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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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1页)

之前亲弟弟姜诚平没少骑车载她,姜敏习惯了,顺手搂上了他的腰肢。

坐自行车的后座,不一定非得抱住前方人的腰肢,还可以扶着座包底下,但是前者更加舒服,偶尔会有摇晃;後者则手臂手指酸麻,能抓住的位置太少,容易手酸,也不太方便做其他的事情。

坐自行车后座,最稳稳当当的坐姿莫过於抱住前方人的腰肢,将脸颊贴在他的背脊上,两个人紧紧相贴,那就再稳当不过。

姜敏犹豫着收回一只手,此时她左手搭在少年的腰侧,右手抓住座包底下,手臂将地图夹在肋骨边上,她瞥了眼两侧的建筑,突然又想看看订报户信息,於是一手搂着张骁的腰,耳朵贴在他的背脊上,弯着腰看图纸。

她将少年的後背当成了挡风板,之前她还觉得张骁身板薄,这会子用他来挡风,发现他背脊算得上宽厚。

虽然两人姿势有些暧昧,但是……乾弟弟和亲弟弟也差不多了。

男女之间也不是不能做朋友,以前下乡那会儿,听说有些条件艰苦的,几个男知青和几个女知青,也会在一个屋子里凑合凑合。

「到了,我上楼去送,你在这等着。」张骁数了七八张报纸,一层层爬上楼,姜敏在自行车边等着。

姜敏怀里抱着报纸,试图弯腰再检查一下伤势,她仿佛才刚弯下腰,少年又跟一道风似的吹到了她面前,「送完了,继续。」

姜敏:「……」

她十分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真把报纸送到各户门口的信报箱,别是随便找一处扔了吧。

或许是她的目光充满了浓浓的怀疑之色,张骁挑了挑剑眉:「要不你上去检查?」

「不用了。」

姜敏重新坐上车,张骁感受到环在自己腰间的那只手,嘴角向上一勾,身姿轻盈骑着自行车飞驰而去。

藉助张骁这股子风一般的蛮劲儿,姜敏比平日里更早送完报纸,她憋不住在心里想着,眼前这家伙,简直比生产队的驴还要更能干活!

去邮局签字交差,张骁在门口等着,春日的风灌进他的衣袖口。

姜敏走出邮局,拉着张骁去到一个胡同里,她刚才在路上就瞧见人拉着个通体黑色的大家伙往这里去,紧接着,听到了地震山摇的一声,更有孩子们的欢呼声,就知道这里有人卖爆米花。

她去买了一袋爆米花,递给胡同口倚墙站立的少年,七成新的自行车立在他身前,就在她买爆米花的时候,张骁利用座包底下塞着的毛巾,帮她把黑色自行车上的灰尘擦了一遍。

根据他的推断,这车子估计有个七八天没擦了。

张骁上下审视姜敏,决定收回对她「温柔细致」的评价,这家伙,有些懒懒的,得过且过,将来结了婚,估计也是世人口中的懒媳妇儿。

别看张骁口口声声跟自己父亲说要当个流氓地痞,实际上他的生活习惯极好,早睡早起,每天锻炼,并且他的内务状况极其苛刻,他那个被子,就连他爸都叠不出那麽整齐。

作为军人子弟,他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张骁也曾尝试学过散漫——奈何没两天,他自己就受不了了,他受不了凌乱的房间和凌乱的被褥,模型上沾了灰,他都要擦得光洁无尘。

他的房间,比很多姑娘家的房间还要乾净整洁。

所以,如果他真混成个流氓地痞,那估计也会是个非常整齐乾净的小流氓,就连手下的小弟,都得站成整齐的两排。

「你帮我把车擦乾净了?」眼见自己焕然一新的自行车,姜敏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这车子沾了不少尘土,姜敏早就想擦擦了,但是想着明天还要送报纸,擦太乾净也没必要,反正明天说不定下雨,溅到了泥水岂不是白擦了?兴许明天就要下雨呢……等下过雨再擦吧,可好像老天一直都没下雨,也许明天就下雨了,明天过後再擦吧……

如此往复,也就一直没擦。

她总在挑个擦车的好日子,如果当真下过雨,她也不一定会擦,因为下过雨,她会想着,也许明天还会下雨?

这自行车非得要擦吗?

……懒惰才是人的天性,她也不过是个平凡人,不能免俗。

「挺乾净的,谢谢你啊。」此时的姜敏发现她好像误会了张骁,也不能怪她,她知道张骁家庭条件好,爸爸位置高,家里就他一个独,不像别家五六个七八个孩子,可谓是万千宠爱於一身,听说还配了保姆和司机,家里更有那麽多吃不完的罐头,在她看来,她觉得张骁应该被养得很娇惯。

哪怕是宋清越,下乡时候,当着外人的面,总表现得积极劳动,等到私底下背着人,他也是能躲就躲,擅长投机取巧。

回到家里就更不用说了,轮不着他来干活,如果有姜敏在,那更是不得了,无论宋清越做任何事情,唐素萍母女都会用一种责备的眼神看着她,仿佛她做错了什麽事。

姜敏还当他们这样的子弟都这样,她却不知道张骁虽然是独子,但是爸爸的工作忙,有时候出差,更是好几个月都不回家,尽管有保姆存在,可保姆不在他家住,也有自个的家,也有假期,所以大部分时间,仍然是张骁一个人待在家里,也没有兄弟姐妹,只能自己照顾自己。

更别提他童年在军营里长大,小时候就给丢进新兵窝里,跟着一起训练,养成了习惯。

「今天送报纸的事也感谢你,请你吃爆米花。」她将手中还热乎着的爆米花塞给眼前的少年。<="<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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