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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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第1页)

如果一个人能面带笑容地调侃自己,那他就是真的不在乎了。

“好吧,随便你。”宁则远有些时候极度缺乏幽默感,古板得近乎冷刻。

如果一个人连玩笑都不想跟你开了,那也是真的厌弃你了。

“等我们的电影上映那天,我再跟你坐同一个观众席吧。”他说。

“嗯,那是肯定的。”宁则远看了眼手腕上的时间,再看他道,“我要去那边了,待会儿见。”

“待会儿见不了,我要走了。”裴令宣望向门口的方向。

“那再见。”

“你去吧,再见。”

他没喝酒,走在清冷的夜风中身体有些畏寒,所以他加快了脚步。他会去看宁则远和别人拍的那部电影吗?尽管他刚刚才承诺过,但实际上他不清楚,也不确定。

他乍然想起不知是谁对他说过:语言是用来欺骗的。他不认同这话,但它偶尔有它的适用性。

太复杂啦,他不愿去想。他只想回到车里睡一觉,再清醒地赶去下一个需要谎言的地方。

第88章无字情书08

林子晗和金雅的女儿小名叫苏苏,没有特别含义,就是喊起来朗朗上口,两人都喜欢这个名字的发音。

裴令宣上次见他们一家三口是小朋友的满月酒,那时苏苏尚且是襁褓里的小婴儿,抱起来软乎乎轻飘飘;这一转眼,她都两岁了,小姑娘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皮肤白白的,眼珠和发色偏浅,是个精致的混血洋娃娃样子。

好看的人类幼崽谁能不爱。裴令宣抱起她亲了又亲,恨不得立刻打车跑路,把她偷回家去。

他居然也到了喜欢小孩子的年纪。

林子晗向来把他奉为贵客,他难得登门造访,小两口热情地邀他留宿,说特意为他新买了的床品和洗具,金雅辛辛苦苦布置一上午的客房,就希望他来了能住得舒服。

裴令宣朋友少,面对如此热忱的情谊,他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只是他是个不好伺候的主,等那夫妻俩把女儿哄睡着了,他很不体贴地拽上林子晗陪他出门散步。

金雅问他们是不是要去喝酒,她也想去。裴令宣忙说喝不了,就想趁着晚上人少,月朗星稀,去河边遛遛弯儿。

“好吧。”她失落地捧着爆米花桶回了电视机前。

林子晗是老婆奴,总爱说起自己这辈子最大的成就便是娶到了心爱的女人做妻子,那眉飞色舞的神情仿佛一位常胜将军,金雅是他的太阳,女儿苏苏是他的月亮,他是世间最幸福的男人,没有之一。

裴令宣有些反感。在林子晗眼中神采的映衬下,他奋力博取的头衔、星光、世俗名利,宛如暗淡浑浊的尘烟,与闪耀的星月相形见绌。他嫉妒,同时又不屑。毕竟愿意和他结婚的人能从他家门口排到埃菲尔铁塔,是他不想。但为什么照样会嫉妒呢,因为他知道他结一万次婚,也得不到林子晗所拥有的一切。

像是心爱的人,他就从没拥有过。

“啊?明伽不是你的心上人吗?”林子晗是嘴笨的,冒出一句任谁听了都觉得别扭的话。

裴令宣从回忆的犄角旮旯里翻出那个和当今的娱乐圈贵公子相比,只能称之为“灰头土脸”的牧马少年,释然一笑道:“嗯,他算是。”

“嘿嘿。”林子晗傻笑道,“宁导家的宝贝儿子给我当过替身,这事儿我能吹一辈子。”

“你当时知不知道他姓宁呢?”裴令宣回溯往事,莫名记恨起当年那群帮着宁则远隐瞒身份的人。

“我不知道啊,但我看得出他不是普通人。”

“你怎么看出来的?”他觉得好笑。

“哥,你别看我呆头呆脑的,其实说起来我比你多了很多社会经验啊。就不说我现在是苦命打工人,放以前,我也是参加过高考艺考,住过集体宿舍,和好哥们儿翻墙翘过课,见识过贫富差距的大学生啊。这些你都没体验过吧?你从小就被捧得高高在上的,你当然注意不到那些普通人才能注意到的细节。”

“那个宁、哦宁则远……还是明伽顺口点,看他吃饭就知道他和我们都不一样。具体我有点儿忘了,但我对他的印象一直是个神秘人。我从他眼神就看得出,他对我的蔑视。”林子晗自嘲地笑笑,“我也没你们想的那么傻,谁喜欢我,谁讨厌我,我都能感知得到。”

裴令宣不能否认,也不能去争辩“不,他没有蔑视你”。不管是明伽或宁则远,的的确确都没有一秒是看得起林子晗的。但他从没深入思考过这个问题。

“你帮我解惑了。”他说。

“啊?”林子晗诧异。

裴令宣道:“此前我很疑惑,为什么明伽跟宁则远,可以是全然不同的两个人。我乖巧温和的白月光,怎么会变成那个刻薄阴森的鬼样子……但听你一说,也许他从始至终都是那样,前面是他演的好,或者我瞎了眼。”

“他只是对你乖巧温和,对别人可没有。”林子晗并不掩饰脸上的愤世嫉俗,“傲慢是藏不住的,尤其是有钱人和上等人的傲慢。我这种货色,在他们眼里就是资本的玩物吧,只能哄哄涉世未深的小粉丝,他们搞艺术的,哪里瞧得上我。反正不管明伽还是宁则远,我对他是一丝一毫都喜欢不起来,不过我知道你喜欢他,可能他很会逗你开心吧。”

“……”裴令宣的心情凌乱到无以复加,是这样吗?爱情真的只是暂时性的精神错乱吗?原来他认识的人里,陆玮琛才是最通透聪明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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