白眼狼崽子还是来气,他也不求他有什麽大出息,孩子他妈那麽个书香世家,总不能一直这麽混。

*

过了一两天,张骁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他皮肤白,容易留痕迹,伤痕看着凄惨,其实并不严重,从小在军大院长大的他,本就是个十分皮实的娃,恢复能力极强。

张坚也没真舍得下死手打他,没两天他就活泼乱跳。

身上的伤好得快,可那天的事,却给他带来了严重的後遗症,具体表现在总是不由自主的出神,脑袋里不受控制地闪切画面。

强行逼自己忘却,却总在不经意间想起来,重复在脑海中播放,一双脚更是不听使唤,下意识回到那个地方,脑子里又开始重播画面。

他的脑子好像真的坏掉了,就跟家里的电视机一样,一天到晚重复播那几个简单节目。

「骁哥,你在想什麽?你怎麽又心不在焉的。」

张骁回神道:「你们聊的什麽?」

他迫切需要一些崭新的东西,来洗掉脑子里那一堆重复的画面。

「在聊宋清越和他之前那个未婚妻,可好玩了,退婚那天好多人都看见了,就是在——」邵泽语气一顿,想起那天发生的另一件事,不太敢说了。

席旭明推了下眼镜,也怕张骁生气,岔开话题:「今早上碰见巡逻的战士,听他们说的。」

「是啊是啊!」一向「胸大无脑」的赵庆挺着蓬勃发达的胸肌,兴奋道:「听说她哭得可漂亮了,完全不像别的人,哭起来眼泪鼻涕一把流,她那泪珠子一个个往下掉,就跟掉小珍珠一样,鼻尖红红的,哭得特好看,特别招人疼。」

席旭明道:「是个柔弱漂亮的女人。」

张骁沉默了几秒。

两道清脆的巴掌声在脑海中回荡。

「她住哪条胡同儿?」

第15章

姜敏参加了邮局组织的考试,最後笔试成绩出来,她是第一名,很自然被录取了,成为一名光荣的送报员,在这个年代,很多家庭都会订报纸,需要大量的送报员,这属於基层工作,一个月工资不过二十五块钱,还需要自备自行车。

姜敏花八十块钱买了辆二手自行车,擦洗乾净,又买了新锁,准备用它去送报纸。

除此之外,她还买了遮阳草帽,还准备自己缝制遮阳斗篷。送报是早上的工作,等到了夏天,八九点的太阳还好,十点过後就要难受了,必须遮阳。

她的皮肤不耐晒,当初下乡时候第一次体验割稻谷,皮肤晒得起皮发痒,九月入秋之後,连续两三个月都在脱皮。

恢复高考的时间在十二月,她还得干几个月送报员的工作,也幸好这份工作只是上午忙碌,下午和晚上有大量的空白时间,可以用来复习。

如果没有其他的意外,她准备把工作转手给弟弟姜诚平。

「哟,敏敏,买车啦?」

「真要当送报员啊,这活可不轻松,你一个姑娘家的,坐办公室多好。」

……

二舅罗嘉实掰着馒头,看着眼前的外甥女,忍不住问道t:「後悔不?你要是还跟姓宋那小子在一起,何必去送报纸。」

姜敏斜了他一眼:「二舅,您那麽想嫁,您自己嫁去。」

「我要是个女的,我还真想嫁过去。」罗嘉实撇撇嘴。

姜敏锁好车,推门进屋,罗嘉实把馒头皮送进嘴里,「去吃吃苦,有的你後悔。」

第二天,天还在蒙蒙亮时,姜敏骑着车去邮局上班,送报队长见到她,当场就愣住了,这一次一共招了五个送报员,除了姜敏外,其他四个都是男人,只有一个女人。

送报队长薛大山还当这姑娘长得五大三粗,才出来干这送报纸的活,谁料这会见了,竟然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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