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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镇旁,有一个三十亩地的小庄子是金三娘的陪嫁,因着这小庄子自来是周大娘子管着,所以地契逃过一劫,两人便从金家搬了出来,在庄子里住了下来。
周大娘子爱好农耕种植,最近自己培植了许多菌子,冬日里,菌子可是贵重东西,她每日拿集上卖,不过,她脸皮薄,不敢叫卖,到了晚上,便有不少剩下。孟二正巧路过,看不过去,便全买了,还带她来店里吃晚食。
这一来二去,两人便熟了起来,周大娘子现在脸皮锻炼开了,每日带来的农货都能卖干净,但总是要在在孟家食肆来吃上一顿晚食,再打包一份给她娘带去。
“原来如此。”林多福满足了自己的八卦欲望,看着孟二的黑皮还能透出来的红脸,促狭地问,“你那日决定正巧经过,犹豫了多久,莫非是人小娘子一来就开始想了吧。”
孟二的脸猛地爆红,整张脸红加黑,便快变成酱紫色了。
哈哈哈。
“不逗你了。”林多福正经问他,“你对那小娘子如何打算的?”
孟二不由坐直了身子,他显然是深思熟虑,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的。
“大嫂,我想娶她。”
“你考虑清楚了?娘,打算给你说刘家那边的四娘子,那四娘子,吃席的时候来过,我瞧着挺好的一个漂亮姑娘,家世父母和睦、兄弟得力,比起那周大娘子,还是刘四姑娘更合适我们家。”
林多福内心是不希望孟二娶刘四姑娘的,基因太近了,容易生出携带基因病儿。但她故意这么问,就是想考验一下孟二的决心。
孟二也是见过那个姑娘的,那时候他尚未再遇到周大娘子,想着娶谁都无所谓。
但周家遭到如此变故,看着曾经阳光下高挑精神的姑娘,佝偻又可怜的窝在街头卖菌子,他突然就有了一股强烈地冲动。
他想护着这个姑娘,他想让这个姑娘重新变回原来那般迎接日光,恣意舒展的样子。
她富贵时,他高攀不上,也没有任何绮思,但现在,他倒是可以争一争。
“大嫂,我考虑清楚了,我只想娶她。”孟二无比坚定。
“你可与那周大娘子说过。”
“嗯,刚我追出去问过了。”
“她同意了?”
“她只说,她嫁人要带着她的母亲,若我家同意这个要求,她是愿意的。”孟二越说越小声,有些不敢看林多福,这个要求确实太扯了,哪个女子成亲,还带着母亲的?!
这个条件确实不容于雍朝主流价值观,但林多福和孟鹤云是现代人啊,丈母娘住在女儿女婿家帮带孩子,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行,我们知道了。我们回去同母亲说。”
林多福稳定的情绪,让孟二惊讶。
“大嫂,你不生气?”
“周大娘子爱护母亲,极为孝顺,是个好姑娘,我为何要生气?”林多福笑了笑,“难不成我在你眼里是个老古板?”
“……没,大嫂一直很好。”
孟二怎么会不知道,家里现在越来越好,全是因为有了大嫂啊。
“你下楼去吧,收拾收拾,早些回家。”林多福想着刘氏的大肚子,心里划过一丝不安。
她看着外头的天色,总觉得快下雪了。
“好,我这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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