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色还早,路上人不多,沈追追出去一段后,就远远的看到何渠进了一条胡同,他打码跟上去,看了看胡同口挂着的牌子“燕子胡同”。
沈追从小在西北长大,在京城总共生活不过大半年的时间,对于居住在这些大街小巷里的民宅背景并不清楚,不过此地靠近南城,他倒是知道此为商贾们聚居之地。
沈家从来不曾与商贾们往来,何渠这一大早匆匆忙忙地跑来此地作甚?
如果是奉沈轻舟的命令出来办要紧的事,也不该他一个人行动。
况且,看何渠镇轻车熟路的,一眨眼就不见了人影,可不像是第一次来。
沈追在路口站了一会儿,下了马,徒步而入。
胡同还算宽阔,两边的民宅也还讲究。但家家户户都关着大门,路人也很少,几乎都是走街串巷吆喝卖货的商贩。
他牵着马信步向前,都快走出胡同了,还是没发现何渠。
真是奇怪。
他那个怪人哥哥的手下,也跟他一样怪。
“就是这儿。”
刚走到一座宅院附近,前方就来了两个家丁装扮的人,跟在两个商贩后头,鬼鬼祟祟的指着宅院里头,然后装作歇脚,袖子手站在了墙下一株梧桐树下。
一看就有鬼。
沈追停住脚步,隔着马路瞧着斜对面他们。
一会儿门开了,出来了一个衣着素净的嬷嬷,左右看了看之后,信步出了门。
那两人藏在树后,随后蹑手蹑脚跟了上去。
沈追冷哼一声,扭头看看这宅院,犹豫要不要敲门提醒一下。
可是想想京城里这些人,一个个目高于顶,哪里像是边疆的人那般洒脱豁达?突然找上门去,恐怕还要被怀疑另有目的。
算了,反正他也是要穿过这胡同的,索性跟在后头看看。
走出了几步,就见前方的两人相互打了个手势,其中一人便撒腿朝那个嬷嬷冲了上去,中原女性都身姿纤弱,哪怕这是个仆妇,也不可能强壮到能够抵挡得了一个男人的撞击。
她顿时撞倒在地上,而撞她的那个人却满口秽言“死婆子,走路不长眼,敢撞我?起来赔钱!”
沈追看到这里,当下咬牙瞪眼走了上去,一脚就把那人给踹翻了“哪来的地痞流氓?光天化日之下讹钱?!”
倒在地上的嬷嬷看看他们双方,立刻爬了起来。
被打的家丁龇牙咧嘴,连忙召唤他的同伙上前。两个人撸着袖子就要对着沈追下手。
沈追气的又是飞起两脚下去“你们这点三脚猫功夫也想来打二爷我?你以为谁都能打我!”
对方两人明显还是不服,但却也识相地退后离去了。
“多谢公子解围,敢问公子贵姓?”
白嬷嬷赶忙道谢。
沈追搔搔后脑勺“这有什么好谢的,京城的人就是爱酸里吧唧。”
说完他倒是想起来“对了,要不我跟你打听个人吧?”
白嬷嬷顿了下“妾身也是才搬来这胡同不久,恐怕不一定认得公子要找的人。不过公子可以先说来听听。”
沈追就比划起来“是个男的,长得跟我这般高,比我还壮些,二十五六岁,留着些短袖,平日总穿个青色的袍子,你可曾见过他?”????白嬷嬷听到这里,目光就闪烁了一下“此人是公子的什么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坐怀不乱冷情攻X假戏真做狐媚子受三十六计,李群霄对美人计最为不屑,但要诱敌深入必先以身试险,李群霄顺势将投怀送抱的裴蕴初捧成花魁,捧到最高处,又掐着他的脖子,让他跌落进泥里。裴蕴初生涩却实在动人,口中真情实意不过是保命符,李群霄好奇了,他到底能装到几时?百般讨好是毒药,蜜语甜言最磨人心,李群霄步步沦陷,不求解脱,谁知裴蕴初突然变脸跑路,再见面时故态复萌,挣扎得厉害还当我是青楼里的楚云?放开!情痴便生执念,李群霄穷追不舍,裴蕴初先露底牌,当初认错人,千方百计想骗的人,不是他。爱而不得便生恨,李群霄追逐他,撂狠话想脱身,等我玩腻了再说!李群霄攻心,裴蕴初还是要走。只是没想到,再一次见到的裴蕴初,浑身是伤,气息奄奄,看来的目光带着不安和陌生,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李群霄有千万种方法放过彼此,可他却说我是你夫君。—裴蕴初OS我装作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只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别说了,我有自己的节奏。李群霄OS想骗我没那麽容易不确定,再看看。—李是攻,视角主受狗血失忆丶虐恋丶纯爱...
男人仰卧在沙上,看着窗外寂寥的夜空,开始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 这个男人叫杨立,身高177cm,身材偏瘦,得益于曾经的锻炼,人到3o,依旧保养得很好,从警察学校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他的同学一样,进入警察部门或者到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反而选择了极具挑战性的私家侦探作爲选职业。由刚开始从业的菜鸟,成长到后来知名的私家侦探,光景好的时候,也曾经月入数万,当然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需要承担各种case的高风险。 也正是因爲杨立神秘而充满激情的职业,让当时还是就读于工商学院的学生思琪对其迷恋得无法自拔,最终两人坠入爱河。妻子思琪比丈夫杨立小3岁,在学校时,虽然算不上校花级别,但是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人物。...
大道的后儿子时辰,在一片混沌中醒来。无意中窥探的未来,不仅让祂得以化形,更是与自己未来的恋人结缘。在大哥大盘古感天动地身化洪荒后,悄咪咪的交出部分时间本源作为移民费,正式成为移民洪荒的一员,也开始自己在洪荒养花种草修身养性(×)招猫逗狗愉快恋爱(√)的日常。在三清告别后,御时躺在冰玉床上闭目养神。送走大兄与三弟后,元始转身走到御时身旁俯身握住祂的双手,有些心疼的看着祂。不知是不是强行抽取灵力的后遗症,御时神色看起来有些疲惫。御时忽然睁开眼睛与元始四目相对,调笑着说玉清尊者在看什么元始的耳根一点点染上深红,在玉色的面庞下映衬的更为耀眼。注意1本文是封神榜等神魔小说的衍生,是洪荒流小说2私设较多,不考据3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为旁观者,陆千菱见证了宋莫离从爆红到陨落。穿书后,陆千菱成了宋莫离的豪门千金姐姐。原书里,姐姐坐拥千亿家产,却偏偏容不下流落在外的亲弟弟,对他百般刁难。后来宋莫离猝死,陆家也因此迅速衰败。陆千菱刁难弟弟?忙着享受豪门生活呢,没空。全网热播的姐弟综艺,顶流宋莫离第一期就语出惊人,直言和姐姐不熟。观众都以为陆千菱蹭热度翻车,等着看她笑话。然而,送礼物环节,陆千菱随便挑的礼物是全球限量款名表。选穿搭环节,陆千菱不知道宋莫离喜好,于是直接把整家奢侈品店的男装全买了。观众姐,还缺不熟的弟弟or妹妹吗?后来,陆千菱鞋子磨脚,宋莫离背着她走了一公里。冷雨中,宋莫离把厚外套给陆千菱,自己穿着湿毛衣发抖。观众说好的不熟呢?小丑竟是我自己。陆千菱只想享受钱堆里打滚的生活。没想到不仅迅速爆红,还同时被好几个男人疯狂追求。...
不知道是从地狱,还是从天外冒出来的百万妖魔。一夜之间摧毁了人类文明。人类从食物链顶端,坠入谷底,沦为由妖魔圈养的家畜。无数次反抗,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绝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